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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獻沒想過自己還能再次見到沈箏。
雖然他已經追隨她的腳步走了很遠,但他也早就習慣這無望的,孤獨的追隨,這甚至漸漸演變成了一種平和。
所以在咖啡廳見到沈箏時,生活猶如壞掉的天平,失衡的猝不及防。
當然,她已經不記得自己,於獻並不意外。
他自詡是一個很膽小的人,特彆是麵對沈箏,踏出一步,總是要在心裡躊躇一百步。
他第一次見到沈箏,是高一的入學典禮,講台上無聊的演講讓人昏昏欲睡,他站在隊伍最末,本來以為後麵沒有人,目光到處亂瞟,一回頭,沈箏正靜靜地站在他身後。
她應該是遲到了,那時就獨自站在那裡,身後空空蕩蕩,像是某種幻覺。
於獻盯著她看了好幾秒,不敢眨眼,害怕一眨眼她就消失了。
他第一次見到那樣的人,樣貌和氣質如此恰到好處,僅僅隻是站在那裡都讓他覺得喘不過來氣。
沈箏感覺到他的目光,視線也挪到他臉上。在眼神交彙的前一秒,他連忙轉身,耳邊除了自己的心跳什麼都聽不到了。
他一刻他突然明白,所謂好感,所謂喜歡,那些其他人不管怎麼解釋都覺得晦澀的感情,其實真正理解隻需一瞬間。
當時的那一眼,讓於獻很久都沒能鼓起勇氣上前。事實上他之後也沒有機會和沈箏有交集,第一次和沈箏正式說上話,已經是高三下半學期了。
那是一次看起來巧合,卻並不是巧合的安排。
在此之前,班上座位一直都是按照成績依次排列,他和沈箏的位置離得很遠,當時碰巧學校人事變動,他們班換了一個新班主任,叫沈嫻雅。相比之前班主任的死板,沈嫻雅做事更圓滑,上任第一件事就是決定重排座位。
這是個很好的機會,高中即將過完,眼下是唯一能和沈箏產生交集的時機,他已經猶豫太久,不能繼續猶豫了。
於是他早早做好準備,在換座位前一天去找了沈嫻雅。
他去得很巧,當時辦公室隻有沈嫻雅一個人。那時他性格好,在班上受歡迎,想必是聽其他老師提到過自己,沈嫻雅看到他時沒有很驚訝。
於獻來之前在心裡想好了說辭,沈箏英語學得好,而自己英語一直都是短板,想坐到一起提升自己的成績。
他在心裡反複練習這說辭,緊張到站在辦公室門口遲遲沒進來。沈嫻雅喊了他一聲,他才回過神。
“找我有事嗎?”沈嫻雅問他。
“換座位的事,我想跟您商量一下。”於獻故作鎮定地開口,卻忘了在心裡排演的說辭,直接說道:“我想和沈箏坐在一起。”
聽到沈箏的名字,沈嫻雅明顯愣了一下。隨後她用審視的目光更仔細地打量了於獻一會,才輕聲問為什麼。
於獻腦子宕機,半天沒說出話來。
“你喜歡她?”沈嫻雅又問。
於獻點點頭,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點頭,張嘴想說話,聲音又找不到了,片刻隻能有些不知所措地看著她。
沈嫻雅忽然笑了笑,打發他走:“我知道了。”
於獻覺得自己搞砸了,灰溜溜地走到門口,停下腳步想說些什麼為自己辯解一下,卻又碰到有其他老師進辦公室,他隻好走開。
那晚回家,他怎麼都睡不著,自己表現的實在太差,他甚至有些看不起那樣的自己,心裡又惋惜,他竟然親手葬送了好不容易等來的機會。
可沒想到第二天公布座位表時,沈嫻雅竟然真的將他和沈箏排在了一起。
那是一段無論後來怎麼回憶都覺得美好的時光,即使當時他和沈箏的交流並不多,但他確實很知足。
那段日子裡,於獻時不時會觀察她。
諸如沈箏早上幾點鐘到學校,上課做不做筆記,和誰一起吃飯去廁所,放學回家時是坐車還是步行,喜歡紮頭發還是披頭發,做值日時在負責什麼,體育課時站在哪裡等等小事,於獻都得到了確切的答案。
沈箏從來不遲到,上課偶爾做筆記,偶爾不做;她的字寫的很好看,卻並不那麼規整;她在學校總是一個人,無論是吃飯還是上廁所;放學回家坐公交;喜歡紮頭發;做值日時有時擦黑板,有時擦窗台,很少倒垃圾,因為倒垃圾要兩個人;體育課總是站在陰涼人少的角落。
除此之外,他發現沈箏最大的愛好,就是發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