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後和張貴人同一天臨盆,生下的都是女嬰,如此一來,大行皇帝就沒了子嗣。
不過,另一套方案隨即啟用:先帝(蕭綱)第二十子、樂梁王蕭大圜,雖然已經去世,但其幼子已經接入皇宮,過繼給先帝(蕭大器),以大行皇帝弟弟的身份,繼位。
於是,空缺數月的皇位,有了主人,卻是一位幼帝。
新君,為太後嗣子,所以太後依舊是太後,大行皇帝的皇後,為新君寡嫂,封為“敬明皇後”。
因為新君年幼,朝政,依舊由丞相總攬。
一眨眼,已經入冬,總攬朝政的李笠,本該很忙,但實際上卻沒那麼忙。
因為大部分事務全都交給佐官處理,所以他隻需要抓重點。
午後,在丞相府官署處理公務的李笠,與丞相府長史張鋌交談,而張鋌現在說的,是一件往事。
宋、齊換代,齊帝蕭道成打算勵精圖治,於是理所當然想要“檢籍”(清查戶籍),以增加賦稅,增加國庫收入。
此時的戶籍,因為管理不善,多有庶族地主乃至商賈賄賂郡縣官吏篡改自家戶籍。
使自己家在戶籍上被列為士族,亦或是祖上有軍功,以此享受各種特權,不繳納賦稅、不服勞役。
並且隱瞞田產,家中人丁數。
針對這種情況,朝廷置版籍官,查處戶籍不實者。
凡是虛報、偽報或篡改自家戶籍的家庭,一律從戶籍登記上剔除,此即為“卻籍”。
查出的“卻籍”者,全家充軍流放邊地。
蕭道成在位沒幾年便去世,蕭賾即位後,繼續推行“檢籍”。
隨著這項政策的持續實施,郡縣官吏在執行過程中的各種“偏移”,釀成越來越多的“冤假錯案”,三吳地區的反抗情緒愈發高漲,後來便出事了:
永明四年初,會稽地區有個叫做唐寓之的人,利用會稽太守王敬入京的機會,聚眾起事,首先攻下富陽。
隨後,被卻籍者紛紛參加,有數萬之眾。
卻籍的民戶,大都是北來僑民,他們的戶籍本為白籍,因此暴亂者被稱為“白賊”。
唐寓之又攻下桐廬,進占錢唐、鹽官、諸暨、餘杭等縣,並在錢唐稱帝,置太子,改國號為吳,建元興平。
唐寓之還派兵進攻東陽郡,殺東陽太守蕭崇之,並進攻山陰。
齊帝蕭賾收到急報後,立刻調集兵馬平叛,官軍一擊就將叛軍主力擊潰,唐寓之兵敗身亡。
此次變亂很快平息,但是,三吳地區對於“檢籍”的反抗情緒依舊持續高漲,“水”繼續沸騰,唐寓之之亂,隻是開始。
眼見著局勢慢慢失控,蕭賾不得不宣布停止“檢籍”,讓戶籍回到宋末狀態,之前被卻籍流放的人悉數返回原籍。
於是,那些篡改戶籍的庶族地主以及商賈,重新獲得如士族一樣的特權。
中樞(皇帝)則顏麵掃地。
張鋌總結:唐寓之之亂,明麵上看,是在“檢籍”過程中,被貪官汙吏逼得走投無路的一群人揭竿造反。
實際上,是各地庶族地主對“檢籍”的反抗情緒,釀成了這場變亂。
蕭賾手上有兵馬,可以鎮壓這樣規模的叛亂,也不介意再鎮壓個幾次。
但是,當民情激憤到一定程度,爆發的叛亂規模必然遠超唐寓之之亂,這可是會動搖王朝根基的。
所以,蕭賾選擇退讓,息事寧人,檢籍不了了之。
張鋌今日說起“唐寓之之亂”,是想提醒李笠,等“檢寺”結束後,開始向地主們征糧、征稅時,可能麵臨什麼局麵。
若以為隻要乾掉幾個敢出頭的就能萬事大吉,那可就麻煩了。
地主們沒一個願意老實交稅(田租)、交出隱戶的,無論士、庶都是如此。
小地主實力不夠無法硬扛,心裡有不滿,也隻是在家發發牢騷,大、中地主們心裡不滿,自己不會跳出來,卻會攛掇彆人跳出來。
真要是那樣,可不妙。
三吳各地,乃至全國各地,隔三差五就冒出幾個反賊搞事,四處流竄,襲擾郡縣,官軍四處平叛,隻會疲於奔命。
兵馬頻繁調動,必然大幅增加開支,而時不時爆發的叛亂,會影響當地百姓生活,以及農業生產。
譬如某地,春天時爆發叛亂,即便官軍很快將其平定,可百姓誤了農時,一年的收成就會大受影響。
若叛亂爆發在秋天,影響也不小。
而為了加強對地方的控製,各郡縣又要加強兵力駐守,這又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所以,張鋌認為,在之後開始的“檢籍”之中,存粹使用武力,解決不了問題,所以要軟硬兼施。
也就是打一棍,給一個甜棗,
所謂的“甜棗”,就是給庶族(寒族)以相對公正的入仕當官途徑,隻要保障這一點,庶族(寒族)地主們,會合作的。
行府兵製,讓寒族子弟有機會以軍功入仕,算是一個辦法,但江南的地主未必願意子弟從軍,憑軍功入仕。
因為打仗會死人的,不是哪個父母都舍得讓自己的兒子上戰場,也不是每個追逐功名的人,有勇氣上陣殺敵。
尤其對於那些清高的讀書人來說,從軍就是“犯賤”。
張鋌給的辦法,是“吏轉官”,實行另類的吏選(這裡的吏指的就是吏,而不是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