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 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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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小學生涯的日曆一點點地接近尾聲,喬琳的生活也逐漸變得忙碌起來了,她必須得麵對她的11+測試了。她的父母帶著她開始同一些了解這項測試的人見麵,為她參加不同的文法學校和寄宿學校的考試做準備。

用瑪麗亞的話說,喬琳可以不選擇文法學校,但她應該先努力一下,在擁有選擇權後再做決定。

但無論如何11+測試的準備並不是係統性的,它眼下更像是一種智商測試,中產家庭的孩子在耳濡目染下更容易通過它,更彆提在所有科目上都表現優異的喬琳了。

喬琳的父母也不太擔心這件事。他們更糾結是否要讓喬琳入籍英國。喬琳馬上就要滿足作為永居居民長居四年的條件了,屆時她會有資格入籍英國。考慮到英美兩國都支持雙重國籍,這似乎是個好選擇,到時候她會跟她的同學一樣享受公民待遇,而不是像外籍居民那樣永遠被部分公共福利和政治權利拒之門外。可他們是否有權力替她選擇她的公民身份,讓她向英國女王——即使隻是儀式性的——效忠?

但這些都不是喬琳小腦瓜裡關心的事,除去每天認真學習外,她現在最著迷的事就是看電視機。準確的說,是一個特定的電視節目《流行音樂之巔(Tp f the Pps)》。

這是BBC推出的一檔現場直播節目,每周四晚上播出,播放英國排行榜上前30名的流行歌曲。在節目的45分鐘之內,節目的製作人會挑選他們喜歡的樂隊和歌曲,安排他們現場表演,有的時候也會直接播放MV錄像。

喬琳還太小,以至於她根本沒有注意到雖然電視節目聲稱這是現場直播,但其實揚聲器裡傳出來的樂聲卻是錄音室品質的,有的時候樂手的手指位置都不對,和弦卻正正好地跟錄音一模一樣。她所關心的是屏幕上的那些光鮮亮麗的表演者,他們是歌手,是鍵盤手,是吉他手,是貝斯手,還有鼓手。

她對他們身上花哨的褶皺邊襯衫感興趣,也對他們使用的不同類型的音效合成器感興趣。她總是在想,哇哦,那個聲音是怎麼發出來的?她簡直著迷於這些事。

她也確實有一對好耳朵,在媽媽和爸爸的音樂品味熏陶下,她聽過了很多種不同類型的好音樂,爵士,鄉村,搖滾,歌劇和交響樂,所有的這些都讓她的耳朵越來越靈敏。

她的生活環境也為她提供了發揮這種特長的機會。在她明白她所聽到的那些聲音之前,她就能在媽媽的鋼琴上胡亂玩弄黑鍵和白鍵了。那是一台老式的英國布羅德伍德鋼琴,瑪麗亞的一位朋友送給他們的,保養得非常精細,低音溫暖,高音清亮,跟著他們漂洋過海,最終回到了原產地。現在它還放在客廳的角落裡,作為戲劇創作的一部分,瑪麗亞時不時就要彈一下它。

但瑪麗亞真正喜歡的還是豎琴。她本來有一架標準的47弦踏板豎琴,為了湊錢給雜誌社,她不得不在美國時把它賣掉了。為了安慰她,約瑟夫買了件鄉村音樂裡常常演奏的自動豎琴送給了她。

儘管除去名字與豎琴很像外,自動豎琴更像是手風琴和吉他生出來的混血兒而不是豎琴,但是瑪麗亞還是很喜歡他的心意,一直帶著它到處旅行。同樣地,這台自動豎琴也成了喬琳的音樂啟蒙玩具,按下和弦鍵,撥動琴弦,美妙的聲音(有的時候是噪音)自然而然就傳出來了!

但比起古董鋼琴和自動豎琴,約瑟夫的民謠吉他和十孔布魯斯口琴才是喬琳真正開始學習的地方。他的吉他隻有6根弦,比起喬琳那原來足有88個鍵的鋼琴老朋友來說好上手多了。反倒是口琴,她一直都把握不住技巧,隻能簡單吹吹一些小調。

在這個基礎上,學校的音樂活動算是為喬琳提供了一個舞台。合唱團的聲樂活動就不說了,光是學校音樂室裡那台鋼琴就常常被她霸占,以至於每次樂團有活動,老師都會出於公平的心態宣布“喬琳·阿普爾比,你去敲三角鐵!”

敲三角鐵就敲三角鐵,她還挺樂意敲三角鐵的呢!無論其他人合奏的時候有多麼和諧,她隻要敲錯一個地方,就能把所有人的努力都毀掉,簡直就像是影響所有音樂的邪惡大師和超級反派,讓她得意極了!

本意是想讓她安靜地站在後排的老師都無奈了,他對瑪麗亞說:“阿普爾比太太,喬琳可能有點過於精力旺盛了,也許你們可以考慮讓她從事一些消耗她精力的活動。”

老師的本意是曲棍球或者板球之類的運動,學校裡的女孩大部分隻能從事這兩樣運動,但這話聽在瑪麗亞耳朵裡就變成了“找某些消耗她精力的樂器”。在發現女兒持續性地癡迷於電視上的音樂表演節目後,她終於行動了——

“甜心,你喜歡這些樂隊嗎?”

“當然,”喬琳點點頭,“媽媽,我真的不明白那些聲音是怎麼回事,它們到底是怎麼發出來的?”

“那你想真正地學習它們嗎?不像是現在那樣隨便上幾節課,而是真的花時間去學?”

喬琳的眼睛亮了起來,她從來不知道還有這種選項。她迫切地點了點頭說:“當然,媽媽,我要怎麼做?”

“嗯,你得先選擇一種樂器,”瑪麗亞扭頭看著屏幕上正在演奏的樂隊,指著屏幕說,“瞧,他們有五個人,歌手,吉他手,貝斯手,鼓手和鍵盤手,除去歌手外,他們各自有樂器,你喜歡哪個?”

喬琳盯著電視機屏幕上的樂隊遲遲下不定決心,她幾乎喜歡所有的職位,甚至想當不同樂隊表演中間負責串場的那個主持人,可如果隻能選一個的話——

諾埃爾突然出現在了她的腦海裡:

“Nely,披頭士樂隊你最想成為誰?”

“披頭士?林戈!”

“為什麼?大家都會更喜歡約翰·列儂或者保羅·麥卡特尼!他們都能寫歌。或者喬治·哈裡森!他也能寫歌,而且很帥!林戈,大家通常都會忘記林戈!”

“沒錯!這就是為什麼我該死的最想成為他!想想看,他隻需要坐在後麵就能成為披頭士,見鬼的全世界最大的樂隊的成員,掙那麼多錢,他所需要做的就是坐在最後麵,敲敲東西,然後回回粉絲郵件什麼的!多棒啊!”

於是,鬼使神差地,喬琳指了指屏幕上正在轉動鼓棒玩花活的鼓手說:“媽媽,我想學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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