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受害者(1 / 2)

警察來得很及時,將費可從“謀殺”中解救。

兩人因為在大街上追逐,造成了不小的影響,因此省過了警務室一級,直接到了公安局。

警務室,派出所,公安局,三者雖說都是性質一樣的單位,但是責任的程度還是有挺大的區彆。

費可作為“受害者”,受到的待遇還是很不錯的,公安局的小姐姐幫他處理了傷口,還用話語從心理上,安慰了他。

費可羞怯笑著,十分感謝,還說要給公安局送錦旗,把他從極度危險中救了出來,真是小朋友的保護神。

可能是因為費可看著很乖很聽話的樣子,經案的警察對他的好感度都挺高的。

當王時念,詹文彬,詹顏一等人被喚到公安局的時候,費可喝著熱茶,跟在警察叔叔後麵正求教如何鍛煉身體,以後他也要當一名警察,維護正義。

王時念見他這麼活潑,老鼠眼睛珠子一轉,知道了這事兒他肯定占理,禮貌笑著迎上去跟經案警察攀談。

“警察同誌,我是二中老師,高一(七)班的班主任,費可是我們班的學生,這個孩子是個好孩子,請你們一定幫幫他。”

王時念不說有多好,會看眼色,也會錦上添花。

他以為是學生當眾“互毆”,這種事兒,一般情況,雙方各打五十板子。

某種程度上,他這麼說,也是在給費可“求情”。

費可要是個沒見過這家夥眼見局勢不妙,立馬就翻臉不認人的模樣,隻怕會對他這時的態度心生好感。

不過,心裡還是承了這份情。

問跡不問心,問心無完人。

經案警察秉公執法,先將詹顏帶入審訊室審問,也分開對詹文彬跟王時念核對情況。

費可已經做好了筆錄,他的證據鏈很完備。

給老師報告過。

在警務室還有報案記錄。

還有保安室的人證跟登記記錄。

最後還有滿大街的人證跟物證,可以說是“無懈可擊”。

這會兒他沒事兒乾,乾脆找了塊抹布,開始給公安局擦起了玻璃。

梁安的母親是個出租車司機,這年月這個行當都比較野,她甚至是送完了顧客,才風風火火,氣勢十足的到了公安局。

可見她根本沒覺得是多大點事兒。

“我家梁安在哪兒?我兒子是個好孩子,螞蟻都不敢踩死,肯定是對方的錯。那個打我兒子的小崽子在哪兒,太壞了,我要撕爛他的嘴,我要告他,讓他坐牢。”

梁安的母親顯然不是一次兩次進派出所“撈”他兒子了,顯然對流程很熟悉。

隻是這一次,沒有警察對這個潑婦安撫,反而冷臉嚴肅。

“安靜些,這裡是公安局。”

梁母不吃這一套,直接開喊“公安局就不準人說話啦?公安局就可以隨便打人啦?我要告你們,欺負我們這些老實的老百姓。”

梁母扣帽子的手法還挺熟練。

執法儀還沒來得普及,不過攝像頭公安局裡還是有的。

經案民警冷笑一聲“你繼續撒潑,再鬨大一點,這樣好跟著你兒子一起坐牢,母子團聚。”

梁母聞言,愣了愣,她經驗豐富,看得出經案民警根本不像平時那樣“嚇唬”人。

不過撒潑慣了,她知道這個時候絕對不能認錯。

梁母色厲內荏,本能的扯道“這位警察同誌,你可彆亂說話,警察說話是要負責任的。

我兒子不過就是打了個架,小孩子打架而已,能多大點事兒,大不了我少要對方賠點錢,你們彆欺負我們這些老老實實的百姓,我可不是被嚇唬大的。”

這種案件涉及學生,警察會很嚴謹的處理,跟家長的通知也就相當寬泛,梁母還以為就是一般的“互毆”。

甚至王時念跟詹文斌也是這樣認為的。

學生打架嘛,哪年不發生十幾起,算不得大事。

費可早就注意到了梁母,這時候他非常好心的上前去給她科普“阿姨,不是的,你們家孩子是【殺人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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