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光州街頭,一棟偏僻的房屋。
隻見一隊浩浩蕩蕩的複仇者大軍,手裡拿著各色各樣複仇工具,當街就朝著已故校長李江福家中奔來。
這些群情激奮,怒氣衝天的市民,一邊朝著校長李江福家人的住所狂奔,一邊在嘴上氣憤至極的爭吵:
“人死債消?”
“憑什麼人死債消?”
“那些遭受你弓雖女乾殘障女童,至今心中仍然有著不可磨滅的心理創傷,所以你死了,這一切就可以一筆勾銷?”
“那些被你折磨得我服毒自儘,臥軌自殺的殘障學生,因為你這種人渣,早早便失去了自己的生命,就因為你這個畜生死了所以這一切就應該隱入塵煙,不被提及?”
“不允許,我們絕對不允許!”
從道義上來說,有句話名為禍不及家人,意思就是施暴者犯下的罪過不應該由它身邊的家人來承擔,因為他們是無辜的!
可從現實上來講.
這簡直就是無稽之談!
施暴者犯下的罪過不應該讓他們身邊的家人來承擔?
那麼請問——
那些被校長李江福害死的殘障學生,他們難道不是無辜的嗎,他們生下來就應該是有罪的嗎?
校長李江福通過對殘障學生進行一係列的暴行,收斂到了大量的錢財,這些錢財一部分用於校長李江福本人的揮霍,剩下一部分錢財,全部被用於補貼家用。
寒冬臘月,當福利院的孩子們被凍得手腳滿瘡,蜷縮在牆角瑟瑟發抖之時。
校長李江福的家人,卻住在寬敞的大彆墅裡,吃著山珍海味,品著高檔紅酒,在24小時連續不間斷的暖爐房屋之中,享受著這明媚而又瀟灑的生活。
嚴寒酷暑,當福利院的孩子們頂著烈日,忍受著身上被鞭打過的傷痛,在城鎮臭氣熏天的垃圾桶裡翻找著吃食,過著有今天沒明天,一眼根本就看不到頭的生活之時.
校長李江福的孩子,卻坐在寬敞而又明亮的教室,享受著最為優渥的師資環境,接受著這個世界上最為良好的教育資源
這一切難道不滑稽嗎?
這一切難道不值得引人深思嗎?
你李江福的孩子是孩子,彆人家的孩子難道就是豬狗,天生就應該被你們肆意擺布?
“你們接受了李江福作為校長,通過種種非正當謀利獲取到的大量錢財,才有了現如今的優渥生活,那伱們作為家人——”
“就應該承擔應有的後果!”
“不能既要又要,在享受到錢財帶給自己生活上的便利的同時,又口口聲聲說著自己無辜,這樣真的很無恥.”
一位韓國大學教授的年薪大概在三十萬元,也就是五千萬韓元左右。
校長李江福,作為光州仁和特殊教育學校這種公益性質學校的校長,按常理說,薪資待遇不會超過大學教授才對。
可是,就是這樣一位年薪不過五千萬韓元的校長,卻能在寸土寸金的光州市中心——
買下不止一棟房屋價值超過八十億韓元的豪華彆墅?
錢,從哪裡?
要真是靠著上班的死工資,哪年才能買得起這棟房屋價值超過八十億韓元的豪華彆墅?
當憤怒上頭的民眾來到校長李江福位置處於光州城郊的獨棟彆墅之時,立刻,就被眼前的豪華景象給震撼。
不說金碧輝煌,但眼前奢靡之景象,也足以令人歎惋!
“這”
“這就是李江福那個畜生生前的住所?”
正當眾人驚歎於李江福生活之奢靡之時。
已故校長李江福之子李泰河,嘗試向來勢洶洶的抗議示威市民解釋:
“請大家理智一些!”
“我父親生前所做之事,我們一家人都不知曉。”
“我們其實是無辜的,禍不及家人.”
提起“禍不及家人”這句話,抗議示威群眾心中的怒火被再一次點燃。
禍不及家人?
憑什麼到了這種時候就禍不及家人!
“你爹強暴女學生的時候你怎麼不說禍不及家人?”
“你爹逼死殘障兒童,逼迫人家臥軌自殺的時候,你怎麼不說禍不及家人?”
“你爹供你去國外讀書留學,還在光州境內給你們家留了這麼多棟房產,讓你們家人安心生活了這麼久.”
“現在事情曝光,知道自己即將大禍臨頭,這時候你知道說禍不及家人?”
在《熔爐》之中,飾演校長李江福的演員張光,因為演技過於精湛將【李江福】這個角色飾演的惟妙惟肖,以至於他走路上——
都無緣無故被路過的路人丟了一板磚。
被砸的鮮血淋漓。
作為李江福直係親屬,也是李江福作惡這麼多年的直接受益者,等到東窗事發,這個時候你想起來規說你是無辜的,禍不及家人
這理由會不會過於牽強?
回想起作家江海在《熔爐》書中,詳細描寫校長李江福對於殘障學生施暴手法,除卻虐待殘障
兒童之外,為了滿足自己的獸欲,這位畜生甚至還將目光盯上了那些長相俊秀但身材異常瘦弱的幼齡男生
一股極其壓抑窒息的氣息頓時襲來。
這股怒火差點沒氣得現場抗議示威的群眾近乎昏厥。
回想起江海前幾日在《致全體身處黑暗,但還在努力追尋光明的讀者》信中所說的那句話:
“倘若今日冷眼旁觀,他日禍臨己身,則無人為我搖旗呐喊!”
終於,再也克製不住自己內心的怒火,眾人將義憤填膺地視線投向眼前的李江福之子李泰河:
“打!”
“給我打死這個狗娘養的!”
“你爹當初怎麼對待那些殘障學生,今天,我們就用同樣的手法,來對待你”
現場的情形,一度慘烈至極。
現場情景一度失控。
宛若完全喪失了理智一般。
有人,衝著李泰河身上潑油漆。
更有甚者,直接朝著李泰河身上潑糞。
其中,一位渾身傷疤,身材看上去有些瘦小的男生,近乎失去理智般朝著李泰河的膝蓋猛踹:
“還記得我嗎?”
“我問你,你還記得我嗎?”
“你記不得我,但我永遠記得你們這一家子魔鬼!!!”
“當初,隻因為我在院裡頂撞了你一下,你就讓你爹那個畜生罰我在冰天雪地的院子裡跪了三天,整整三天!你知道這三天我是怎麼熬過來的嗎.”
“就是因為這三天,我的雙腿落下了終生殘疾,時至今天我也隻能憑著拐杖才能正常走路”
一腳。
再一腳。
又一腳。
這位渾身傷疤的矮瘦男子,一邊朝著李泰河的膝蓋猛揣,還一邊哭喊著舉著拐杖朝著李泰河的身子奮力擊打:
“隻是為了滿足你的惡趣味,你想看看我和狼狗搶食到底誰吃的更快,你爹就讓我在你麵前跪下和它們養的狼狗搶食,不搶狗盆裡的食物,就把我活活餓死”
“你能忘掉這一切,但我永遠忘不了!”
“我也是個人,一個有人格,有尊嚴的人!”
“你還我雙腿!你還喜善,友銘,野寶他們的命來”
有道是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
雖然在旁人看來這些行為的確是有些過激,但如果不是當事人——
又怎麼能體會他們的痛苦?
禍不及家人這句話的確有一定的道理。
但請不要忘記,古人也同樣說過一句話——
父債子償!
老子欠下的債,兒子來償還,這本身就是天經地義。
老子把兒子養大成人,兒子享受了老子帶給他的便利,那自然就要承擔老子欠下的債務——
這沒有毛病!
“唰——”
當燃燒瓶投向彆墅的刹那,現場頓時燃起了熊熊烈火。
看著身處於火海之中的豪華彆墅。
這名身材瘦弱,拄著拐杖的矮小男子,頓時就哭的泣不成聲:
“喜善,友銘,野寶.”
“今天,我終於給你們——”
“報仇了”
身為法學專業出生的學生,自然不能知法犯法。
類似於打砸燒房這種操作.
被逮住了那可是要坐牢的!
首爾大學,法律專業出身的學生樸民俊自然是明白這其中的利害,你讓他為殘障學生弱勢群體發聲?
這固然是沒問題!
但你要讓他上街去和那些抗議示威的市民一樣,去到李江福家中找他家裡人算賬?
這.
他可能就做不到!
不是他不想動手,隻不過考慮到上街打人帶來的一係列負麵影響
他還是個學生,可能得考慮一下自己的前途?
作為法律學專業出身的學生,要是知法犯法,公然上街去參與打架鬥毆這一係列暴力惡性事件.
被學校知道了可能得吃不了兜著走?
要是被現場逮住,弄個學業警告又或者是直接開除.
這不純純就屬於得不償失?
“這口惡氣,我是必須要出的!”樸民俊手持工兵鏟,帶著身後的一眾學生,趁著夜色直奔光州區墓園,“但不是通過如此粗魯的方式.”
法律有明文規定,不允許打架鬥毆,不允許市民參加任何一切有關於聚眾鬥毆的違法活動。
但是,請不要忘記!
法律,那是用來約束活人的!
按照現在的情況還有自己的身份,我的確是沒有辦法奈何你的家人,畢竟從法律意義上來評判,你的家人的確是無罪,但是
我趁著你死了來挖一挖你的墳這應該不過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