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八章 :楊繼盛炮轟海剛峰(1 / 2)

首輔 煌煌華夏 3084 字 1個月前

隨著海瑞的開炮,內閣的反思檢討會算是拉開大幕,而第二個開口的,便是和海瑞同樣性格的都察院都禦史楊繼盛。

現在的都察院和以往在組織結構上做了改動,不再設左右都禦史,左右僉都禦史這種看不懂的職務,隻有都禦史和副都禦史,下麵就是都察院的司局直屬機構。

司法院也是一樣,除了海瑞這個正職的司法院卿外,就是副職的司法院少卿。

兩院的副職人數一般在四至六人,具體由兩院的主官自行決定,並提名內閣由首輔任命。

楊繼盛一抬手,任誰都開始期待。

這位又打算向誰開炮?

和海瑞一樣,楊繼盛準備的很充分,其麵前的一摞題本代表著他收集了很多問題。

“這些,都是最近兩年我們都察院留檔保存的一些案件,是已經完全辦結的。”

作為兩院之一,楊繼盛發言的切入點也是從具體案子上,這也意味著他接下來的開炮都是有事實依據,問題確實嚴峻的事情。

“可是我們都察院對這些已經辦結的案子,覺得很不滿意,覺得切實存在很多問題,而這些案子的最終裁定,都是海院卿。”

大家夥瞬間瞪大眼,包括陸遠也是驚住,不可思議的看向楊繼盛。

老楊開炮的對象竟然是海瑞?

誰不知道他倆如今在民間可是有個雅號,叫做大明司法兩柱石,也被很多外國人宣稱為‘帝國法律雙子星’,是人儘皆知的好兄弟,好同伴。

隻有海瑞,一開始的確實也麵露詫色,可很快便恢複平靜,等待著楊繼盛的繼續發言。

“這第一個案子是發生在咱們南京的鬨學案,一個十歲的孩子因為無學可上把自己的父親告上了司法院,南京司法院不知道怎麼辦,案子審來審去就到了海院卿的手裡。

海院卿也不會審,最後隻能遵循我大明律強調的所謂以孝治國,案子是結束了,可這個案子引發的諸多問題,司法院沒有反思過,也沒有到民間實地的了解過。

百姓對這個判決怎麼看?是否支持?

再說第二個案子,這個案子是一起惡性的刑事殺人案,案發於廣東,案犯是一個年僅十六歲的少年,他殺死了自己的宗族長也是他們的村長,最後判決這個少年死刑。

可據我們廣東都察院的偵辦了解,這個少年之所以殺人,是因為這個宗族長九年前因為禮,因為他守寡的母親沒有一直守寡,找了個鄰村的男人,所以將他的母親沉了河。

於是這個失去了母親的孩子將仇恨刻在了心裡,他吃著同村同族人的剩飯活了下來,複仇的信念支撐他長大、強壯,而後他殺死了這個族長,隻殺了族長,沒有連累無辜。

案發之後,廣東都察院給出的量刑意見是寬大處理,希望可以不判死刑,但是廣東司法院還是判了死刑,最後這個死刑的複核也是海院卿親手簽的字,因為殺人償命,覺得天經地義。

海院卿的為人過於頑固,雖然他做到了有法必依,但他從沒有想過,律法的製定要符合國家發展的需求以及一些基本樸素的情感。

現如今,國家發展的很快,因此引起了不少我大明朝過往從未遇到過的棘手案件,現有的大明律已經無法妥善的處辦這些案件,可司法院從沒有到實地去了解這些案子為何出現,百姓對這些案子如何看待,期待一個什麼樣的判決,司法院從沒有在乎過。

他們坐在公堂上拿著大明律就把案子給辦了,口口聲聲有法必依,按法辦事,但是法律需要改變,需要完善。

《周禮》誕生之前我國還沒有法律,但是我們都知道殺人償命的道理,因為殺人償命是基於受害人其家屬最樸素的情感,可是後來發現,殺人也分很多種情況,比如說自衛、複仇,於是周禮就規定自衛殺人可以無罪,複仇殺人可以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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