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1. 萬裡扶搖(160)三更(2 / 2)

桐桐點頭,又問說:“……那麼,當年被金閣老清繳的土匪……”

“是土匪,也是土匪,是真的土匪!”她就道,“癢辣子實在是欺人太甚,騷擾的我都沒法做生意了。道上的規矩,我若收拾不了她,我也不用混了!那怎麼辦?我能找誰?經常來光顧我們生意的,就有個占山為王的,人稱山魁。山魁手底下好幾百號人呢,他們經常偽裝成鏢行的人,押著皮毛。

會挖壞道路和河流,擋住做生意人的去路,趁著人家不備,在飯食裡做手腳,把人迷暈了之後,財貨帶走六成,剩下的四成不帶走,他們需得偽裝殺人現場。

將人和貨都扔到河裡!水這個東西最好了,能將痕跡清理乾淨。就像是我將那挨千刀的扔到水裡一樣,最終也不過是意外而已。但這些人確實是謀財害命的。”

“誰能證明你說的是真的?”

“給我鎮場子的那些……有七個就是當年那一撥人。他們本來是被留下看寨子的,可後來,山魁帶人去滅癢辣子,卻被官兵被剿滅了。他們便不敢在山上呆了!正好我要打聽結果,就帶著他們回來了……”

桐桐看了黃千蕊一眼,黃千蕊利索的去辦去了。

隻要有人證,那就是說,金鎮北當年的事能說清了。他剿匪沒剿錯,隻是被另一撥匪頭子給戲耍了而已。

他有過失,但沒有罪!

桐桐這才問說:“那這些年,殺人放火……為非作歹的事,你還乾過什麼?”

六當家的失笑:“我本就不是個好人,許是天天都在乾壞事。可非要叫我說我乾過什麼天理難容的事,我還真想不起來。我是覺得我沒乾……當然了,許是我本就很壞,彆人以為的十惡不赦的,在我這裡隻當平常吧。”

她又喝了一杯酒,“伯爺,我不辯解,也沒什麼可辯解的!我就是這麼一人,一個被人不齒的人。您要審訊的人很多,她們說我有什麼罪,我就有什麼罪。我這樣的,判死罪叫死有餘辜;要是僥幸不死,那是老天開恩。怎麼都行!”

桐桐便什麼都不問了,“吃飯!”

六當家的愣了一下,“吃飯?”

桐桐看她:“你一個人能吃完?”

啊?

桐桐認真的吃飯了,夾了燒豆腐放在米飯上,菜和飯一起往嘴裡扒拉。

六當家的看著這位以前光是想想,都叫人覺得高不可攀的女伯爺,真就在這大牢裡陪著自己用飯。她吃的很認真,菜和飯,一□□叉著一口,絕不乾咽白飯。其實,這也還是個年輕的姑娘,是個還有點討人喜歡的姑娘。

這麼想著,她也抓了筷子,吃著喝著,兩人將桌上的飯菜吃完了。

桐桐問說:“吃飽了嗎?”

“飽了!”

“那就呆著吧!今天是我請的,飯菜比較好!但其他時候,大牢裡的飯……粗糧較多,忍著吧。你我相交一場,若是實在饞肉了,告訴牢頭一聲。我會給你賬上放點銀子,想吃肉了,偶爾給你加一餐是可以的。”

說完,她起身,擺擺手,“判案不是我的事!你是什麼罪,等結果吧!走了。”

六當家在她要出去的時候喊住她:“伯爺,你確實是個有義氣的人。你我相交一場,我也不能辜負你的情分。告訴您一件事……”

嗯?

“大當家說的證據,真有!他若是要藏,一定藏在義莊裡。”

“義莊?”

“是!”六當家的道:“道上的兄弟若是因著各種原因死了,很難有祖墳葬他們。於是,便建了一個義莊,說是給客死異鄉之人修來用的……可其實,那地方修的偏僻,除了內部的人,沒有安置過彆人。

人人都說大當家的重情,每年都要去幾次祭拜一番。可……我猜著,那裡一定藏了什麼東西,很要緊。那是個常被人忽視的地方,您就算在大當家身邊藏了這麼久,想來也沒聽過吧。”

確實沒聽誰說起過!桐桐朝她點點頭:“我知道了!”此算主動交代,對你的判決會有好處的。但是,你不會在意判決,你在意的是,“謝了!這對我很重要。”

牢門關上了,從女牢裡出來,桐桐回頭又看了看,交代秦敏:“給賬上放一百兩銀子,給她用吧。”

黃千蕊問說:“要格外關照嗎?”

“不用!人情歸人情,律法歸律法,不能混為一談!留銀子,這是合規的;而格外關照,這是不合規的!她是囚犯,那就是囚犯的待遇。不多一分去關照她,也不少一分去鄙薄她。”

這就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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