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自向陽(200)
大雪紛飛裡, 錢三寶上門了。
這都快晚上了,四爺和桐桐帶著孩子都從尹家回來了,一家子正準備晚上在家涮鍋子呢。桐桐從尹家帶回來兩隻烏雞, 表姐正說稍微凍一凍,凍起來給切片,好涮肉。
沈裁說這個涮了不好吃,回頭燉湯喝。
電視開著,孩子們樓上樓下的竄, 大的叫小的鬨, 不知道有多熱鬨呢。結果錢三寶上門了, 請林楓和四爺過去一趟,做個見證。
一進來見桐桐也在家, 就說, “你也順便去一趟吧!”
桐桐這大衣才脫下身,回頭就問說:“乾嘛呀?這麼嚴肅?”
錢三寶垂頭喪氣的, “走吧!我還請了強子和常勇, 人都到了。”
桐桐看自家二哥:嘛意思?
林楓從沙發上起身,說幾個孩子:“吃暖氣片上的橘子,不能吃涼的了!再叫我逮住,都給我罰站去。”
四爺給桐桐拿了大衣, “走吧!去一趟。”
留下林家人麵麵相覷的, 不知道這是怎麼了?
路上錢三寶也不說話, 直到到了家裡, 強子和常勇朝邊上讓了讓, 林楓也沒坐主位,四爺更是往邊上退了幾步,坐了單人沙發。
錢母拿了板凳, 桐桐擺擺手,乾脆靠著四爺坐在沙發扶手上,這才看向坐在餐桌那裡的魯師傅和吳紅。
錢三寶家的小子嘟著嘴靠在吳紅身上,魯師傅的懷裡抱著個一歲多的孩子,孩子睡著了,不哭不鬨的。
吳紅很憔悴,魯師傅的頭發全白了,人一下子瘦了好些。
林楓看了看這境況,就先問錢三寶:“見證什麼?”鬨的跟分家似得。
吳紅的眼淚一下子就下來了,“我媽帶著孩子沒地方去,我就說叫我媽住在店裡。一是幫著看店,二是白天在店裡幫忙,看著廚子下料,注意著些采買……”
桐桐看錢三寶:“這不挺好嗎?”魯師傅是手藝人,做飯的手藝儘有!當初要不是魯師傅的手藝,你這飯館也開不起來,也做不成大飯店吧。
地方大了,給魯師傅和這孩子隔出五個平方,放張架子床的地方,都足夠了。一能方便帶孩子,二能多一雙眼睛。
孩子也不是吃奶的孩子了,一歲多了,再有個兩年,孩子能去托兒所了。魯師傅有一半的股份,攢的錢也夠買個房子了。她在大院裡有房子,不過是不願意麵對故人而已。
而且,她兒子牽扯到那樣的案子裡,單位未必沒有清退她之前那房子的意思。
魯師傅是聰明人,必是不會再回來的。吳紅也不想叫母親難堪,這麼安排都照顧到了,很合適。
錢三寶撓了撓頭,“我的意思是,把我原來的店,叫老太太經營著。我呢,重新開個新店去!反正這個店已經關門這麼長時間了。現在都流行分店……”
四爺朝後一靠:老店還是兩方各占一半的股份,新店肯定就是他一個人的。
魯師傅一個人帶著個一歲多的孩子,在店裡幫著照看一二是可以的。這麼大的年紀了,一個人經營一家店,還得照看到孩子,還得應付這裡那裡的檢查,忙的過來嗎?
吃食這個行當,其實是個苦行當。半夜得起來,批發新鮮的蔬菜肉蛋,提前準備好食材。看起來是十點開門的店,可能淩晨四五點已經開始忙活上了。這一開門,一天不得清閒。
至於說結束的時間,那得看客人喝酒鬨到什麼時候。
林楓就有些生氣,人在落難的時候,不能相幫無所謂,但也不能欺負人呀!這麼一弄,叫魯師傅怎麼辦?
錢三寶可能算計的隻是多掙一份錢,他開新店,老店那邊還能分他一半。可在魯師傅和吳紅聽來,這就是在逼著魯師傅退股呢。
吳紅一邊哭一邊說:“都不是外人,誰家不知道誰家的事呢?我要跟他離婚,請大家夥來……就是給我們做個見證,我們得把家分了……孩子歸我,存款平分,我媽撤股……”
撤股可不能說是啥錢也不出,人家以後不分紅了,你不拿一筆錢出來不合適吧。
先把撤股的錢一支付,再剩下的兩口子一分,錢三寶還能剩下多少。
但饒是這樣,自家還是被請來做見證。
就證明吳紅拿離婚威脅,錢三寶也沒退讓。
常勇坐在最邊上,踢了踢坐在板凳上的錢三寶:“兩口子賭氣說的話,當什麼真?孩子都那麼大了,再過不了幾年都成年了,瞎折騰什麼?”
強子也說,“離什麼婚呀離婚,動不動把離婚掛在嘴上!要不這麼著,你們給老太太買套房子……”算是撤股了,“吳紅的工資拿出三分之一給老太太做贍養費……”這不算是過分吧!
有房子,老太太有退休金,再有吳紅三分之一的工資,就夠祖孫的生活了。
錢三寶趕緊說,“我肯定沒什麼意見……就看吳紅怎麼想了?”
吳紅看著兒子的方向,沒言語。
桐桐就看魯師傅,魯師傅的視線從她女兒的身上收回來,然後慢慢的垂下眼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