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九零年代,燕京的房價也是真便宜。就算是皇城根下的四合院,也不過幾百萬就能拿下,可以說是相當劃算了。
項南就趁機買了一座四合院,一棟彆墅,以及兩套小戶型。如此算是狡兔三窟,將來帶女人出來嗨皮,不用擔心被堵被窩裡了。
除了忙於買房子之外,項南還抽空接了兩單廣告。
其實在他春晚成名之後,就已經有廣告主找上他。
不過當時多是些小品牌,項南實在是瞧不上眼。再加上他當時也不缺錢,所以就把那些廣告拒了。
不像夏洛,一朝成名,窮人乍富,居然連人流廣告都接,簡直太不要臉了。
在《致青春》專輯大賣,尤其項南全國宣傳之後,他在娛樂圈人氣、地位飆升,也使得諸多大品牌都向他遞來了橄欖枝。
項南考慮之後,先接了兩單廣告。一單是澮源果汁,一單是森馬服飾。
之所以接這兩單廣告,一來酬金比較合適。薈源果汁代言兩年,一百萬人民幣;森馬服飾代言三年,一百六十萬人民幣。
二來項南對這兩個品牌還是有感情的。他上學的時候就總買森馬的衣服,過年過節的時候也必喝薈源果汁。
項南抽時間拍了四條廣告,兩百多萬就袋袋平安了。
這也是他買房錢的主要來源。
……
值得一提的是,項南現在還沒簽經紀公司,隻是把唱片約簽給了麥苗唱片。他的經紀約則還在自己手上。
一來,九零年代末,內地還沒有像樣的經紀公司。很多明星都是跑單幫兒,自己找人打理業務。他們的經紀人,不是自己的親人,就是自己的朋友。
比如那姐的經紀人就是她姐姐;李兵兵的經紀人也是她姐姐;李亜鵬的經紀人則是妻子王斐的朋友,藝人景崗山的妻子……電影中,夏洛也是請秋雅擔任了自己的經紀人。
直到兩千年,華宜傳媒成立經紀公司,才令市場變得正規化、標準化、係統化。
在此之前,這個領域基本是一片混亂,因此項南才不敢隨便把自己簽出去。
二來,其實項南也沒打算把經紀約簽出去。經紀約簽給彆人,就等於是給自己套上了籠頭。到時候,自己的演藝生涯都由經紀公司安排。
他們要是儘心還好說,要是不儘心,那可就拖他的後腿,甚至直接毀掉他的事業。
曆來毀在經紀公司手中的藝人都不計其數。比如徐懷玉,因為不聽從公司命令,而被公司雪藏,由一代小天後直接成了透明人。最慘的時候,年夜飯餐桌上隻有一隻雞,可以說是相當淒慘了。
因此後來的藝人都學精了。但凡有了名氣的藝人,多成立自己的工作室。自己當老板,自己雇人打理自己的事業。
這樣既可以保證自己的利益,而且還不用給經紀公司分成。更大的優勢是,自己還能簽新人,當老板,用自己得人氣、人脈、資本捧新人,賺取分成。
所以,項南也考慮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