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21【改革旗務】(1 / 2)

一是八旗兵腐化墮落,令朝廷沒有可用之兵;二是為了養這批廢物,朝廷每年還要拿出大量糧餉。因此改革旗務,勢在必行。

其實康熙、雍正兩朝,都曾試圖改革旗務,比如讓旗人回東北駐防,取消旗人不準務農的限製,發給旗人田地讓他們開墾等等,但是收效都不大。

那些旗人發往東北之後,居然自己又跑回來了,因為跑回來的實在多,殺都殺不過來,最後隻得不了了之;給那些旗人分地、分牛,他們居然把牛、地賣了換錢,還是不去種地。

旗務問題,始終困擾清廷。直到辛亥革命之後,旗人徹底失去依仗,才終於開始學會自力更生。

但其實公道來說,旗人並不各個都是紈絝子弟,隻知道提籠架鳥,吃喝玩樂。那是上層旗人才有的待遇。

底層旗人的生活其實格外辛苦。因為旗人要當兵才能領餉,平均一個人要養活七八口,並不富裕。要是家中沒有男丁,領不到糧餉,更是隻有活活餓死的份兒。

到了清朝中期,實在活不下去的旗人隱姓埋名,偷偷務農、做工,甚至為了避免被抓,偷渡去南洋的都大有人在。

這就像元朝時期,表麵上看去,蒙人是統治階級,在當時劃分的四等人中地位最高。但其實下層蒙人日子過得格外艱辛,甚至會被販賣成為奴隸。

因此項南必須要改革旗務,而且旗務也必須改革,否則不隻國家每年要花費上千萬兩養著他們,而且底層旗人因為被上層旗人盤剝,日子也根本就過不下去。

……

項南改革旗務的第一步,就是將旗人包衣脫離旗籍,成為普通百姓。

所謂包衣,最初指女真部族的下層成員、統治家族收養、接納的非血緣關係的家族、氏族成員和部分外戚族眾等。後來又拓展至戰俘、契約奴仆和獲罪之人。

總而言之,就是奴仆階層。

但正所謂宰相門前七品官,皇家的奴仆,自然身份也尊貴。包衣也可以當官,女兒也可以進宮,也可以參與選秀。

讓這些包衣脫離旗籍,成為普通百姓,那朝廷就不用再負擔他們的生計,可以為朝廷省下一大筆錢。

包衣脫離旗籍之後,可以帶走家產、田地等等。而且為了便於照顧生計,還可以再領三年糧餉。但之後就自力更生,自顧生計,朝廷不會再有任何優待。

而且包衣脫籍為民後,原來享有的政治權利也沒有了。

比如包衣跟旗人一樣,參加科舉是有優待的。隻要考中舉人就有官做,相比起來,漢人即便中舉,也基本上無官可做,還要再繼續考進士。

再比如包衣跟旗人一樣,就算犯了法,也不歸當地官府管轄,而是交由旗人組織的旗會處置。京師的旗人犯法交步軍統領衙門,貴族犯法則交由宗人府。而因為是同族,自然難免官官相護。

……

這樣脫籍為民的政策,雖然引起了許多滿大臣的抗議,不過也僅此而已了。

項南執政六年多,不敢說上下一體,絕無二心,但是朝臣中敢跟他掰手腕的,卻是一個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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