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懲罰,既是對單個兵卒的懲罰,也是對其他兵卒的恐嚇,對於許多將領來說,是常用的處罰措施,但李笠不認同。
因為這會摧毀軍人的尊嚴、榮譽感,以及對集體的認同感。
榮譽感、對集體的認同感,李笠認為十分重要,這兩種心理如同粘合劑,能把一個個的兵,粘合成一個“混凝土塊”。
可這種想法,在這個時代很可笑,因為將領隻會稍微看重自己的部曲,不會把普通兵卒當一回事。
所以,軍中侮辱性的懲罰手段五花八門,其後果,李笠認為很嚴重。
任誰被當眾扒光遊行、鞭撻、虐待,都不會好受,心態為之巨變。
而心態巨變的結果,要麼是變成沒有靈魂的行屍走肉,要麼心理變態。
而恐嚇出來的兵卒,不會對所屬軍隊這個集體有任何認同,他們隻是將領的奴工,牲口,沒有人的尊嚴,打仗時,又如何會賣命?
將領不把他們當人,他們自然就隻顧保命、心懷鬼胎。
兵卒越心懷鬼胎,將領就越依賴自己的部曲來帶兵打仗,愈發不把兵卒當人,於是惡性循環。
加上權貴們把兵戶當做奴隸來用,所以世兵製崩潰,募兵(部曲)製成了梁**隊的主流。
軍隊的戰鬥力,來自將領自帶的部曲,那些州郡兵、征召兵,全都是戰鬥力極低的炮灰。
如此情形,類似於明末,衛所兵淪為奴隸,能打的都是募兵,以及將領們的家丁。
這種情況下,明軍在數千人規模的戰鬥中通常表現都不錯,可一旦遇到數萬兵力交戰的集團作戰,麵對強敵,基本上都要抓瞎。
因為家丁都是各將領的私兵,是將領的私產、保命的本錢,所以各部將領無法做到協同作戰,一個個隻想著保全實力。
麵對強勁的敵人,誰也不想打硬仗,戰事稍有不妙就率先開溜,讓隊友擋住追兵,即賣隊友。
如今,梁軍的情況類似,李笠覺得,自己想要脫穎而出,就得按把兵卒當人,給對方基本的尊重。
然而兵不嚴加管束也不行,軍法如山可不是說著玩的。
所以李笠用適當體罰(罰跑步、做俯臥撐、引體向上等),以及關禁閉(時間有長有短)的辦法,替代各種當眾侮辱性質的懲罰手段。
關禁閉,就是把人關進單間小屋,提供正常飲食,也不折磨,就這麼關著,與外界沒有任何交流。
聽上去,這措施沒有什麼震懾力,可實行起來的效果極好,不管什麼兵進了禁閉室,待上幾天,都會老實得不行。
關禁閉的威懾力,遠勝於當眾鞭撻、扒光遊營,管兵的軍士隻要嚷嚷“誰不老實就關他禁閉”,基本上兵卒們都會瞬間老實下來。
但處罰也得按照軍法來,李笠用軍士管兵,所有處罰都得有理有據。
犯了什麼錯,就按對應的處罰措施來實施處罰,不能隨意‘玩花樣’。
用軍士管兵,也避免普通兵卒被將領隨意虐待、虐殺,避免他們淪為將領的奴隸。
但根本措施,還是確保兵卒們的待遇,軍餉按時足額發放,在軍營裡的吃住有保障,與此同時,安排家屬在作場做事,有一份穩定的收入。
讓兵卒無後顧之憂。
考慮到人總是會遇到急事需要借錢,李笠規定軍中放貸事宜實行‘特許經營’,由指定的商號向兵卒們提供“低息貸款”。
以此避免兵卒被將領以高利貸盤剝,不會淪為對方的奴隸。
如此種種,是李笠為了保證軍隊戰鬥力做出的努力,效果如何,有待時間檢驗。
李笠再次轉回營區,聽著一座座營房內的唱歌聲,感受著生機勃勃。
這是軍士們帶領手下,和其他隊比賽唱歌,而隊和隊之間比賽唱歌,是團體賽的一種形式。
目的是培養集體意識,效果如何,同樣需要實踐檢驗。
李笠看著眼前熱鬨的軍營,回想起這些年自己付出的努力,不由得期盼起來。
彆人有了錢就花天酒地,買田地、置辦房產,養數十侍妾、數百僮仆,夜夜笙歌。
我賺的錢卻用來練兵、養兵。
辛辛苦苦練出來的兵,其戰鬥力如何,需要找人來試試。
如今國內時局動蕩,也不知那個倒黴鬼,會撞到我的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