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縣長,要按照陳佳佳案件本來的是非曲直決定是否立案,而不是考慮到羅家的背景!”
“李書記,我也不瞞你說,一開始,我們打算立案,但羅春陽親自給我打電話,說警方胡來,大意是陳佳佳自殺而死,就算羅林有錯,也是民事上的賠償責任,而不應該是刑事立案。
羅春生也給我打電話,他倒沒說什麼,隻是讓我依法辦事。李書記,你也是官場中人,自然知道羅春生口中的依法辦事是什麼意思。”
官員打招呼,除非關係親密的,一般來說,說話都很有藝術。
就像羅春生,讓桑兆慶依法辦事,如果傻乎乎地真的刑事立案,那無疑會違背領導意圖。
羅春生其實是暗示,陳佳佳之死,與羅林沒有直接因果關係,刑事立案並無依據。
如果刑事立案,那就不是依法辦事。羅春生作為羅林叔叔,打電話給桑兆慶,本意自然是為羅林求情。隻要情商不是太低,都會明白這一點。
如果此案在上級高度重視下刑事立案,羅林最終判刑,也無法認定羅春生乾預司法。因為羅春生說要依法辦事,沒說不要刑事立案。
這就是領導的說話藝術。
李恨水說:“桑縣長,我理解你的難處。人在江湖,有時候的確身不由己。但是,既然陳佳佳遺書說羅林曾經強暴過她,就應該立案。
這樣吧,我給你兩條建議。第一,將賀茂根重新調到刑偵大隊,他很熱愛刑偵工作。賀茂根本來對你將他調到治安大隊有不滿情緒,讓他重回刑偵,可以抵消他的不滿情緒。
陳佳佳案立案後,由賀茂根負責偵破。
第二,如果羅春陽、羅春生插手乾預此案,你可以將皮球踢給我,就說此案是我協調督導的,我願意當一回惡人。
為了陳佳佳以及很多受害女孩,為了社會正義,我不怕得罪人。
古人尚且有舍得一身剮,敢把皇帝拉下馬的膽魄和氣概,我為什麼就不能得罪某些人?
如果為了保住烏紗帽而畏懼強權,這頂烏紗帽不戴也罷!”
李恨水說得大氣凜然,但這絕不是表演,而是心聲!
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
桑兆慶猶豫了會,說:“李書記,我完全采納你的兩點建議。明天正好局裡開會,先讓賀茂根重回刑偵大隊,陳佳佳案由他負責辦理。”
通過一段時間的觀察,李恨水發現賀茂根不僅業務嫻熟,而且很有正義感,不為五鬥米折腰,不畏懼任何強權,這種人,很難得。
如果能將羅林送進監獄,那將是李恨水擔任雲河縣政法委書記後的功績。
下一個案件,將是重新調查李芳芳死亡案件。
這起案件比陳佳佳案更複雜,因為李芳芳案不僅牽涉到羅林,還牽涉到縣委副書記石進滿的兒子石小龍。
還有,據李恨水掌握到的情況,桑兆慶與羅春陽關係一般,但與石進滿,現在成了利益共同體,都是張瀚元的人。
如果說辦理陳佳佳案,桑兆慶雖然不支持,但也不會作梗,但對於李芳芳案,就很難說。
李芳芳死亡原因,就是一個謎。當初為了不讓賀茂根插手李芳芳案,桑兆慶不惜動用權力,將賀茂根調離刑偵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