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十四章(1 / 2)

“根據屍檢報告,死者身上除了輕微擦傷,並沒有其他的致命性傷口,基本可以斷定是過敏性休克導致的死亡,過敏源剛好就是花生。”

警員一邊走一邊告訴她案情經過,

“經過排查,犯罪嫌疑人有三個,分彆是她的保姆、助理,還有男友。”

今天是周日,程硯打電話過來說需要她來警局幫一下忙,林暮雨正好也對這個案件好奇,就很乾脆地過來了。

不過對方似乎很忙,到現在也沒露麵。

在警局門口接她的是一個年輕的警察,還很儘職地把調查結果敘述給她聽。

臉上的神情很平靜,一點都沒有因為女生身上的初中校服和過於小的年紀而表露出半點異樣。

不過

“男友?”

林暮雨蹙了蹙眉。

跟前麵兩個嫌疑人相比,最後一個身份顯得有些格格不入。

“是。鄭筠夜的男友就是勻縣人,是個攝影師。早在去年年底,她的身體狀況就一直不好。甚至經常在片場失控,出現歇斯底裡的行為,所以過完年後,決定跟男友來家鄉修養一段時間,照顧她的就是保姆和助理。”

對方補充道,

“根據保姆的口供,在鄭筠夜死亡的當天晚上,她是跟男朋友一起離開的家。”

“那她的男朋友怎麼說?”

“說自己跟她吵架了,開車開到越羊山那塊,鄭筠夜又發起瘋來,非要下車,還拿著刀威脅他說不讓她下車就砍死他,他沒辦法,隻好放她下車了。”

“然後呢?”

“然後他就開車走了。”

“什麼?這樣的男朋友也太不負責任了吧。”

“具體的情況還有待證實,但是從目前找到的證據來看,似乎真的跟她男朋友沒什麼大關係。鄭筠夜應該是吃了保姆做的蛋糕死亡的,她的屍體旁邊有掉落的蛋糕,嘴邊還有遺留的花生醬。”

“奇怪,花生過敏這種事情,不可能不告訴保姆吧,保姆怎麼還會在蛋糕裡加花生?”

“這個就說來話長了。”

長話短說大概就是:

保姆做了兩份甜點,一份加了花生醬,一分沒加。

沒加的那份,當然是為雇主做的,而加了花生醬的那份,則是打算帶回家給孫子吃的。

奇怪的是,保姆說她記得自己明明就是把兩份甜點分開了放的。

但也不知道怎麼的,鄭筠夜出去約會時,卻帶走了原本應該放在保姆房間裡有花生醬的那份。

“當天下午有機會調換蛋糕的,隻有鄭筠夜的助理,她男友並沒有進過房子,助理又聲稱,自己根本就沒有換過蛋糕。因為房子內部和越羊山那一塊都缺少監控,所以究竟是他們三個中誰做的案,還需要進一步的調查。”

“你們確定犯罪的人就隻可能在他們三個裡麵嗎?”

“應該是的。當天跟鄭筠夜有過接觸的,就隻有這三個人。”

林暮雨擰起眉毛。

“說愛我”,“卻背叛我”——這是那天鄭筠夜自己說的話。

那麼按照這話裡的意思,殺死她的人應該是她的男朋友。

不然她總不會用“愛”這樣的字眼,去形容保姆和助理吧。

但是真的很奇怪啊

“你在想什麼?”

一個熟悉的男聲打斷了她的思緒。

她抬起頭,才發現不知道什麼時候,警察已經離開,身邊站的人變成了程硯,正漫不經心地翻著手裡的文件,隨口問道,

“你有發現什麼線索嗎?”

“我覺得很奇怪。”

“怎麼?”

“那天鄭筠夜說的話,我跟你說過吧。她說‘花生’——這一點已經被證實了,她的死因是花生過敏。她還說什麼‘愛她卻背叛她’,按照常理推斷,應該是指男朋友沒錯吧?”

“所以,許方維最有可能是那個殺人凶手。”

“許方維,誰?”

“鄭筠夜男友。”

“哦。但是我仔細想了想,覺得說不定是聯合作案。”

“怎麼說?”

“鄭筠夜罵了一句婊、子,還說我恨他們,注意,是‘他們’。婊、子指的肯定是女性,而‘他們’則說明害她的最起碼是兩個人。那麼最有可能的,是她男友聯合保姆或者助理一起做的案。”

“前提是鄭筠夜確實知道自己是怎麼死的,而非是在偏激的情感因素下產生的臆想或者推斷。”

“是這樣沒錯。”

男生收起手上的文件,

“不管怎樣,我們先去她家裡看看。”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