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玉潔穿著珊瑚絨睡衣,剛剛洗浴過,頭發還是濕漉漉的,散發出淡淡的香波味道。
時令已是寒冬,但房間內溫暖如春。
“恨水,看你今天眉頭緊皺,心事重重,遭遇什麼不開心的事嗎?”
到目前為止,張玉潔並不了解李恨水的身世。
李恨水覺得,對於張玉潔,已經沒有必要再向他隱瞞了。
“玉潔,有件事,我一直瞞著你,但我也有苦衷,因為這是我的隱私,也是我的傷疤。”
“恨水,到底發生了什麼?不管怎樣,我還是你的朋友。”張玉潔驚訝地望著李恨水,眼神中飽含著柔情。
“玉潔,我是江州沈家的人……”
李恨水說出了自己的身世之謎,也說了自沈西洲去世後,沈家發生的很多事。
“恨水,你爸爸不會有事的。就算有事,也不是什麼大事。同樣涉案金額,行賄罪量刑比受賄罪輕得多。
而且,不是送錢送物就是行賄,行賄罪的前提是謀取不正當利益,不是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不構成行賄罪。
比如,省裡出台一項科技創新獎補政策,按照規定,西洲集團可以享受,但有關部門就是百般刁難,沒辦法,隻能送錢送物,後來終於享受了。這種送錢送物就不能認定為行賄,因為謀取的是正當權益,而不是不正當利益。”
“玉潔,莫須有都可以定罪,何況沈總真的送錢送物了。說實話,沈總行賄,謀取的不都是正當利益,也有不正當利益。如果沈總真的因為行賄罪被逮捕,我會聘請最好的刑辯律師為他辯護。”
“恨水,你爸不會有大事的。如果有大事,那十有八九是有人故意整他。”
“是啊,就怕有人有意整他。”
李恨水始終不理解,姚金明沒少收受沈海淼的財物,僅從繳獲的日記本上的記錄就有幾百萬元。
而且,兩人還在南方遊艇上一起玩過,現在怎麼翻臉不認人,拔鳥無情?
僅僅是因為沈海洋出事,與沈家劃清界限,表明政治正確嗎?
姚金明不怕沈海淼將他供出來?
不過,既然姚金明決意要查沈海淼,一定會讓親信辦理此案。
張玉潔又將話題聊到行刑銜接工作座談會上,說:“恨水,市局為什麼要召開這個座談會?就是現在一些地方行刑不分,本來屬於行政處罰的,卻上綱上線,上升到刑事處罰,這損害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法不強人所難嘛。
我市望湖縣有個鄉的村民,利用祖傳建造浮橋技術,自費十多萬元在河流上建設了一座浮橋,方便河流兩岸居民通行,村民設卡點收費。
為什麼要建設浮橋?因為政府沒有建橋,不走浮橋,要繞行一二十公裡才能到達河對岸。
政府部門後來以浮橋是違章建築為由,將其拆除,還以尋釁滋事罪對家族十幾口人實施逮捕。
尋釁滋事罪是萬能的‘口袋罪’,什麼都可以往裡麵裝。
主導此案的正是馮市長的前任趙明亮。
馮若蘭後來接到彙報,震驚、震怒,說了重話,說簡直是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補路無屍骸!
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有時候並沒有涇渭分明的界限。比如,自媒體造謠生事,有些地方是行政立案,給予行政處罰;有些地方是刑事立案,給予刑事處罰。
馮市長特彆關注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的界限、轉換、銜接問題,提議召開工作座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