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在背後嘀咕初心是不是另外藏了私房錢外,也沒有人擔心初心和宋紅玉在縣城過的好不好。
這次宋昌永進城,一去就三天,難免引人猜測。
周氏找宋昌永打聽,也是想知道初心在城裡生意做得怎麼樣。
要是生意好,逢年過節,少不得帶上兒子去看望看望。
可惜宋昌永嘴巴嚴實,根本問不出什麼。
恰好廚房空出來,宋昌永借口要做晚飯,哪怕周氏要留他吃飯,他也當沒聽見。
氣的周氏直跺腳,回房就跟宋昌學抱怨,說宋昌永一點兒不尊重她這個大嫂。
宋昌學聽了,也隻是讓她少折騰,家都分了,往後就好好過自家的日子,彆總望著彆人。
周氏白他一眼,沒好氣的說,“我就知道我嫁的是個沒出息的種,那是你娘,又不是彆人,再分家,咱們穀子也的喊她一聲奶奶。”
宋昌學悶頭吃飯,懶得跟她扯這種官司。
次日宋昌永進了趟山,在他做好的陷阱裡發現了幾隻獵物,其中兩隻野雞快要死了。
宋昌永把獵物帶回家,然後去地裡看了一圈,回去就把獵物拿到鎮上張屠戶家換錢了。
距離下次進城還有兩三天時間,這些獵物估計中陷阱有幾日了,再放下去宋昌永怕放死了,等兩三天後再帶進城裡就不新鮮了。
乾脆換成銀子,等過兩天陷阱裡有了新鮮獵物,再帶到城裡去。
宋昌永在家呆了兩日,直到進城頭天下午,宋昌永去山上陷阱裡看了眼,發現裡麵有兩隻野兔。
宋昌永把野兔帶回去仔細照顧,第二天天不亮,就推上頭天借的車上了路。
路過鎮上時,找張屠戶家拿了定好的豬肉,一路進了縣城。
到達縣城的時候天色已經亮了有一會兒了。
店裡最忙的時候已經過去,宋昌永走後門進去,看到店裡隻剩下幾桌客人。
宋昌永便把豬肉放到水井旁,又把兔子扒了皮,順手把沾了血的皮給洗刷乾淨。
等店裡客人都離開,收拾好關上店門的時候,宋昌永也把兔子皮也晾上了。
多了一個幫忙的人,初心就讓劉大娘先回去了。
客人吃過的碗和勺子都堆在一個大木盆裡,宋昌永幫著抬到院子裡,主動挽起袖子打水洗碗。
初心則過去看了眼還在滴水的兔子皮,“這兔子皮毛色好,回頭可以給紅玉做冬衣裡子。”
宋昌永就說前幾日回去的時候也打到了一隻兔子,隻不過毛色比較雜,又受了傷,就乾脆賣給張屠戶了。
說著,又問起這幾日店裡的生意怎麼樣,可還忙得過來。
宋紅玉搶著說,“虧得請了劉大娘,她一個人能頂兩三個人用,娘還說過段時日給劉大娘加工錢呢。”
宋昌永不由看向初心,見她點頭,心中的喜意更甚。
店裡生意好,掙的銀錢就多,往後也不用擔憂生計了。
宋昌永又說起家中田地裡的莊稼,“過幾日田裡的稻穀就該割了,等曬好了,就跟地裡的糧食一起運到縣城來。”
“行,莊稼收上來,你就住到縣裡來,到時候我有彆的事安排你去做,至於家裡的田地,你可以佃給彆人種,租子可以少收些,彆讓地荒廢了就行。”
初心從沒種過地,但自古以來從沒見過種地發家的,都是勉強糊口而已。
除非是有各種現代化的工具,和改良後的優良品種,加上大規模種植,才能有盈餘。
不然像古代這種落後生產力,也隻能說是辛苦一年,保一家人吃喝而已。
宋昌永在縣城住了一晚,次日一早才趕回去。
等下次進城,就得是稻穀和糧食收上來後,運上糧食一起進城了。
初心這頭,在宋昌永離開後的第四天中午,吃完午飯就去車行租了輛車,然後趕往鎮上張屠戶家去拉定好的豬肉。
這個時代的豬肉大多都是黑豬,帶著一股臊味,一般需要用很重的配料,才能掩蓋本身的味道。
用黑豬肉拿來做餛飩餡,其實不是很好的選擇,所以初心從來都不會用。
之所以按時定肉,也隻是為了明麵上掩人耳目而已。
專門放食材的房間鑰匙隻有她有,平時也隻有她進入,裡麵放了什麼,不光宋昌永不知道,就連天天住在一起的宋紅玉都不知道。
自然這兩人也不會想到初心平時用來做肉餡的豬肉,全都是從隨身倉庫裡拿出來的高品質白豬肉。
麵粉同樣也是從隨身倉庫裡拿出來的,從農家收上來的麵粉顏色發黃,跟隨身倉庫裡精加工的麵粉對比起來,就像是陳麵粉一樣。
正是初心用的材料都是隨身倉庫裡拿出來的,所以她做的餛飩皮,才會那麼白嫩透亮,肉餡的味道也是鮮美彈牙,沒有絲毫的異味。
不過單單就麵粉的味道而言,初心還是更喜歡農家收上來的發黃的麵粉,味道更香,一般這種初心都留著自家吃。
來到縣城的這段時間,成天不是白米飯就是手擀麵或者麵疙瘩,肉也吃得多,偶爾初心還會拿一些魚蝦出來。
夥食吃的好,宋紅玉的臉色都肉眼可見的變得紅潤許多。
到了鎮上,初心直奔張屠戶家的豬肉攤,下午買肉的人少,所以張屠戶基本不在,都是他家裡人看著攤子。
恰好今日留著看攤的人是張屠戶的兒子,年紀跟宋昌永差不多,但長得圓乎乎很麵善,看著就喜慶。
因是提前就說好的,所以張屠戶的兒子看到初心後,喊了聲嬸子後,就去後麵搬豬肉。
張屠戶的兒子瞧著有一把子力氣,半扇豬肉一個人就能抬起,看著並不是很費力的樣子。
“嬸子,這豬肉給您放哪兒?”
初心給他指了指身後的車,“幫我放到車裡吧。”
張屠戶的兒子扛著半扇豬肉,輕輕鬆鬆,幫著把豬肉放到車上擺好後,又接過初心給的銀子。
找錢的空檔,張屠戶的兒子狀似不經意的問,“怎麼就嬸子一個人忙活,平時不都是四哥跟紅玉幫您嗎?”
原主跟張屠戶一家合作多年,算是老相熟了,張屠戶的兒子年紀比宋昌永要小上幾個月,所以一直跟著宋紅玉叫四哥。
“老四在家收稻穀呢,紅玉我讓她留下看家了。”
初心回了句,準備趕車回縣城,結果張屠戶的兒子忽然叫住她,匆匆進屋,拿了包東西出來,二話不說塞到初心手裡。
“前幾日我舅舅家來做客,送了好些米糕,嬸子知道我家裡人少,哪裡吃得了那麼多,與其留著白白浪費了,不如嬸子帶回去給四哥和紅玉吃吧。”
初心看了眼手裡熱乎乎的米糕,明顯是新鮮的,再看張屠戶的兒子那一臉不自在的樣子,立刻就回過味來了。
“不用,你四哥不愛吃甜的。”
初心把米糕塞回去,“時候不早了,我還得趕路,回頭幫我跟你爹娘問聲好。”
初心不等張屠戶的兒子開口,忙趕車離開了。
張屠戶的兒子捏著油紙包,盯著車尾巴,一副欲言又止的樣子。
初心一路冷著臉回來,心裡著實不大高興。
雖說古代人成婚都早,可宋紅玉才十三歲,還是個小女孩。
可張屠戶的兒子卻快到了說親的年紀,這時候送什麼糕點,分明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她不是地地道道的古人,做不來把宋紅玉十四五歲就許給人家。
初心寧可把宋紅玉留成這時代的老姑娘,也好過讓她頂著個未成年的年紀出嫁。
這個時代不少人都是十五六歲就生了孩子,原主稍微晚點兒,但也是十六歲就懷了老大宋昌學。
十六歲的姑娘,身體都沒長好,少說也得過了十八。
初心是打定主意要把宋紅玉留到十七八再發嫁,隻要男人真心喜歡宋紅玉,就不會介意是早還是晚。
宋紅玉一個人在家也沒事做,就找了些針線出來,做些縫補的活計。
一直等到天色漸暗,宋紅玉才收了針線。
剛好初心這時候也到了家,宋紅玉?????聽到敲門聲,立刻過去開了門。
昏暗的光線下,初心看到了宋紅玉那張嬌俏白嫩的小臉,儘管五官還帶著幾分稚嫩,但眉眼間已經初具顏色,可見等張開後,該是何等的好樣貌。
作者有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