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太極即位後,為了打破明朝東聯朝鮮,西結蒙古,對後金所構成的包圍圈,決定“先搶江東(指朝鮮),以除根本之憂,次犯山海關、寧遠等城”。因此,當明使李喇嘛一行抵達沈陽,他明知是來察看虛實,但仍以禮相待,表示和好,由於後金“將討朝鮮,欲因此阻其兵,得一意南下”。所以,十一月十六日,皇太極派方吉納、溫塔石等人隨李喇嘛同往寧遠,致書袁崇煥說:
“爾停息乾戈。遣李喇嘛來吊喪,並賀新君即位。爾循聘問之常,我豈有他意,既以禮來,當以禮往,故遣官致謝。至兩國和好之事,前皇考往寧遠時,曾致璽書與爾,令汝轉達,至今尚未回答。汝主如答前書,欲兩國和好,我當覽書詞以複之。兩國通好,誠信為先,爾須實吐衷情,勿事支飾也”.
寧遠大戰後,袁崇煥認識到後金的軍事力量仍很強大,必然要興兵再犯,以報前仇。因此,他提出了“守為正著,戰為奇著,款為旁著,以實不以虛,一以漸不以驟”的戰略。當袁崇煥收到皇太極求和的來書後,正符合他“款為旁著”,以議和為手段,作為緩兵之計,乘機修城築堡,屯田練兵,重建寧錦防線之策。但是,他知道議和一事關係重大,必須慎重行事,何況自己隻是一名小小的邊官,所以他不拒絕後金的議和,卻以書中大金國與大明國並寫,不便入奏為由,仍付方吉納、溫塔石帶回,以觀事態的發展。
天啟七年(1627)一月八日,皇太極命大貝勒阿敏等人,率領三萬大軍入侵朝鮮。他為了防止袁崇煥起兵援朝,進攻沈陽,於是就在出征的同一天,派方吉納、溫塔石赴寧遠,致書袁崇煥請求議和,書曰:
“今爾若以我為是,欲修兩國之好,當以黃金十萬,白金百萬.緞匹百萬,布匹千萬相饋,以為和好之禮。既和之後,兩國往來通使,每歲我國以東珠十,貂皮千,人參千肋遺爾。爾國以黃金一萬,白金十萬,緞匹十萬,布匹三十萬報我.兩國誠如約饋遺,以修盟好,則當誓諸天地,永久勿愉”。
袁崇煥立即將後金求和報告明廷,他上疏稱:
“夷使方金納(即方吉納)九人特來講話,隨詰來夷,何故起兵?……又投遞漢文夷察,將向時皇帝二字改汗字,如虎酋之稱,而仍彼偽號.然既差人求款偽號安得猶存,……令易年號,尊奉正朔”
明廷對後金求和十分重視,明熹宗朱由校認為袁崇煥處理“奴使求款,應之有權,戰守可恃,操縱合宜”。同時又提出議和條件是:
“然而十年茶毒,奴罪已深,一旦輸情聽信匪易,侵地當諭令還.叛人當諭令獻.當不止去僭號,奉正朔。一紙夷書,數字改換,便可釋憾消疑也”。
袁崇煥看出明金議和條件差距甚大,雙方皆無議和誠意,都把議和作為緩兵手段。儘管如此,袁崇煥仍打著議和的旗號,他想利用議和時機,企圖修複錦州、中左、大淩河三城,所謂“乘敵有事江東,姑以和之說緩之。敵知,則三城已完,戰守又在關門四百裡外,金湯益固矣”。
三月五日,袁崇煥派杜明忠等三人,前往沈陽,帶去他和李喇嘛書各一封,希望“息止刀兵”。此時後金已戰敗朝鮮,兩國結為兄弟之盟,解除了後顧之憂。於是四月八日,皇太極命明使杜明忠等人回寧遠,帶回他給袁崇煥和李喇嘛的複書。他在答袁崇煥書中,堅持“以我為是”,索取償金歲幣,業且要求修正國書格式,他說:“我揆以義,酌以禮,書中將爾明國皇帝下天一字書,我下爾明國皇帝一字書,爾明國諸臣下我一字書,已為允協,以後爾凡有書來,當照此書寫”。
值得注意的是,這天皇太極又給袁崇煥致一書,書稱:“若果兩國議和,先須分定疆域,以何地為爾國界,何地為我國界,各自料理。今爾遣使議和,又修葺城垣,僭圖侵逼,……不願太平而願爭戰,恐非善事”。這裡所謂“分定疆域”,就是山海關以內歸明,遼河以東歸金,而寧錦一帶不得設防,成為中間地帶。袁崇煥認為明金分定國界,事關重大,另外還要向後金納償金及歲一幣,因此拒絕接受,所以議和談判宣告破裂。
五月六日,皇太極以明人於錦州、大淩河、小淩河築城屯田,沒有議和誠意為由,‘實際上是怕袁崇煥重建寧錦防線,威脅後金一安全,故率領五萬大軍攻明。當時守衛錦州的明總兵趙率教、監軍太監紀用等人,聞知後金兵來攻,便把臨近城堡的守軍和糧草皆遷至錦州城內,實行堅壁清野。十一日,皇太極率軍抵達錦州,遂圍其城,見明軍有備,即遣使勸降。十二日晨,趙率教、紀用“欲一緩師以待救”,派人赴金營議和。皇太極盛氣怒目說:“此我家地方,爾等在此修城何為?”並遣兩人隨至,帶來致趙、紀二.人書,書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