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你聽懂了。”林川滿意的收回了白手,再次縱身一躍,跨坐在了馬背之上,“走,遛彎去。”
林川拍了拍馬脖子,就徒手抓著馬鬃,帶著馬蛋踱步在府邸內走動了起來。
累了一夜的奧雅此刻才剛剛起床,推開門就看見了林川騎馬而過,那馬兒好俊,讓奧雅都一陣驚歎,“夫,哪來的駿馬?好品種啊!”
“吃肉的是比吃草的有勁兒。”林川僅僅騎乘了幾步就感覺到了差異,這家夥每一步踏地,都比其他的馬兒更孔武有力,感覺隻要一個加速,就能輕易衝出百米開外,如果用車來形容,其他馬兒用得算汽油,這馬蛋燒得肯定是柴油,賊有力道。
而當林川騎著馬蛋路過偏廳時,解縉直接把麵條從鼻孔裡噴了出來。難以置信紀綱花了兩年都沒降服的吃肉馬,林川卻不到一碗麵的功夫就給搞定了?
中國有句老話叫,識時務者為俊傑,這麼俊的馬兒,肯定也是俊傑,所以也就識時務了。
馬蛋之所以怕林川,隻因過去的主人,不管怎麼打,怎麼折騰,哪怕自己弄死一兩個馴馬師,都沒有人敢殺了它,畢竟它甘貴。
但林川說了要拿它做菜,那就是真的敢拿它做菜的,因為這種男人,他根本不需要它來增加自己的力量,它不稀罕。馬蛋自知,此生最少不能對林川桀驁不馴了。
林川招呼解縉吃完早餐,就打發他先去順天府的驛站休息一天,等他收拾好東西行李,明天去找他即刻出發,前往太原執行公務了。
算還有些良心的是,林川承諾這群兄弟還有解縉,在驛站的吃穿用度都由他來負責,算是儘些地主之誼吧。
雖然解縉帶了一百多號人,但那畢竟隻是驛站,能買的能吃的東西品種極少,想必也花不了幾個子,也就大氣了一回。
隻不過他還是低估了解縉,那簡直是報仇雪恨似的作啊,來了驛站,把彆人後院一百多隻雞全給謔謔了,最好的女兒紅喝了不知多少缸,更是大擺宴席,對著一眾家丁,隨行的禦林軍親兵一頓胡吹,把自己說成了皇上不可失去的謀士,就算身陷囹圄,也能絕處逢生,這是什麼?不正是皇上不可一日沒有解縉嗎?
就他這不把門的嘴,不喝酒都夠砍頭的,喝了酒便能直接誅九族的貨色,林川真不知道哪天他就又把自己活活作死了。
希望他跟貓一樣,有九條命,殺也殺不完吧。
這一天,林川帶著奧雅逛了逛街,本想給她買點什麼稀罕玩意,但奧雅隻是一眼就能報出那物件的底價,在哪進貨,有沒有質量問題。今時今日的奧雅簡直就像淘寶的搜索引擎,對大明各種物件的價格,質量,產量等問題了如指掌。
如此這般,買啥都像自己是大傻春,畢竟她都會補上一句,“夫,彆買了,家裡都有。”
選來選去,林川送了奧雅一個銀鐲子,並非什麼手工逆天的稀罕貨,隻是內植定位芯片與生命體征傳感器,可以讓林川隨時獲悉奧雅的定位,還有身體狀況,判斷是否有危險情況發生,也是一種變相的保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