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發配嶺南(2 / 2)

他倆還要被衙役們給拉開。掙紮不過,索性抱住小胖墩,死不撒手。

小孩子,隻能用這種小孩子撒賴的方式,無助又無力地保護自己的小夥伴。

晏旭心裡火在燒,燒到痛,痛入骨髓。

衙役們的殺威棍落在他們三人的身上,小胖墩反想將他二人護住。

二人不肯,有棍就三人一起挨。

“行了,不跪就站著聽審。”陳文軒眼見公堂上被三個孩子鬨成一團,在衙役打下第二棍前,擺了擺手,發了話。

衙役們這才站開。

三個小夥伴分開,互相整了整還濕漉漉的衣袍,再肩並肩站立,齊齊向縣太爺行禮。

眼神卻在向彼此間詢問:有沒有打壞?

待到見對方都微微搖頭,才俱稍稍安心。

晏旭出列,一一拿出三人懷裡的錢袋,當著縣太爺的麵打開,倒出內裡的銀票和銀兩。

“我們三人加起來,共有555兩380文,其中有500兩都是小胖墩的。他有錢,一向有錢,從來行事疏財豪闊,絕不可能為一個那等的玉佩行偷盜之事,請縣太爺明查。”

縣太爺輕輕搖了頭,緩緩出聲提醒道:“自身有無錢財,與是否喜惡偷盜,無關。”

晏旭心下歎氣。

這道理他其實也知道。有些富人就是會手欠。

他隻是企圖讓縣太爺將行為與日常聲譽掛勾、以達到證明小胖墩被冤而已。

但顯然,失敗了。

誰讓小胖墩根本沒身份啊!

這時,那人跳出來。

一手高舉著玉佩,一手指著玉佩,叫囂:“他這麼有錢還偷我玉佩,更該打!他當時正在撒尿,我急著出去接好友,路過他。剛出巷,正好遇到友人來,我二人又返轉。正見他拿著玉佩在提褲子。縣太爺,您聞聞,這上麵還有他的尿騷味兒呢!”

說著,還想上前將玉佩呈遞。“我這玉佩本價都值五十兩,更是我亡母遺物啊,就被這小賊、被小賊給糟蹋了。”哭嚎上,一把鼻涕一把眼淚。

“不可能!我根本沒碰過什麼玉佩!”小胖墩漲紅著臉吼。

陳縣令也搖頭。

拒接了玉佩,搖頭道:“有尿液也不能證明就是這小胖子偷的。”

另一人就站出,行禮後道:“苦主向草民跑來時,草民正至巷口。親眼見到在苦主身後,這小胖子一邊繼續撒尿,一邊把玩了下這塊玉佩。甚至都沒將玉佩收起,就拿在手裡,這才是玉佩被沾上其尿液的原因。草民認得玉佩正是苦主、亦即草民友人亡母所遺之物,故我二人才將小胖子當場人臟並獲。”

當場人臟並獲,不需要更多的證據。

且朝律中雖然關於盜律的部分很嚴苛,但審問流程真的不複雜。人臟並獲,即能當堂定罪、入刑。

晏旭眼見陳縣令就要拍下驚堂木,上前幾步,一拱手,“且慢。”先喊停,再迅速退到光線昏朦處,距離人證約十二尺之距,拿出一樣巴掌大物什,類那玉佩大小,在小腹前狀似把玩。

問向那人證:“可看清我手上之物是什麼?”

“是秀才的身份紋牌。”那人盯著看了一息,便大聲回答。

晏旭:“……”

他沒想到這人的眼神真的如此犀利。

這唯一的反證法,失敗了。

“晚生請求縣太爺隔日再審,至少您得證實小胖墩身份不是嗎?”晏旭走回來,行禮懇求。

給點兒時間吧,此刻他真的再也想不出任何辦法了。

身冷、心冷、腦子更冷。仿佛螻蟻麵對著大象踩到頭頂的一腳,掙不開、逃不脫,隻能在瀕死之際求得最後一口生氣。

隻能寄希望於小胖墩的身份有用。

但,縣太爺,搖了頭,輕輕回了句:“罪行與身份無關。”

隨即肅容,起身,拍下了驚堂木。

威喝有聲:“來人,押下這小胖子,實杖刑二十、剁去左手、發配嶺南!”

而公堂外的陰暗處,曹家兄弟倆,笑出了豬叫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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