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章 青年一代新任領袖!由真實案件改編的悲劇!為正義發聲的猛士!(1 / 2)

記憶的思緒飄回十年前。

那是一個大雨滂沱的清晨。

安山市區。

五十六歲的趙鬥淳,手裡拿著一瓶還沒有喝完的燒酒,踉踉蹌蹌的走在回家的路上。

“那娘們兒,真.真騷,一看就不是什麼正經人”

“出來賣還講究那麼多?跟跟老子裝什麼純潔.”

和工友喝了一晚上燒酒的趙鬥淳,上身穿了件臟兮兮的白色背心,下身是一條皺巴巴的黑色短褲,腳上還穿著一雙人字拖鞋,因為是下雨的緣故,他身上還套了一件用塑料薄膜製成的一次性黑色雨衣。

他一邊晃晃悠悠的在大馬路上行走,嘴裡一邊還在不停的罵罵咧咧。

乾工地的,或多或少都沾點兒奇奇怪怪的癖好。

就在剛剛,酒喝的正上頭的趙鬥淳性致大發,想要去附近的發廊放鬆一下,臨近門口,卻被發廊的小姐告知:

“現在一次的按摩費用,從原先的三萬上漲到了四萬韓元(200人民幣左右)。”

四萬韓元,那是趙鬥淳乾工地兩天的工費,得到這一消息的他瞬間就炸了:

“四萬?”

“就你們這樣的貨色,還敢要四萬?”

“你們的波一是金子做的還是鑲了金邊?就你們這些都已經爛了的爛貨,都不配給我舔”

想PC,找不到新地兒。

想爽,又舍不得花錢。

無奈之下,一肚子火氣的趙鬥淳隻能選擇從發廊回家,想要找家裡的老婆子發泄。

也就是冒雨返家的路上。

一身酒氣,胡子拉碴,滿口黃牙一眼看上去就讓人覺得惡心的趙鬥淳,在公交車站牌附近,撞上了剛從家裡出來,穿戴整潔,正前往學校準備到教室念書的娜英。

隻一眼,趙鬥淳便被眼前這位模樣乖巧,看起來的懂事至極的小娜英給吸引:

“好可愛的女孩.”

或許是察覺到了趙鬥淳眼神裡透露出的危險,看到眼前這名醉熏循環的醉漢,懂事的娜英趕忙低頭,不敢與他對視,隨即便撐著傘,想要快步從趙鬥淳身邊走過

也就是看到娜英從自己身邊經過,趙鬥淳假意一摔,隨後便癱坐在地上發出痛苦的哀嚎:

“哎呦.”

“阿加西(大叔)。”娜英腳步一頓,隨後便趕忙上去,攙扶起癱坐在地上的趙鬥淳,“阿加西,你你還好吧?”

“要不要我幫你叫醫生?有沒有摔到哪裡”

一抹少女的幽香侵入鼻沁。

心跳,開始加速。

噗通。

噗通。

噗通。

強行忍住內心的悸動,趙鬥淳一把抓住娜英的手臂,然後裝作可憐般朝著她哀求:

“學生,大叔腿受傷了,走不動路,我腳好痛”

“你能不能扶我去搭一下公車?”

“公交站,就在前麵.”

縱然娜英心存善念,可是她仍然記得,剛才在分彆之際,父親樸俊智對於她的叮囑:

“到了學校,一定要聽老師的話。”

“路上,不要隨便和陌生人搭話,要注意自己的安全.”

麵對趙鬥淳的乞求,娜英的第一反應是拒絕:

“大叔,我還要去上課,我馬上要遲到了”

可趙鬥淳卻是完美抓住了人性的弱點:

“難道你們老師就沒有教育過你要幫助彆人?”

“我都已經傷成這個樣子了,你怎麼忍心就這樣把我拋到路邊.”

學生,防備心從來就沒有那麼重。

更何況.

還是娜英這種未經人事的小孩?

看著趙鬥淳的年紀可能和自己的爺爺差不多大,這蒼老的外表再加上他連番的哀求,令得娜英心頭的戒備心開始鬆動:

“大叔,你,你起來.”

“我扶你過去”

實際在攙扶大叔的過程中,娜英就察覺到了不對勁。

因為大叔一直在有意無意的摸自己的手,並且他的下身,還有一搭沒一搭的朝著自己湊近

攙扶行走了約莫有兩百米的樣子。

抵達公交站,娜英低下頭,下意識就想要同他道彆:

“大,大叔,我先走了”

誰料,也就是在這時,趙鬥淳一把拉住了她不讓她走:

“你再等一下。”

隻見趙鬥淳指著公交站對麵的一座廢棄房屋,然後以一種充滿了欲望的眼神,掃視著娜英全身。

他不懷好意的打量著娜英脖子以下的部位:

“學生,我家就住對麵,你看你能不能幫人幫到底”

意識到情況不對,娜英下意識就想要反抗,她用儘全身力氣想要掙脫趙鬥淳的掌控製:

“大叔,大叔請不要這樣.”

儘管娜英已經在想辦法自己,但她又怎麼能反抗得過趙鬥

淳這個發育完全,力氣大的出奇的成年人?

環視四周,確認周圍無人。

這一刻,趙鬥淳揭下了惡魔的麵具,也不再掩飾自己的真麵目。

隻見他一下子扛起娜英,然後就開始朝著公交站對麵廢棄廁所的位置瘋跑:

“不讓我爽?”

“由不得你.”

具體的過程,不便敘述。

總而言之,自那一日之後,娜英便喪失了生育能力。

這一樁性侵案件也震驚了整個安山。

儘管,趙鬥淳涉嫌性侵,故意殺人,以多項罪名被當地警方抓獲。

不過,在認罪的過程中,趙鬥淳卻拒不認罪,始終堅持為自己辯解:

“我絕對不會做那種不知廉恥,遭天譴的事,我真的是冤枉的!”

“我那天,喝了酒,真的是酒後精神不穩”

韓國的律法,有一項非常扯淡的規定,那就是如果嫌疑人在施暴的過程中精神狀態不清醒,沒辦法控製自己的行為,隻要能證明自己在犯案的過程中,真的神誌不清,那法官就會在判決的法庭上,一定程度上減輕罪犯的處罰。

儘管,所有人都知道趙鬥淳涉嫌性侵。

儘管,所有人都知道趙鬥淳故意殺人。

可這起案件最離譜的點就在於.

法官居然相信了趙鬥淳的說辭?

韓國的律法,在世界範圍內都屬於是比較寬鬆的類型——

沒有無期。

沒有死刑。

當時對於重刑犯最高的刑期,是15年有期徒刑。

本來,應該以重刑犯的待遇,判處趙鬥淳十五年有期徒刑,但因為在審判過程中趙鬥淳一直堅持為自己辯解:

“我,真的是冤枉的!”

“我,真的是酒後意識不清,當時發生的什麼我都不記得了,一定是有人故意陷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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