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換母(1 / 2)

“實話告訴你們吧,在長安就是九歲出門唱曲兒的都有,謂之曰童妓,又叫初鶯。內裡也出過好幾個人物呢。十年前就有個叫外號小百靈的,十一歲出得閣,一直紅火到如今,生意都不曾斷過的。靠的是什麼?”

“頭五年不過是恩客,後五年就全仰仗著熟人了,聽她曲子的人都聽習慣了,哪怕她現在年老也還是叫她,掙下了好一份家業,連她媽媽都得看她臉色。”

曇花看著麵前花骨朵似的幾個小姑娘歎了口氣,“姑姑我是真心實意和你們說這話,出名要趁早啊!咱們花娘的花期就這幾年,不趁著早出閣多掙些銀子,不然等老了去要飯麼。”

玉娘聽她說得真情實感,倒像是親眼見過一樣,散場了就乖覺地捧著新買來的柑橘送到曇花臥室,一邊幫忙剝皮一邊小心道:“等教完我們,姑姑就要回去嗎?”

“自然是要回去的,我撂開那邊的事跑來縣城,已經是有風險了,若是再呆下去,隻怕都中就沒有我的容身之地了。”

曇花見玉娘被自己的話嚇到,嗤笑了一聲,“你當長安都中是哪兒,那是京城,天下首善之地。在裡邊混得花娘多而且多,其中才華出眾者、清唱雙絕者、姿色/美/豔者數不勝數,若是長時間不出來,早被後邊的人給趕下去了。”

“長安人的喜新厭舊可是出了名的,管你之前如何,不出來就全都拋在腦後頭去。要不是鶯鶯姐和我多年的交情,她又頭回開口求我,我是斷不會來的。”

見曇花提起了李媽媽,玉娘趁勢便詢問道:“姑姑來時,我記得您提過,和我們媽媽是金蘭姐妹,這麼說李媽媽之前也是在長安都中討生活?”

“那是自然。你們媽媽年輕的時候,不是我誇,就是整個清平縣裡都找不出能比得上她姿色一半的姑娘來,眉蹙春山,眼含秋水,粉麵桃花,春柳迎風,這還隻是其中一樣,更有那一口好嗓子,唱時猶如黃鶯啼轉,不然何至於取名叫做鶯鶯。”

“隻可惜,”曇花長歎一聲,“後來先皇駕崩,當今皇上純孝,下令都城人皆守孝一年,不許宴席歌舞,你媽媽趁勢就贖了身。我們都當她是回鄉養老去了,不想卻躲在這麼個偏僻地方,吃的這麼胖,要不是那聲音,我都認不出來她了。”

原來是這樣,李媽媽的肉是後來才長的呀。

玉娘細心的把這事記在自己腦海筆記本上,繼續追問道:“那福娘呢,我瞧姑姑來時看見福娘倒不意外。”

“瞧瞧,狐狸尾巴露出來了吧,我和你實說吧,這孩子是在長安生的,我們姐妹都還親自抱過她呢,我也知道你想問什麼,隻是這孩子的生父鶯鶯姐就是和我們也沒有說過。不知道是哪家的公子哥,這麼軟骨頭沒擔當,包下的花娘給他生了孩子竟然不敢認。”

見曇花對此也無從知曉,玉娘隻好遺憾作罷。

福娘的生父是誰,李媽媽一直默不做聲,縱使她如此溺愛福娘,可福娘要是無意間問起個一點半點,李媽媽便勃然大怒,訓斥起福娘隻管她那生了不養的老子,半點也不心疼養她許久的親娘。

福娘哪裡還敢多問,也因為此,就連跟李媽媽時間最久的大姐嬌娘,對於這事都是閉口不談,諱莫如深。

玉娘和福娘住了這麼久,自然知道她的心事,原本想著趁曇花姑姑才來院中不知道內情,詐他一詐,卻不想李媽媽口風如此之嚴,就連當年舊友也從不提。

她是在隱瞞什麼呢?

不過就是個公子哥拋妻棄子的事,在花娘行當裡也尋常,按著李媽媽平日的性格,她該鬨得天翻地覆,毀了那公子哥的名聲才對,亦或是借此狠敲一筆竹杠,好回鄉養老的。怎麼竟然默認了沒有這人,跑到異地從頭開始打拚,連長安也不敢回。

玉娘還在思索這事,曇花見她停下了手中動作,乾脆將她手上那剝了一半的橘子拿去,自己笑眯眯的剝了遞於她道:“說起來我倒想問你,你是什麼時候做了鶯鶯的閨女。”

這一幕好眼熟啊,似曾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