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暮雨對初三開學這一天印象特彆深刻。
甚至記得那一天是星期幾,那一天的天氣,那一天班主任穿的銀色尖頭高跟鞋,噠噠噠敲在地麵上,發出催命一般的悶響。
——因為那一天,她救了一個瀕死的人。
就在學校後山的樹林裡。
她本來是嫌棄教室裡空氣太悶,同學們說話的聲音又吵,才借著生病的名義駕輕就熟地跟班主任請了假,然後溜到後山的樹林裡背古詩詞。
結果背到一半,她突然聽到身後傳來細微的呼救聲,鼻尖甚至能隱隱聞到血腥味。
她的腦子一個激靈,就抱著書包小心翼翼地躲在樹後麵觀察四周。
然後林暮雨就發現了一個瀕死的人。
一動不動,渾身沾滿血跡,就這麼不知死活地躺在了寂靜的後山樹林裡。
她嚇了一跳,腦子裡思緒萬千,最終還是憑借著僅剩的勇氣和理智,跑到最近的寢室樓打了120。
然後又跑回後山,躲在樹後麵,看著醫護人員進來,把那個人帶上了救護車。
救護車都過來了,那這麼大的動靜,肯定不可能不會引起全校師生的關注。
他們班主任最警覺,一下就逮著了還沒來得及走回寢室樓的林暮雨,敲打問她為什麼生病了還在外麵瞎溜達。
林暮雨一時找不到理由,隻能如實相告,說自己在後山救了個人。
班主任倒是也沒多說什麼,皺著眉,讓她沒事了就趕緊回教室自習。
她便蔫蔫兒地答應了。
本來嘛,這個故事,很長一段時間,在林暮雨的記憶裡,就隻是一次不留名的熱心幫助而已。
過去了就過去了,她怕惹什麼麻煩,也從沒向任何人說過。
而且認真算起來,她也沒做什麼大事,既沒有找到凶手,也沒有上前去幫他治療,隻是隨手打了一個急救電話而已。
壓根不值當一提。
直到上了高中,她有一任同桌是她初中班主任的侄女。
某天無意間跟她說起一樁事。
說是她姑媽的女兒,也就是她堂姐,在讀初三時,在學校的後山救了一個人,那個人來頭很大,為了感謝她的救命之恩,直接送了她市中心的一套房子,還幫她弄到了京城的高考名額。
林暮雨一愣,多問了幾句,結果越問越覺得不對勁。
因為不論是時間、地點還是過程,都跟她記憶裡的後山事件太像太像了。
後來她回初中母校看老師,裝作無意地跟班主任提起這件往事,對方的神情語氣都十分不自然,遮遮掩掩,避而不談。
女性的直覺告訴她,這裡麵一定大有故事。
隻是可惜,那個時候已經過去了太久,而且她一個窮學生,也沒有任何證據和能力,足夠她去追究這件事情。
所以就算心裡有再多的疑慮,也隻能匆匆作罷。
……
——可是!
現在不一樣了啊!
這一回,她絕對要牢牢看著那個傷者,親自送他到醫院,務必保證他醒過來看到的第一個救命恩人,就是她林暮雨。
高考資格也就罷了,她不是太在意。
但是市中心的一套房子,那是多麼的值錢呀!
不管是賣了,租出去,還是拆遷,最起碼都能夠保證她在讀書期間的衣食無憂!
雖然說救人不能隻是為了回報,但是既然能夠有回報,特彆是對於她這種在貧困線上掙紮的窮學生來說,那是一定要把握住的呀。
林暮雨這樣想著,一邊撒丫子就往後山跑去。
生怕自己跑不過死神,錯失了救人拿房的大好機會。
因為她雖然記得日期,卻無法把握具體時間,也不知道自己剛才暈的那一下子,會不會耽誤對方的救治。
女生氣喘籲籲地跑到後山,停下腳步,先是謹慎地打量了一下四周,沒發現什麼異常,才小心翼翼地深入樹林。
這一回,她沒有再聽到什麼呼救聲,但是隱隱約約的,確實可以聞到血腥味。
林暮雨順著血腥味飄來的方向走去,捂住砰砰跳的心口,走了大概有五十來米,終於在前方的視野裡發現了一個倒地的人。
——果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