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恨水問陳佳佳媽媽:“陳佳佳的遺書呢?”
陳佳佳媽媽從口袋裡掏出一個皺巴巴的紙條:“這是遺書複印件。遺書我保存好了。”
看來,陳佳佳媽媽受了高人指點,遺書或許是陳佳佳留下的證明羅林對她實施非法侵害的唯一證據,如果遺失,羅林真的可能就逍遙法外了。
“領導,你行行好,為我女兒主持公道,她死得冤啊!羅林這個殺千刀的,害死了我的女兒!
報警沒用,上訪也沒用,我有次帶把菜刀去龍山鐵礦,準備和羅林拚了,警察將我抓起來,關了七天。”
“阿姨,你上訪、申冤都是允許的,但和羅林拚命,那就不對了。且不說你根本無法接近羅林,就算將他砍傷,你也跑不了,砍傷人是犯法的。
羅林以談戀愛之名玩弄、侵害女孩不是頭一次,因羅林而死的女孩,你女兒也不是第一個。
作為政法委書記,這事我管定了!如果不為你女兒主持公道,我這個政法委書記不乾了!”
羅林以鑽石王老五的身份,以戀愛之名玩弄、侵害女性,臭名昭著,陳佳佳、李芳芳都間接因他而死。之所以屢屢得逞,又逍遙法外,一是作案手法隱蔽,二是背後保護傘強大。
陳佳佳媽媽又跪倒在地,李恨水將她攙扶起來,安慰道:“阿姨,我會儘快讓縣公安局調查此事。請給我們一些時間。”
李恨水讓李曉娟將縣公安局副局長甘恒生叫了過來。
李恨水三言兩語,介紹了陳佳佳自殺的前前後後。
甘恒生麵現難色:“李書記,我不分管刑偵工作,插手案件,好像不太妥當吧。”
甘恒生說的也有道理,但更主要的原因是有畏難情緒。
羅林的背景,甘恒生不是不知道。而且,陳佳佳案本來案情複雜。
雖然陳佳佳說羅林侵犯了她,但後來還是和羅林同居在一起,並沒有及時報警。
而羅林也是以陳佳佳男朋友的身份出現。情侶同居,是非常正常的事。
還有,陳佳佳是自殺身亡。
甘恒生之前被桑兆慶打耳光,兩人處在對立麵,桑兆慶當然不是好鳥,但不代表甘恒生就是好官。
李恨水對於甘恒生的表現很失望,撥通了桑兆慶的電話,說了羅林以戀愛之名侵害多名女性的事。
“桑縣長,我很想知道,陳佳佳之死,警方為什麼不立案?雖然陳佳佳不是羅林所殺,卻遭羅林暴力侵犯過。難道強暴女性還夠不上立案標準嗎?”
“李書記,羅林是縣人大常委會主任羅春陽的兒子,知道嗎?”
李恨水非常惱火:“古人尚且知道,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我們現在是法治社會,官員兒子犯法還能免罪不成?”
“李書記,我不是那個意思。我是說,此案的複雜之處。羅春陽背景深厚,很多時候,將我都不放在眼裡,他家市裡、省裡都有人。”
“桑縣長,羅春陽有什麼背景?”
“羅春陽弟弟,是雲川市委常委、宣傳部長羅春生,羅春陽還有幾個親戚,在省裡工作,都是廳級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