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chapter 23(1 / 2)

玩物 玖七v 5136 字 6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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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時堯家出來後,落寞的情緒使林挽走路搖搖晃晃的。走到電梯口時,她不小心迎麵撞上一個男人。

“對不……”林挽揉了揉被撞疼的額頭,邊道歉邊抬頭。

看到男人的那一秒,道歉的話頓時卡在了嗓子眼兒。

“傅……傅凜?!”她差點喊錯他的名字。

近看,傅凜長得還人模狗樣的,但即便如此,也掩蓋不了斯文皮囊下的肮臟。

令人作嘔。

而對方似乎對林挽的憎恨毫不在意,隻是玩味地笑看著她,一雙眯著眼探究的目光對上她的眼睛:

“久仰大名,林小姐。”

林挽正疑惑著對方為什麼會知道自己的名字,轉瞬又想起,上次和時堯去燒烤攤吃飯的時候傅凜也在。

傅凜是彭旭的表哥,和陳炙越那夥人玩得都不賴,肯定多多少少知道林挽的大名。

總之,林挽對他們的評價是:狼狽為奸,沒一個好東西。就好比陳炙越、傅凜和彭旭,一個人渣,一個渣男,一個走狗,誰都好不過誰。

傅凜故作驚訝:“林小姐認識我?”

“認識。”何止認識,她對他的印象簡直差到了極點。

傅凜自我介紹:“那想必你也知道我的身份了,我是時堯的男朋友。”

林挽最討厭這種虛與委蛇的做派,她指著時堯家的深棕色木門,毫不客氣地問:“孤男寡女的,你來她家乾什麼?”

“我來接我女朋友約會。”

“你瘋了?這是她家,不是在大馬路上。你直接這樣大搖大擺地進來,不怕被她父母發現?”

傅凜是大學生,可以自由戀愛,但時堯還是高中生,她家長絕對不會允許她早戀的。

“她媽媽去上班了,很晚才會回來。”傅凜忽然彎下身,附在她耳邊,低聲說:“這些都是她告訴我的,我甚至知道她父母的工作是什麼。我想,我比你更了解她。”

她們認識多久?一年半;而時堯和傅凜認識多久?三個月。

滿是謊言的三個月,卻輕而易舉地打敗了她們一年半的友情。

甚至,傅凜什麼都沒做,時堯的天秤就自動偏向了他。

命數就是如此,熱衷於把最美好的與最可悲的事物放在一起比較。

林挽咬咬牙,踹了他一腳:“你彆再讓我看見你。”

她力氣小,踢人跟撓癢癢似的,眼中的戾氣卻不減:

“你最好給我老實一點,否則——我死也不會放過你。”

他所看到的,是她眼裡的燎原大火。那是一個拚命活著的靈魂,迷茫而彷徨,如同飄渺的煙找不到風的方向,承受著靈魂被放逐的危險。

然而那遍體鱗傷的靈魂拖著沉重的軀殼,頑強地行走在世間。□□的雙腳踏出的一對對腳印,深深地印在了血紅的地殼深處。

*

月色如流,洗不淨人世的腐朽。

回到家後,林挽刪掉了時堯所有的聯係方式,徹底斷絕了與她的所有往來。

她曾為她們點亮了長達398天的閨蜜標識而欣喜,如今卻隻能眼睜睜地望著它熄滅,然後消失不見。

在屏幕中央彈出“刪除成功”的字樣後,林挽終於忍不住把頭埋在被子裡,崩潰大哭起來。

她和時堯是怎麼認識的呢?

大概是在一年前的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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