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俏兒長睫飛閃,雪肌上浮起一層雞皮疙瘩。
“你怎麼知道,我穿36碼的鞋?”
沈驚覺仍是一副矜貴冷麵相,“看起來很小,猜的。”
唐俏兒裹在拖鞋裡的瑩白小腳發窘地微蜷,冷冷地嘲弄了句:“男人,眼睛和手總有一個在耍流氓的路上。”
沈驚覺:“............”
他深諳自己,沒說實話。
他之所以知道唐俏兒的鞋碼,是因為他將她留在觀潮莊園裡,所有的東西都像探寶一樣仔細摸索了一遍。
於是,他知道了她喜歡像個小倉鼠一樣,沒事在家裡屯零食,在那些零食裡巧克力占了大多數;
她常用的香水是SergeLute
s的LafilledeBeli
,以前他就隱約聞過,隻覺那辛辣冷冽的味道並不適合她。如今看來,是他大錯特錯,這滿身荊棘,孤傲嬌豔的香氣,就是為她而生的;
他知道了她穿36碼的鞋,那一雙雙小白鞋到現在還乾乾淨淨地擺在鞋架上,就像她隨時都會回來一樣。
那天,她失望地說他從來沒有了解過她。
所以他想用這種方式,重新開始了解她。
......
兩個小時的車程,他們幾乎再沒交流。
法拉利駛入觀潮莊園,穩穩停在大門前。
沈驚覺先解開自己的安全帶,隨即頎長的身形探向唐俏兒。
啪——!
唐俏兒就知道他還會不老實,驟然用手臂抵住他的身形,眼底透出冰冷的排斥,“不用你,我自己來。”
結果,哢嚓一聲——
沈驚覺已趁她不備,長臂環過她平坦的小腹,指尖摁開了她的安全帶。
“不用謝了。”
她美眸微瞠,這人怎麼動作這麼快!她完全沒意識到!
早前,她就聽四哥說過,曾在軍校時他組裝一把手槍需要十秒,但沈驚覺隻需要八秒。手速令人歎為觀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