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有技術水平不行,才會說技術無用,管理、營銷更能見成效。但是,真正有硬核技術的,投入一塊錢營銷,能起到的效果會被垃圾產品100塊錢營銷的效果還要明顯。因為,產品強到一定程度,粉絲真的會不要錢的免費到處安利。
“另外,日本的企業大企業,比如索尼、鬆下、夏普之類的,近些年研發的投入越來越少,且大部分是產品都是改進,而不是顛覆性、驚豔的產品。且,隨著日本經濟去杠杆之後,日本企業研發預算不斷降低,可想而知,未來這些企業長期來看都很難取得良好的表現。
我不好看這些自甘墮落的企業……所以,今後我們新創業係的企業,一定不能這樣。研發創新的人才,一定要拿的比管理團隊和職業經理人的酬勞多,我們企業平均收入最高的,一定是搞基礎和創新的人才,而不是管理人才和營銷人才!
當然,我並不是說管理、營銷、服務不重要,但是,長遠來看,這些僅是短期的競爭優勢在,真正長期的競爭優勢,則是我們擁有無與倫比的創新動力,能夠不斷的發明出市場上沒有的產品,重新改變未來消費者的需求,用產品重構未來世界。
一方麵我們會給優秀的技術人員股權激勵,而即使是拿不到股權激勵又如何?新創業係的產品開發,會根據產品的市場表現,給技術人員分紅,有些產品技術人員拿到的利益,甚至超過公司的股東。正是因此,技術牛人,就算加入的比較晚,肚子裡麵真有貨,能研發出比較有價值的專利或產品,那麼,基本上,靠著專利分紅和產品分紅,就足以讓不少的員工成為百萬、千萬甚至億萬富翁。
說一個笑話,去年有台灣的台積電到我們子公司新創芯挖台籍技術人員,對方牛逼哄哄的開出了年薪1.5萬美元的‘天價’,以為這個薪酬會讓讓我們的技術骨乾跳槽。結果,我們的員工,不耐煩的對台積電的人說,對不起,我基本工資不高,但僅僅是用來日常消費。真正的回報來源於在新創芯乾了三年,給公司增加了7件國際專利和19件中國專利,雖然,專利所有權是公司的,但是,專利發明者可以拿10%的專利權益,所以,僅是這些專利發明,讓他每年分紅就不低於300萬人民幣。這些專利,三年內被應用於新創業係的產品中,授權費累計超過3000萬元人民幣,發明專利的員工直接就可以拿300萬分成。
結果,把台積電來挖角的人刺激了,對方迅速的反過來求職新創芯。現在,那個過來挖角的人,已經加入新創芯,加上技術創新方麵的獎勵,年收入大約70萬元。
這件事之後,台灣的幾大半導體公司,比如台積電已經禁止旗下技術人員跟我們這邊交流接觸,更不敢過來挖角。因為,挖角是自取其辱,會讓對方的技術人員感覺到貧窮,從而跳槽到我們這邊。
原本在台灣、美國、日本、歐洲等地工作的技術人員,一年也未必有一件專利發明。而人到我們這邊之後,可能一年就會有三五件專利發明,而且,專利發明都是有用的專利,因為,我們給專利發明人的抽成,是專利發明被應用於產品中,產生價值才會獲得市場化的分成。沒有價值的無效發明,並不能讓發明人富裕起來。
目前,公司持有是近20萬件發明,都是跟專利發明人進行分成的,一年僅是通過這種分成機製,就會有近30億美元會分給研發人才。這麼多年來累計,應該有超過100億美元的分成,獎勵給了貢獻專利發明的員工。這種持續的激勵機製,使得真正有本事的人,願意將自己的能力和才華貢獻出來!
我們核心技術人員大約2萬,平均每個人貢獻了10件專利。核心技術人才,年收入超過100萬人民幣,是很常見的。專利的質量稍微高一點,可能一件專利就可能給發明人一年帶來數百萬數千萬元的分成。
可以說,技術創新人才,平均收入應該是我們新創業係最高的一群人。
但我認為錢花的非常值,今後,我們依然還會讓技術人才,能獲得世界頂級的回報率……
因為,好鋼就應該用在刀刃上,作為高科技企業,我們不講究平均,不講公平!
因為,沒辦法公平,太過於考慮庸才,就是對天才的最大不公!
天才跟普通人的價值是不一樣的,天才一天,可能創造普通人一輩子也趕不上的價值!
給天才更多回報,天才會貢獻更多的智慧,而那些智慧和創新,可能會養活成千上萬的普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