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堅檢察官》全本免費閱讀
上庭是個很刺激又很無聊的過程。
起立,向法官致意,法官宣布本次開庭的主要目的。
一套流程走完,坐在法官席的艾伯特法官麵無表情,擺出鐵麵無私的公正模樣,在伊恩抬頭看向他時,卻衝他眨了眨眼。
這讓伊恩緊張的情緒略有緩解。
趁此時間,傑奎琳將半掌厚的文件攤開,從中尋找對應被告的發言稿,遞給伊恩。
接過發言稿,伊恩側頭看了一眼被告席,進行二次確認後,照著稿子念了起來。
第一位站在被告席上的是銷贓團夥的底層成員,根據從他家中搜出的證據及同夥供述,其被指控犯有非法持有武器、盜竊、搶劫、妨礙公共安全、擅入、擾亂社會治安、危害他人安全、襲擊共計九項罪名。
這九項基本是銷贓團夥大部分成員都犯會被指控的罪行。
其中重點在於非法持有武器、擅入與襲擊三項指控,其他指控基本就是搭頭,是用來跟被告方討價還價的緩衝地帶。
伊恩將指控對應的證據一一羅列,清晰明了。
稿子都是這兩天他跟傑奎琳兩人熬夜完成的,中間並未出錯。
陳述完畢後,被告方的律師還準備掙紮兩下。
“法官閣下,根據檢方提出的指控與所列證據,並無明確證據證明我當事人參與過盜竊與搶劫……”
第一位嫌疑人的公派律師是位看起來不到四十歲的男子,身材不胖不瘦,不高不矮,平平無奇。跟他的抗辯一樣。
聽著律師提出的抗辯,伊恩在心裡默默搖頭。
這律師不太行,都沒說到點子上。
他提出的九項指控中,重點顯然不在盜竊與搶劫上。
儘管本次係列案件是為搶劫與盜竊團夥銷贓,屬於團夥作案,但在多方串聯之下,案件已經被拆解為一個個個體。
也就是說,本來本案應該是公訴人起訴銷贓團夥整個團夥,但為了將利益最大化,將事態控製在可控範圍內,將複雜的事情簡單化,便於用最便利的方式摘取果實,被告被人為進行了拆分。
從銷贓團夥變成團夥中的成員。
這是完全不相同的兩種意義。
而被告的律師還在糾結盜竊沒盜竊,搶劫沒搶劫。
盜竊與搶劫這兩項罪名名為犯罪,實際上已經逐漸被司法係統漠視。
紐約每天都有大量的搶劫與盜竊發生,真要較真起來,把現在的NYPD、D.A辦事處與法院人員增擴十倍都不夠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