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臨時內閣,國憲頒行(1 / 2)

首輔 煌煌華夏 4440 字 1個月前

就關於國委會人選的會議連續開了五六天,最終在多次交涉溝通下達成共識並確定下第一屆國委會委員名單。

沒必要說誰誰誰的勢力占了多少席位,因為名單上的這些人名字後麵就不可能加上一句他是誰的人,何況今天你的人明天就可能成為我的人、他的人,改換門庭這種事在官場上很正常。

隻能說張居正一共推薦了五十五人,其中有五十四人成為了國委。

難道說這五十四人都是張居正的人嗎?

就比如張居正推薦了海瑞,也推薦了張四維,這倆誰是張居正的人?

所以現在沒必要糾結這一百三十個人中到底分出了哪些派係,如今可以明確的惟一大贏家是陸鳴。

遠東係或者說銀行業一共有八名行長拿到了國委的資格。

分彆是中央銀行、南京銀行、上海銀行、廣州銀行、江蘇省行、浙江省行、福建省行和江西省行,可以很直觀的看出來,都是富裕的省份及直轄府。

除了八大銀行外,大都督府拿到了二十三個位置,其中有五人是武勳,宗親方麵也拿到了五個位置,如此就去掉了三十六人。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陸遠同樣是一百三十名國委之一,徐階、羅珵兩人也在列。

“太師,名單出來了。”

人選名單出來的第一時間,張四維就趕到陸遠這裡彙報。

陸遠隻看了兩眼便放到一邊:“選舉什麼時候進行?”

“宜早不宜遲。”張四維答道:“現在初步定下來的是三個月後,一來通知四直十六省成為國委的委員入京參會,二來工部要建一個新殿閣做會堂。”

“三個月。”

“是,三個月。”張四維說道:“國委會暫時選了七名臨時常設委員,您是臨時委員長,還有六名副委員長,請您出麵出任臨時內閣首輔,組建臨時國憲內閣”

“除了我,另外六人是誰?”

“徐階、羅珵、海瑞、張居正、李崇、戚繼光。”

陸遠嗬嗬一笑:“臨時內閣?那就不必要組了,我一個人先乾著,也就是三個月的事。”

“要推行國憲的。”

張四維提了個醒:“國憲阻力不會小,多帶上幾個人衝鋒陷陣也是好的,也能替您分擔點壓力。”

“沒事。”陸遠不在意的擺手:“這段時間那麼多事我都沒有露麵,全是大夥一起折騰出來的,該有的壓力也都抗完了,我這個臨時首輔就負責乾事而已。”

說罷陸遠看向張四維:“國憲帶來了嗎?”

“帶來了。”後者忙取出來遞上。

這一次陸遠便看的十分仔細。

而在看完之後,陸遠也是由衷的感慨。

古人的智慧在這一刻具象化了。

後世搞憲製的開端是因為鴉片戰爭後的維新運動,也就是學習西方文化,再經過多年摸索實踐後,總結出來的一套適合國家的憲製。

而現在沒有西方人,海瑞這群人就自己摸索出了一套具有憲治精神的憲製。

也很好理解,中國自管仲創法家學術以來兩千多年曆史,加上沉澱幾千年的政治文化,要說連皮毛都搞不出來那才叫笑話呢。

以前之所以沒有,是因為帝製和儒術,君王和大家長製度深入人心,就算有某一個人有過這方麵的思想他也不敢提出來,畢竟輕則砍頭重則滅門。

但現在陸遠放開了這個枷鎖,讓他們儘情施為,那麼曾經‘大逆不道’的思想全都如雨後春筍般冒了出來。

就像拚積木一樣,哪怕拚的是個四不像,總也算拚出了個形狀。

而這份國憲的具體內容就不細展開了。

簡要說說兩個核心關鍵點。

一個是明確和規範公權力和私權力的適用範疇。

二一個是明確國家的政權政治架構。

公權力很好理解,就是行政衙門可以行使的公共權力,比如製定法律、執行法律、頒行政策等。

私權力就是人權。

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開天辟地。

什麼是人權,即百姓的個人行為,國憲明確了一點,隻要百姓做的事不犯法那麼就能做,當然犯法也能做,隻不過做了犯法的事要追究法律責任。

畢竟腦袋長人家脖子上,人家想乾啥也攔不住。

乍一看這好像沒什麼意義,就算不明確這一點,老百姓幾千年來不還是該乾啥乾啥。

該種地的種地、該殺人的殺人,好的壞的都有。

為什麼要說開天辟地呢,因為這裡寫的是隻要不犯法的事什麼都可以做。

如此,禮的約束就直接解錮了。

從周公定禮開始,中國一直奉行的都是禮、法雙軌製,用現代話說就是道德底線和法律底線。

什麼是禮,比如之前官員見到皇帝要下跪,當著皇帝的麵不能放屁、不能大聲說話、不能仰麵視君,這些就叫禮。

大明律這部法律可從來沒有寫過當著皇帝麵放屁是犯法的。

法是一條明確的線,但禮不是。

禮的規矩完全取決於皇帝的一人之心。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