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超過三小時?”李蒙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表:“現在才1點38分,墨老師不是昨晚11點接到的殺人電話嗎?”
“也就是說,死亡時間和電話打進電台的時間很接近,凶手剛殺完人不久,就給墨老師打了電話...”王嶽說出這句話的時候,感覺自己後背都在發涼。
“除了麵部的銳器傷和女孩手腳上的束縛傷之外,膝蓋和手肘上也有多處軟組織挫傷,挫傷的地方有紅腫和少量滲血,這些都是生前造成的抵抗傷,很可能是和凶手發生抵抗的時候造成的。死者的短褲被扒到了小腿的位置,不排除遭受過性侵的可能性。”
顧原說著,又檢查了編織袋的底部,發現編織袋底部有明顯的磨痕,磨痕上還覆蓋了大量的新鮮泥土和青草。
“從一路發現的痕跡來看,凶手每走幾步就要休息一段時間,且一路上都是拖拽的痕跡,說明凶手的體力並不是太好。”
顧原站起身:“去第一案發現場看看。”
顧原跟著王嶽來到了第一案發現場。
隻見馬路上有大片暗紅色血跡,血跡之外還有兩個大碼的紅色腳印。
痕檢組的唐小劉正在對第一案發現場進行勘察和拍照。
唐小劉蹲在地上,對著血跡上的一塊黑點拍照:“這應該是煙灰……趕緊找找附近有沒有新鮮的煙頭。”
與此同時,另一位同事有了新的發現:“前方發現了兩條新鮮的刹車痕跡,看車輪印記應該是一輛越野車!”
王嶽立馬給附近的交警打去了電話,通知他們重點排查越野車。
“凶手有交通工具,而且還是可以轉運屍體的交通工具。”墨臨笑了一下:“這可就有意思了,整個現場充滿了矛盾,看樣子,這個案子還有點複雜。”
王嶽聽墨臨這麼說,就更加焦頭爛額了,因為墨臨一般不會輕易的說出“複雜”兩個字。
“找到煙頭了!”蹲在車輪印旁邊的刑警從草叢裡夾起一截新鮮的煙頭,激動的說。
王嶽仿佛看到了一絲破案的曙光,立即湊上去看:“太好了,說不定能提取到凶手的dna!”
“凶手比你們想象的聰明。”墨臨說道:“我認為他不會犯這種低級錯誤。”
墨臨說“低級錯誤”的時候,像極了一個身經百煉的罪犯,眼睛裡迸射出幽暗的光。
顧原忽然想起了墨臨在車上說的“捉迷藏遊戲”。
墨臨說過,被找的那個人其實是期待被找到的,這就是凶手留下證據的原因嗎?
就算是目不識丁的殺人犯,也懂得有些證據是不能留在犯罪現場的,比如腳印、抽過的煙頭。
一旦警察發現這些證據,就能縮小目標,甚至能通過一個煙頭,提取到凶手的dna。
凶手真的蠢到會把這些證據留在現場嗎?
但如果換個思路想,凶手其實期待被抓到,所以故意在現場留下了證據。
這樣想就能夠想得通,但顧原還是覺得不太對勁。
一路看過來,他心裡有幾個疑點。
第一個疑點:死者穿的是一套緊身的夏季運動服。
現在的天氣已經轉涼,就連男人出門也需要穿兩件衣服,顧原認為此時穿這麼少很反常。
第二個疑點:案發現場離拋屍的地點非常近。
凶手有交通工具,一般來說,會選擇將屍體拋在離案發現場比較遠的地方,這樣不易被人發現,就算警察發現了案發現場或者屍體,由於兩處的地理位置比較遙遠,後期追查也會有難度。
凶手既然選擇了拋屍,卻將屍體拋在了距離案發現場很近的田埂中,給人的感覺就像是多此一舉。
並且田埂地勢較低,站在高處的人很容易就能發現草叢中有異物,更何況是一個鮮紅色的大號編織袋!
第三個疑點:凶手敢打電話給電台,就說明對方根本沒打算藏匿屍體,所以就更沒有必要拋屍了,他完全可以把屍體留在第一案發現場,等著警察來收屍。
第四個疑點:凶手把未關機的手機留在了案發現場,這擺明了是在給警察指路,讓警察尋著定位來找屍體。
凶手的做法過於詭異,而且動機不明,看樣子,的確是個複雜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