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八章 :楊繼盛炮轟海剛峰(2 / 2)

首輔 煌煌華夏 3084 字 1個月前

為什麼會出現無罪、減刑這種情況。

舉個簡單的例子,你出門喝酒,一個醉漢拿著刀要殺你或者殺害你的家人,你通過反抗殺了他,法律自然不會認定你有罪,因為每個人都有活下去的權力,任何人不可以剝奪,保護好自己和自己的家人都屬於自衛。

而複仇也很好理解,有個人殺了你的父母或者妻兒,你當時不在家人身邊或者年幼無力反抗,隻能在幾年後尋凶報仇,這種雖然屬於私刑但屬於複仇的範疇,那麼是可以減刑的,這種就是為了保護和保存我們的血性。

可是關於複仇的法律在宋代被廢止了,至於為什麼廢止,哪些人有廢止的權力,又為什麼要廢止,我看大家心知肚明。

沒法說也不能寫成字,但是後果很清晰,那就是擁有近一萬萬人口的趙宋全是羊,老百姓沒血性,當兵的也沒血性。

至於當官的,除了會欺負老百姓還會什麼?

他們麵對百姓窮凶極惡,麵對異族就隻會獻妻獻女,靖康之恥,更是我國家千古奇恥!

最後北宋亡於女真,南宋亡於蒙古,兩個國家都是亡於侵略,那麼多人口子民,彆說拿刀拿槍,就算拿木棍拿鋤頭,怎麼會被幾十萬的女真人、蒙古人所亡國,所奴役?難道那時候的女真人、蒙古人有火炮和火槍嗎。

是因為老百姓習慣了受欺負、習慣了不反抗,習慣了等死,等什麼時候這種法律壓到所有人都沒了血性,也就基本滿足那些權貴們操

控法律的私欲了,可也離著被欺壓、被侵略越來越近了。”

說到最後,楊繼盛的語氣已是越來越重,絲毫沒有察覺海瑞的神情麵色已經十分嚴肅。

“作為擁有裁定權、審判權的司法院,有法必依是對的,可總該去想想、去反思,難道法律就一定是對的嗎?那如果有一天,法律規定殺人是對的,是不是也來一個有法必依,任由隨意殺人?

當然不會,因為我們都知道殺人肯定是不對的,他違背了所有人最原始樸素的情感,就永遠不可能出現這條法律。

這裡還有很多案子,我以及我們都察院都認為司法院的裁定是不合適的,是有違情感的,這裡拿出來說,也並非想要追究或者議論海院卿是否有過錯的意思,我隻是希望,作為司法院卿,海院卿應該去了解和改變,同時對我們的大明律進行適應國家發展的變革,總不能一部洪武朝的大明律守到今天,再往後守五百年吧

法律關乎人之生死,關乎國之存亡,就不存在什麼所謂祖製不能動一說,祂必須改,必須變!”

楊繼盛說痛快了,海瑞則沉默了。

這事怎麼說的,到底程序正義重要還是結果正義重要?

那就看統治者基於自己的統治需求來決定了。

畢竟法律是統治意誌的具現。

而眼下來看,楊繼盛更追求結果正義,海瑞則堅持程序正義。

兩人都是絕對意義上的正直之人,而且個人情操都很高尚純潔,要不然楊繼盛也不會批評海瑞。

他們倆的私交深厚,可公事上,還是分的很清楚。

至於說楊繼盛說的這件事怎麼處置,陸遠當然不會表態。

這是反思檢討會,不是內閣辦公會,不需要他這個內閣首輔來裁定。

這事就讓兩院自己商議著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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