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都快生了,她弟弟到底是怎麼下得去手的?那臉都看不出來摸樣了。
孩子還沒生,接生婆就說孩子已經死了很長時候了。所以生出來個死孩子,大汪氏也是啥話都沒敢說,還一個勁兒的對著弟媳婦兒的娘家人賠不是。
可這家人是死活不會讓自家姑娘繼續過下去了。陪嫁銀子首飾啥的都不要了,當初陪嫁家具啥的也不要了。和離,和離了就一拍兩散,以後誰也彆來禍害誰。
大汪氏沒臉反駁啊,隻訥訥的提了提她弟弟和弟妹之間還有個女兒也就是汪氏呢。這孩子可咋辦?
人家的態度就是這個幾歲大的女兒也不要了,是你們汪家的,有個那麼壞到根兒上的爹,還能指望這小丫頭是個好的?
要說這家人是真聰明,一直昏迷不醒生了死孩子的汪家媳婦兒等到清醒的時候,肚子裡的孩子死了,也和那個混帳男人和離了,甚至閨女也不能認了。
可這婦人就覺得腦門清爽了,接受起來還很快。
而大汪氏最終隻能灰溜溜的領著自家弟弟,帶著那個死孩子回家去了。
大汪氏弟弟這會兒沒了老婆兒子,又想到家裡一貧如洗的境地,這性子就越發的左了。怨天怨地怨天尤人不說,家裡能被他賣的也就隻剩下個閨女,順帶著去自家親姐家裡打秋風了。
大汪氏這一開始也是真心疼汪氏這個侄女兒,念著汪氏也就才八歲大,就直接領回家去養了。
大汪氏弟弟幾次三番的去要自己閨女,大汪氏都不給,剛開始還會給這個弟弟一些銀子,這到了後來,她也不是開銀礦的哪裡有那麼多的銀子?她的兒子們也都長大了,這眼看著就要娶婆娘了。
故此,哪怕是親弟弟,再上門,那也是半點兒好處都要不找了。
汪氏住在自己大姑家,這日子才算是好過了一些,可她打小的那個生活環境讓她恨啊。她爹不是個東西,她那個狠心離開家不要她的娘也不是個東西。
也就隻有她大姑是真心疼她的。
可是寄人籬下的日子到底過的不舒坦,汪氏覺得不自在。汪氏在大汪氏家裡住了五年,十三歲正是花兒一樣的年紀的時候,汪氏看上了她的小表哥了。
小表哥不喜歡種地,腦子活,做生意是一把好手,二十有三沒結婚,可已經在鎮上開了一家雜貨鋪。
你說這要是和小表哥好上了,嫁給小表哥不是就當闊太太了嗎?
汪氏打的好主意,還沒來得及和自己大姑說,小表哥就說有喜歡的人了,要去說親。
小表哥早就有喜歡的姑娘了,也是鎮上的,開粥餅店老板家的小閨女,十五歲,摸樣不如汪氏好,可也是個端莊周正的好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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