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信用(續)(2 / 2)

亂世棟梁 米糕羊 7145 字 8個月前

其二:鹽專營。

鹽的經營權也是分區域的,每個區域,隻允許一個‘經銷商’,而自古以來,販鹽都是暴利營生。

其三:航運專營,包括客運、貨運。

南北鄱水,已經開始修建多級堰壩,於是航道也分段,航運隨之分段,誰能獲取各段航道的“專營”,誰就用自己組織起來的船隊承接航運事務。

能在航運大興之際,賺得盆滿缽滿。

當然,運費定價得由郡廨來做主,但‘獨家經營’,一樣能賺大錢。

其四:代理。

代理指的是新平瓷器代理,不止一家,但數量有限。

民窯燒出的瓷器,有一部分要由官府“統一銷售”,而官府實際上是把銷售事務,分給這些“代理”來代勞。

具體利潤劃分,另有約定。

其五:勞力。

各級堰壩、碼頭的貨物裝卸,都要用到大量勞力,那麼,隻有獲得了“專營”資格的人(不止一家,但數量有限),才能帶著自己的隊伍,統一著裝,在堰壩、碼頭乾活。

當然,這樣的隊伍要接受官府監督,費用也得按著規定來。

各種“專營”,可以刺激大戶們向郡廨低息放債,但是,不是隨便哪個人,都可以放債的。

需要成立一個商號,該商號得在郡廨登記,要有“首席”,以及保人,要有‘注冊資金’,並且向郡廨繳納一定數量的“擔保金”。

然後,郡廨才會向這商號的“首席”借債,然後出讓“專營資格”。

獲得專營資格的商號,就可以在指定經營區域,進行自己的“專營”。

而這樣的商號,會有個在官府監督下的特彆經營資格:集資,集資不受放債專營的限值。

譬如,商號甲,獲得了樂安縣城內的放債專營資格,那麼,他可以用支付利息的方式,向民間集資,聚集大量本金,拿來放債。

放債的利息,當然要高過集資的利息,然後,商號甲就吃利息差,所得利潤,商號內大小東主分。

這就會出現新的一種盈利方式:先拿下專營資格,然後進行有償集資,以聚集的資金來實行放債專營。

其收入,扣除各種成本,以及集資本金和利息,剩下的,就是商號的盈利。

那麼,這樣的商號,必然會大量吸納民間閒散資金。

原本自己放債的大戶,因為無法挑戰“放債專營”,無法如以前那樣自己放債,就會把錢投入這些商號,吃利息。

雖然收入不及自己放債,但是,若‘專營’製度得到嚴格執行,獲利也不會少。

蕭範不事產業,是聽了府裡管事的詳細解釋,才弄明白這種規定後麵的各種“商機”。

而管事之所以如此精通其中彎彎繞繞,是因為鄱陽王府,本身就會從中獲益:王府已經向多個商號‘注資’,正等著發大財。

這種事,蕭範當然不會聲張,但是,愈發對李笠的經營才能佩服。

毫無疑問,李笠的這種辦法要想成功,前提是樂安銅、新平白瓷的產量暴漲,隻有這樣,才會帶動鄱陽郡地界的屯田及航運發展。

屯田及航運發展了,才會聚集更多的人來鄱陽各地定居,帶來更多的人氣。

隻有人氣越來越旺,各種“專營”的吸引力才會越來越大。

但說來說去,最關鍵的還是李笠本人的信用。

李笠必須讓彆人相信三件事:其一,他能在三年內,讓樂安銅、新平白瓷的產量暴漲;

其二,能夠確保專營製度公平、公正地執行下去;

其三,能夠把任何挑戰專營製度的人,無論是權貴、官宦、地頭蛇、山賊水寇,一一解決。

李笠能做到麼?

很多人相信,他能做到。

因為鄱陽地界的最大權貴——鄱陽王府,願意和李笠合作。

因為李笠得天子賜字,得天子破例,回家鄉做官,還要為朝廷(天子)開源、增收,所以,李笠有天大的靠山。

因為李笠一年多來,打了許多勝仗,甚至活捉了侯景,且在鄱陽有不少人脈,所以,大夥都相信李府君能把任何一個挑戰專營製度的地頭蛇滅掉。

這就是李笠的信用:奉旨賺錢,在鄱陽地界,聽話就一起發財,不聽話就滅你全家。

蕭範覺得這專營製度,還有一個意圖,就是通過分潤利益,把更多的人用利益與新平瓷器、樂安銅捆綁在一起。

任何人要想獨占這兩棵搖錢樹,就會犯眾怒,任何試圖獨占的企圖,最後都會不了了之。

所以李笠此舉,防的是辛苦種樹、結出果實後卻被人搶了,作為規則製定者,有能穩穩獲取不菲的利益。

蕭範越想,就越覺得後悔:早知如此,就該把一個女兒嫁給李笠,若能有如此人才相助,那....

看看眼前青山綠水,蕭範隻能長歎一聲。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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