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第十四章(1 / 2)

飛鳥 榆遲 6070 字 2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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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箏現在已經很難回憶起最初認識於獻的場麵了,這些年自己身上發生的事太多,她幾乎沒有時間去一個個理清楚,而提起於獻這個名字,不過也隻是回憶起來連臉都模糊的某位同學。

所以在冰島的時候,她沒認出於獻,實在太正常。

但關於高中的回憶,或許被她隱藏,卻從來沒有抹去過,和於獻重逢之後,越是相處得久,那些記憶越是清晰。

對於獻有記憶的時候,是高三的某個學期,因為人事變動,沈嫻雅成了她的新班主任。她是個有豐富教學資曆的老教師,教英語,為人和善,好像沒什麼脾氣似的,但做起事來卻有原則,班上沒人敢反對她。

她來的第一天,覺得前一個老師座位排得不好,決定整改,那天下午她便把新的座位表排好,動員大家更換。

沈箏被排到第二排靠窗的座位,她換過去,於獻就已經坐在她身邊了。

高中時期的於獻長相出眾,受歡迎,成績有些偏科。對於他的同桌人選,沈嫻雅其實有更好的選擇,沈箏有些不解為什麼會是自己。

雖有疑惑,可她並不在乎。因為位置靠裡,走過去的時候於獻在和其他人講話,她站在一旁,說:“我坐在裡麵,讓一下吧。”

她聲音不小,足夠蓋過其他人的講話聲。和於獻說話的某個男生看了她一眼,沒再說話,拉著於獻跑出去了。

當時於獻沒看到她。沈箏走到座位上,把東西放好,身邊窗簾關著,她隨手拉開,夕陽便從窗戶外透進來。

沈箏記得那天的光線格外柔軟,像是安慰她一樣。她盯著窗外看了一會,又把目光放到身邊於獻的座位上。

於獻的位置倒是簡單,書桌上的課本疊的很高,筆記本和文具都塞在抽屜裡,沈箏還注意到他桌上有一個馬克杯。那不是很常見的普通馬克杯,而是那種禮品店裡買的,陶瓷的白色印花馬克杯,印花是一隻很可愛的卡通貓咪。

沈箏之所以注意到這杯子,是因為在教室裡很少有人用馬克杯,大部分人都會選擇帶蓋子的便攜水杯。這馬克杯很突兀,放在桌麵一角,很容易被摔碎,容量也不夠大,要是去體育課之類的場合,也根本帶不走。

如果是什麼重要的人送給他的呢,沈箏想到這一點,好像想通了,很快就轉移了注意力,把目光放在窗外了。

那天下午的休息時間很長,一直到太陽落山才開始上晚自習。說是自習,但也都被各科老師用在了講題上,這些沈箏早就習以為常,當時是英語自習,她提前把試卷拿出來,用紅筆對著答案訂正錯誤。

於獻是臨上課隻剩下幾分鐘的時候回來的。他走到座位邊上愣了一會,過了好幾秒才坐下。

他坐下時,沈箏正專注在試卷上,沒有抬頭看他,又過了一會,才聽到於獻的聲音。

“下節課是什麼啊?你寫什麼呢。”

他的聲音聽起來有幾分迷茫,沈箏放下手中的筆,沒說話,指了指麵前的英語試卷。

於獻低下頭,湊近了,沈箏能聞到他頭發上的洗發水味,默默挪開一點距離,就聽到於獻嘟囔:“英語啊,哦。”

這時上課鈴響了,書包掛在課桌一側,他側身,打開書包找卷子,沈箏伸手把自己卷子放好,又繼續改錯,沒再管他。

沈嫻雅進來了,果然是講她正改錯的那張卷子,“大家把卷子拿出來,我先檢查都寫了沒。”

沈嫻雅從另一側開始挨個看,他們坐在靠裡的前排,應該是最後被檢查的,沈箏不著急,繼續做自己的事,但還沒改完一題,肩膀被拍了一下。

是於獻,他臉上急切,指著卷子,“借我抄下好嗎,我沒寫。”

沈箏垂眼看他的卷子,確實沒寫。按理說她沒必要管這樣的閒事,但於獻看自己的眼神讓她有些動搖。

他眼睛形狀生得好,完全睜開時看人的目光亮晶晶的。此時講話聲音急切,眼神便多了一份懇求的誠意,沈箏想了一會,把一旁的答案遞給他,“給你,快寫吧。”

於獻接過答案,有些吃驚,但也來不及思考,抓起筆一邊抄一邊說謝謝,話說得也含糊。沈箏看他寫。於獻字寫得潦草,但好在選擇題居多,他抄得快,沈嫻雅還在檢查中間一組時,他已經抄完了。

“太感謝你了,你怎麼有答案啊?”把答案遞回來的時候,於獻問她。

買卷子時,學校統一把答案都收去了,於獻會吃驚很正常,沈箏把答案放到抽屜裡,淡淡地說,“我重新買的。”

看到沈箏麵前卷子上紅筆訂正的痕跡,於獻好像明白了什麼,語氣裡多了幾分敬意,“真是學霸。”

沈箏沒回答,目光也落到麵前自己的卷子上,陷入思考:雖然是很簡單的題目,但她還是會出錯,學霸這種形容詞對她而言實在太過恭維。

沈嫻雅來了,她先是掃了一眼於獻的卷子,沒說什麼。拿起沈箏卷子的時候,她臉上露出了讚許的笑容,但把卷子還給她時,卻一句稱讚的話都沒說,隻是說,“你下課來找我一下。”

沈箏點頭表示知道,沈嫻雅就走了。於獻有些奇怪地看著沈箏,“為什麼喊你啊?”

沈箏冷冷地說:“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