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換母(2 / 2)

玉娘屈指算道,“我是九歲的時候被媽媽買來的,說起來也已五年了。”

“這也不長,這幾個月我冷眼看著,你倒是個實心眼的厚道孩子,要不我和鶯鶯姐說了,讓你改認我做娘吧,我帶你回長安去。”曇花突然提了一個旁人幾乎無法拒絕的提議來。

她又道:“你在李家隻是五姑娘,還有個親生女兒在那比著。可你要是跟了我,我隻你一個閨女,自然對你儘心竭力。你也知道長安有多熱鬨,富商公子又有多少,等跟著我回去,我必替你挑個好的,風風光光嫁過去,到時你再生個一兒半女,這輩子豈不妥當。”

曇花的這個主意,如果換成除了玉娘福娘外的其他三人,玉娘相信她們肯定會動心。

清平縣和長安一比,簡直就是地與天的差距。

要是能去長安,哪裡會有人選擇留在這麼個小地方,就是上輩子那麼一換算,首都和鄉下,估計大部分人也很難不去選前一項。

隻是玉娘,偏偏就是那少數群體、極個彆人。

五年相處下來,她已經熟悉了李媽媽的性子,經過前段時間四姐跳槽的事,又多多少少獲得了幾分李媽媽的信任,這是人和。

李媽媽在清平縣紮根多年,又有官道上的支持,私下結交的朋友也比玉娘想象的要多,這是地利。

再加上五月初三自己就要和其他人一起,在喬老夫人壽宴上開唱了,這時候跑到彆處去,還想等到這麼一個機會可難,這是天時。

這樣一比,長安的天時地利人和全都不在,隻憑一個曇花,空口白話的叫玉娘怎麼敢選她。

更何況玉娘一直以來的願望就是想贖身,攢筆銀錢自在養老,長安掙錢固然是比清平縣裡多,可付出自然也多,總不至於到了都中還和縣城一樣打扮吧。

瞧曇花過來時披的那件灰鼠皮鬥篷,她活這麼大還沒見過這樣的好皮毛衣裳,少說也要百兩吧。這樣比著價格換換,哪一樣不需要大本錢,花的多,將來賠的也就越多,都是從她自己身上出的羊毛。

曇花雖然答允了到時候給她找個好人家嫁過去,可哪個算好,要麼像大姐一樣納為富人妾,要麼像二姐一樣嫁作商人婦,都是往火坑裡跳的路,還分哪條更燙麼。

玉娘苦笑道:“姑姑就彆逗我了,媽媽把我們幾個養這麼大,先是四姐走了,現在我要是貪圖富貴改換彆家,豈不是往媽媽心上又戳把刀子嗎,可不就成了畜生了。”

“我是必不會走的,隻能辜負姑姑美意了!”

曇花望著麵前斬釘截鐵下決心的玉娘有些感歎,“怪不得鶯鶯姐這樣信你呢,你們母女兩倒是感情深厚。”

她隨即奪回了橘子教訓道:“既然如此,你還待著這裡做什麼,讓我看著怪煩人的,有時間說話就沒時間去學習?明兒要是還學不會那首《宜春令》,你可仔細。”

哈?

玉娘眨眨眼,望著吃上了橘子的曇花發愣,翻臉這麼快的嗎?

難道這也是做長安花娘要學的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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