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六章:先破屋(2 / 2)

首輔 煌煌華夏 5125 字 8個月前

陸遠微笑走到主位,拱手。

“各位都免禮,快請入座。”

也虧得這應天府讚政廳修建的夠大,不然怎麼也坐不下這百十號人。

跟著陸遠一起來的還有朱紈這位應天巡撫。

“今日請列位來此,是有一件趣事要和各位聊聊。”

陸遠開口,用了趣事這個字眼,便也將適才大禮參拜帶來的嚴肅氣氛衝淡些。

“本官有一隨官名為張居正,近日他向本官上了一道《請行考成法疏》,本官看了之後很震驚,因為此法激進中又不失老辣,針砭吏治困證極其大膽精絕。

不過本官也並沒有準其所請,貿然施行,而是啟發之下,打算以張居正此法為藍本,略作精進整改再予推行,張居正不願意啊,連本官的麵子都不給,非要和本官論個高低上下。

實在是拗不過他,本官就和他打了個賭,予他應天、蘇州、常州三府試推考成法,本官則選了鳳陽、廬州和鬆江府推新法,請朱紈朱撫台代本官先讀一讀張居正的《考成法》吧。”

朱紈點頭,拿起張居正的《請行考成法疏》大聲朗讀起來。

隨著他的宣讀,場內三名知府、十幾名知縣無不是麵色嚴肅緊張起來,少許人更是麵色驚惶。

這張居正瘋了?

若是推行了此法,那豈不是官不聊生。

所有要做的事都必須記錄在冊,一月一考,完不成就懲處。

南北兩京的京察雖分彆歸屬南北都察院自管自轄,但核心上是一致的,京官六年一察,地官三年一記,到你這也太狠了。

一個月考成一次?

南直隸沒有省,所以直隸府都是京官,若是按照考成法的標準,便由南京都察院直接負責考成,即一月一考。

自交、待、受辦事項,凡所登記造冊之日始至一月後,如未能辦理結束,即為不合格。

也就是說,假如戶部於四月初八交代鳳陽府做某事,此稱為交辦事項,至五月初八便為一月考成日,如未能辦結該事項便是不合格。

再如,四月初十有百姓報官案訟入鳳陽府刑曹,此稱為受辦事項,至五月初十不能結案亦為不合格。

如此來說,一個地方的主官再想偷懶耍滑,或者淹延案牘是不可能了,從知府到最底層的衙差每日都要卯足勁的去乾事。

那不是將官員當牛馬了?

另一點,以往京察考四項。

分彆是守、才、政、年。

對應品德作風、才能、政治態度、年資,按照吏部考功司的標準來判定稱職、勤職、供職三個標準。

最次的供職也就最多說一句在其位但不謀其政,屬懶官,罰俸降職而已。

若是勤職,就是很勤勞的乾事,隻是沒有出什麼成績,留任原職不變。

最高的稱職則就可以進行提拔。

這個標準可以說極其寬鬆。

若是按照考成法的標準,這四項不考,隻考官員有沒有按期做事,如此官場上奉行的論資排輩等潛規則就不複存在,而且稱職與否的模糊界限也被抹去,乾事和不乾事一目了然。

以往京察大家靠著托關係找門路,吏部考功司那走通關係就可以模糊下定語,現在找吏部沒用,找都察院也沒用。

台賬在那裡放著,做了就是做了,沒做就是沒做。

驚愕之後,堂內頓時一片議論聲。

陸遠抬起手,頃刻間鴉雀無聲。

“本官知道此法過於嚴苛,因此並未同意,繼而改進後議了個新法。”

“諸位且聽。”

本章完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