怯情濃(4)(1 / 2)

錦繡芳華 九月輕歌 12652 字 5個月前

徐默已笑起來, “老字號了,不知藏著多少奇巧之物,侯爺得了閒就去那兒坐坐,有時候不買東西, 隻是和馬老板說說話。”

顧雲箏將小小的黃楊木匣子拿到手裡, 摩挲著木料的紋路。輕輕打開來,看到紅絨布上的嵌珍珠銀手鐲。

手鐲樣式簡單, 看得出,是新打造的。

出奇的是那幾顆珍珠。她將手鐲拿起來, 微眯了眸子, 借著門外傾瀉入室的陽光細看。

並排五顆黑色珍珠,泛著矜貴沉鬱的光澤, 皆屬上品,單拿出一顆,便是價值非凡, 何況是五顆同等大小的。

顧雲箏微笑, “珍珠是侯爺的,對不對?”

“嗯。”

“應該是。”

李媽媽與徐默同時搭腔,後者不是很確定。

李媽媽又道:“侯爺存著一些黑珍珠,隻有這五顆同等大小的。這黑珍珠不同於彆的珠寶,尤其這種成色、大小相仿的,極為少見,是有多少銀子也買不到的東西。”

徐默就笑,“我對這些一知半解的, 天生沒有這根兒筋,隻知道侯爺手裡有點兒這樣的珍珠。”

顧雲箏讓春桃給了徐默一把銀瓜子。

徐默高高興興地走了。

顧雲箏把鐲子戴在腕上,端詳一會兒,放下衣袖。

蕭讓也曾是璞玉齋的常客。和馬老板熟稔之後,每次過去就直奔馬老板的藏寶室,哪一件是馬老板的心頭好,他就要高價買下哪一件。

其實蕭讓隻是喜歡那個逗得馬老板欲哭無淚的過程,怎麼樣的寶物他也看不到眼裡,東西到手之後,轉手就丟給她。她便故意去馬老板那兒顯擺,把那個須發皆白的老爺子弄得啼笑皆非。

出自馬老板之手雕琢、鑲嵌的珠寶玉器,要麼極為精致,要麼極儘奢華。他說過,寶物、美玉是用來嬌寵的,萬不可有一絲怠慢。

她之所以篤定這五顆黑珍珠是霍天北手裡的東西,就是因為了解馬老板這性情。她還能夠確定,這樣簡簡單單鑲嵌在銀鐲上,一定是霍天北的意思。按馬老板的性子,一定是用小顆粒的白珍珠或者彩色寶石襯托黑珍珠,把手鐲做得流光溢彩,美輪美奐。

繁複或簡潔,都沒錯,錦上添花與本色示人對於真正的寶物來講,都適合。

如果她還是雲箏,喜歡的當然是馬老板的手法,那時她適合華美之物。

現在她是顧雲箏,喜歡的便是霍天北這種手法,今時她不喜累贅之物。

區彆不過是合適與否。

**

霍天北看著手裡的玉雕貓,緩緩搖頭,一臉嫌棄,“沒靈氣。”

馬老板氣得胡子翹了起來,手裡的折扇搖得呼呼生風,“這可是我親手雕刻出來的!這些天緊趕慢趕,眼都要累瞎了!”

“那你一定是不喜歡貓。”霍天北重複,“沒靈氣。”

“我可是儘全力了。”馬老板將玉雕拿回手裡,左右端詳,“我也是看你這塊和田羊脂玉的玉質著實是好,不願辜負了它,否則也不會親自動手。早知道你是這言語,哼!”胡子翹得更高了,“我是不喜歡貓,難不成為了給你做個玉雕,還要養一隻貓?”

霍天北微笑,“可行。”

馬老板氣結,不說話了,心裡咬牙切齒地腹誹:你這小混賬,成心要把我氣死!

有段日子了,這小混賬拿來了一塊好玉,讓他雕一隻貓。今日一早過來了,他還沒完活,讓他午間再來。這時過來了,丟給他這種評價……怎麼想怎麼憋氣。

“就這麼定了。”霍天北道,“這東西你留著,回頭我再送幾塊好玉過來,你慢慢來。”

“這玉真給我了?”馬老板像個孩子似的,立刻喜笑顏開,“太好了!你看著沒靈氣,我卻能賣個好價錢。能入你的眼的東西太少了。”說著話,將玉雕小心翼翼放在一旁,“你啊,太挑剔。真不知你身邊的人都是怎麼活過來的。”

霍天北不置可否。

馬老板又好奇,“怎麼一定要貓擺件兒?要送人還是圖新鮮?”

“這你就彆管了。”霍天北慢悠悠起身,“改日請你喝酒。”

“喝酒就免了,我喝不過你。”馬老板笑道,“給我兩壇好酒就成。”

“成。”霍天北笑了笑,徑自出門。

貓擺件兒、酒,這兩樣東西,讓馬老板想到了一對表兄妹。他目光一黯,長長的壽眉垂了下去。蒼老的大手輕輕撫摸著玉雕貓,喃喃的道:“要是那兩個孩子還在,興許能幫著出個好主意吧?”再望了望門口,又低聲自言自語,“沒靈氣,往哪兒找靈氣?可也難得他有想要的物件兒……”他兩道壽眉擰巴起來,胡子翹了翹,“這些孩子。”

霍天北出了璞玉齋,轉入斜對麵一家酒樓,緩步走到雅間門外,聽得裡麵柳、徐、孟三位閣老依然爭執不下,揉了揉眉心。

徐默站在隔壁雅間門口,笑著示意霍天北進去。

霍天北頷首進去。

隔壁三個人在商議日後如何應對就要回京的鳳閣老。聽三個閣老議事,就像觀摩他們平日裡寫的折子一樣,囉囉嗦嗦磨嘰大半天,最後幾句才是真正意圖。

他要聽的是結果,可三個人讓他聽得更多的卻是結果之前的爭論。之前實在是聽得頭疼,索性又去璞玉齋轉了一圈。

每天大把時間,全部用來聽廢話或是等待結果了。

跟車的護衛送來馬車裡的美酒、書籍。

霍天北一麵自斟自飲一麵看書。

徐默守在門口,低頭玩兒著一把銀瓜子,實在無聊,跟霍天北說閒話:“這是夫人賞我的。”

霍天北嗯了一聲。

“用過午飯,夫人又出門了。”

霍天北喝了一杯酒,心說她這日子倒是舒坦,再看看他,沒得比。

徐默繼續自說自話:“我看夫人實在是清閒,要不然您把外院庶務也交給夫人得了。”心裡補一句:也省得夫人總不著家。

霍天北似笑非笑地瞥了徐默一眼。

徐默走過來,幫霍天北斟酒,又指了指隔壁,“柳閣老年輕的時候,府中庶務是柳夫人打理,子嗣長大成人之後,柳夫人才把庶務交了出去。”

“不急。”霍天北輕輕轉動酒杯,“讓賀衝抓緊,彆真讓我等到秋後再算賬。”

“他也知道,可這事兒真急不得。”徐默賠著笑,“年月太久,人都散落各地,一個個抓回京城來,實在是不易。”

倒也是。已經等了好幾年,真不差三兩個月。

終究是晚了。

反正也晚了。

恍惚中,耳畔回響著霍天逸的言語:“對你好的人,你要努力記著。對你不好的人,你要努力忘記。”

那時他不到五歲,那時他的名字還是天旭。這些年,他一直記著這兩句話,一直在努力的記著、忘記。

極少有人知道,在他失蹤的日子裡,霍天逸找到了他,隻是晚了一點。有人先一步救了他。

是那個人對大哥說:“你帶他回去之後,能夠保護他麼?如果能夠,你帶他回家;如果不能,讓我找人照顧他。”

他用力拽住大哥的衣角,他想回家。他沒有哭,因為已明白哭沒有用。彆的小孩子的眼淚可以換得想要的東西,可他不能,他與彆的小孩子不同。

大哥沉默地抱起了他,抱了他好長時間,對他說:“大哥沒用,把你帶回去之後,也不能天天守著你、照顧你。過段時間你再回家,好不好?到那時大哥應該就能保護你了。”

他忘了那時是怎麼想的,隻是問大哥:“等我回家的時候,你還能記得我嗎?”

大哥用力點頭,眼睛裡噙著淚光,“天旭最好看,誰見過你都不會忘記,何況我是你的哥哥,怎麼會忘記你。”

“可是,”他倒因此心生忐忑,“到時我不記得你了怎麼辦?”

大哥就對他說:“對你好的人,你要努力記著。對你不好的人,你要努力忘記。”之後很吃力地抿出個笑,指了指那個人,“大哥和他,都是對你好的人,是不是?你要努力記住我們。來日再見,你就能認出我們。”

他鄭重點頭。

大哥陪伴了他幾日,那個人也陪伴了他一段日子,之後,大哥回家了,他被送到了陸先生身邊,開始習文練武。他那時其實不喜歡習文練武,但他那時就明白沒有選擇。因為他小,因為願意保護他的人很少,願意給他笑臉的人更少。

他想要記住那些照顧他、對他好的人,何其容易。

因為太少,所以容易。

即便如此,還是擔心會忘記,每日提醒自己,不要忘記。

那些特彆努力去記得的人,一直深深印在心底。以至於如今想起,他們還是多年前的樣子。從未改變。

心裡始終記得年幼時那一點暖光,現狀卻已是天人永隔。

他握著酒杯的手鬆開來。

不能想這些。深想這些,會讓他認為沒有誰能夠長久相伴,會讓他無法善待身邊的人,從而傷害連累無辜的人。

他斂起思緒,凝神看著手裡的書卷,遠離那道心之深淵。

日子總要過下去,過尋常人都在過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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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柳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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