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章 主業(2 / 2)

亂世棟梁 米糕羊 5417 字 9個月前

也少不了食鹽,以及鐵器和各種日用品,因為茶葉也越來越受歡迎,所以茶磚也是部落酋長們歡迎的商品。

但是,於豆要談的買賣,並不是這類轉賣商品的營生。

而是“寄養”。

所謂寄養,就是春天時,他趕在某部落遊牧前,在官府見證下,雙方定契約。

他預付若乾隻牛羊馬的貨款(實物,譬如烈酒、鐵器、茶磚)。

秋天時,這個部落南下過冬,回到懷荒,就要把個頭、數量符合要求的牲畜,交給於豆。

到時候若交出的牲畜數量不夠,或者牲畜的個頭不合要求,算違約,得繳納違約金。

當然,草原上的部落沒什麼貨幣或太多金銀珠寶,一般是拿實物或者牲畜來抵。

這種買賣,算是“預購”,看上去沒什麼特彆之處,而且風險不小:

草原上,一場天災,就能讓一個部落全滅,或者元氣大傷,牲畜大規模死亡,到時候,買賣雙方扯起來可是很麻煩的。

如果部落酋長因為各種原因,無法完成寄養的契約,或者擔心運氣不好,完不成寄養,無妨,可以轉為“寄賣”。

也就是說,於豆預付貨款(實物)後,若部落酋長秋天時沒法足額交出牲畜,可以把貨款(實物)折價,按時價,將等價的皮貨交給於豆。

此舉,就等同於豆把貨款當做貨物,委托部落帶到草原銷售,類似“寄賣”。

如此一來,交易方的部落,和於豆定下契約後,到了秋天,有兩種履約方式:交牲畜,或者交皮貨。

對於這些部落來說,自己等於是先白得一批貨物,隻要在接下來的放牧過程中,與碰到的其他部落做交易時,將貨物賣貴一些,自己賺差價,也是不錯的。

若貨物留著自己用,就拿牲畜來交,也行。

至於違約,那可不劃算:

楚國各邊城,開辟了不少過冬營地,建起給人和牲畜避寒的建築,備下大量草料,可以讓前來過冬的部落平安過冬。

違約的話,就再不能回來過冬,也無法購買物美價廉的中原特產。

對於部落酋長來說,違約不劃算,而且自己承擔的風險相對小些,加上於豆這個人不錯,又是楚國的什麼什麼爵,還是個官,所以都樂意和於豆做這種買賣。

但對於於豆而言,這不過是轉個手:他其實是當牙人(中介),幫一些商號談買賣。

如今朝廷以一係列新政經營邊地,大興邊貿,所以,大量邊地豪強組織商隊、辦商號,準備做邊貿買賣。

於此同時,因為前些年楚軍擊敗突厥大軍,震動草原,於是,有許多小部落紛紛歸順,在磧南草原放牧,時不時來邊城做買賣。

但是,中原這邊的新商號,以及有強烈邊貿需求的草原部落,相互間不是很熟悉,之前也沒有打過交道,做起買賣來,總是生疏些。

於豆根據自己的情況,以及邊貿形勢,琢磨了一番,決定做牙人。

用自己的人緣,撮合各種買賣,譬如現在。

如此一來,他手中既有現成的貨源(中原商號提供),又有現成的“客戶”(草原各部落),又親自來為買賣的完成做擔保,所以辦起事來,事半功倍。

他居中撮合買賣,當然要收“提成”,商號這邊會預付一半,另一半,等秋天完成交易後再付。

若交易無法完成,於豆不僅要退之前收的一半“提成”,還得退“違約金”。

當個“牙人”,還得擔如此風險,值得麼?

於豆當然覺得值,世間沒人去做虧本的買賣,他不在中原做個富家翁,拉著隊伍來草原,當然是要拚搏一番,而不是為做個牙人。

做牙人,是為了“主業”。

很快,他和“老友”談好了買賣,定下相關事宜,隨後離開。

走在進城的路上,他看著天野蒼茫,以及蓄勢待發的許多商隊、部落,喜上眉梢。

開春了,該乾活了!!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