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笠為鄱陽郡吏戶,是捕魚的魚梁吏,去年年底捕撈烏鱧時,得烏鱧托夢,說魚腹藏著帛書,是為“魚腹藏書”。
柳偃對這件事印象很深,為此免了烏鱧之役,還特地下令官府往後不得讓魚梁吏捕捉烏鱧(不限民間捕捉),所以他記得李笠。
考慮到魚腹詩可能是偽造的,柳偃覺得此人心術不正。
雖然沒有證據證明是李笠寫的魚腹詩,但柳偃認為此人有充足理由偽造魚腹詩,目的是免了烏鱧之役。
而自己的兒子柳盼,年初時迷上吃鰱魚魚頭湯,不知怎麼的就認識了李笠,還讓其專門捕捉鰱魚,然後讓小吏拿著鰱魚去常來食肆,讓那裡的廚子做魚頭湯。
這種小事,柳偃不覺得有什麼不妥,但現在看來,十分不妥。
魚腹藏書一事略過不提,就說李笠接近官眷,動機不明,加上年前白石村有人逃亡,家在白石村的李笠,又與逃亡之人關係密切。
不僅如此,李笠也和常來食肆東主馬青林有明麵上的來往....
種種跡象表明,李笠受馬青林指使,在鄱陽暗地裡活動,策應劉敬躬妖黨。
譬如,可能是李笠從中牽線,鼓動同村的梁森等人逃亡,去向不明,這些逃戶極有可能加入了劉敬躬聚攏起來的賊人群體。
接著,馬青林指使李笠想辦法接近官眷,以接近柳盼為契機,伺機下毒,毒死父母官,以便弄得郡中大亂,配合劉敬躬造反。
這一切,都有人證物證,馬青林及其手下也已招供,即便李笠嘴硬,怎麼打都不招,也不妨礙案情真相大白。
柳偃仔細看完案情,卻不急著下結論,而是看向麵前等待垂詢的郡遊軍尉。
郡遊軍尉張行,已經將整個案件的案情審問清楚,並將相關人員及親屬拘捕在獄,其中也包括李笠的家人。
現在,麵對內史的詢問,張行條將若乾疑問一一作了回答,條理清晰。
柳偃對張行的回答很滿意,但還是沒有下結論。
原因有兩個,其一,整個案件的偵破感覺太順利,各種人證物證俱全,這種幾近於‘應有儘有’的情況,讓柳偃反倒有些嘀咕。
其二,就是郡遊軍尉這個職務。
郡遊軍尉,郡分職吏名,雖然是吏,但權力不小,一舉一動,牽涉甚廣。
去年年底,天子下詔,斥責遊軍尉之弊,柳偃當然知道這詔書的內容,也知道遊軍之弊由來已久,各郡遊軍尉多有害群之馬。
這些害群之馬,以緝拿賊寇為由,敲詐轄境百姓(主要是富戶),若有不如意者,必然加以構陷,弄得許多人家破人亡,家財為之一空。
所以,眼下這個大案,有可能是郡遊軍尉一手炮製,為的是奪那常來食肆東主馬青林的家產。
為此,不惜顛倒是非、屈打成招。
鄱陽郡遊軍尉張行,此人行為舉止沒有不妥之處,柳偃自上任以來,也派人暗地裡打聽過,沒聽說郡署裡的官吏有何明顯的惡行,張行也不例外。
當然,表麵上看不出的問題,不代表實際上不存在,仕宦多年的柳偃,不會輕易相信一麵之詞,他知道自己得多個心眼,免得被人騙了還不自知。
若張行所說是真,那麼他去年就有可能被那小吏李笠騙了,若張行所說是假,他就不能被這郡遊軍尉借刀殺人。
遊軍之弊,天子明白,卻無法罷免各郡遊軍,因為這有現實需求,柳偃作為鄱陽內史,同樣也不能將遊軍尉罷免。
他到底該不該相信張行?
這不是信不信的問題,要證據說話。
如今張行辦案,收集的人證物證俱全,柳偃知道自己若挑不出毛病,就隻能把這案子辦成鐵案。
如此一來,那魚腹藏書就成了笑話...
柳偃想著想著,隻覺有些頭痛,魚腹藏書裡的詩,天子看過之後,唏噓不已,果然讓人裝裱起來,時不時讓大臣們議論一二。
若這事可能是個騙局,那天子的臉麵可掛不住....
想到這裡,柳偃又看起卷宗,時不時咳嗽幾聲。
他的病從去年拖到現在,時好時壞,不過近日有好轉的跡象,所以精神不錯。
此案被抓的人,除了一人都已招供,那個不招供的人,正是李笠。
李笠受了鞭撻,又受了測罰之刑,據說已經奄奄一息,卻依舊不認罪,所以柳偃有些拿不定主意。
這麼執著的少年,到底是死不悔改,還是其中內有冤情?
柳偃知道測罰之刑的威力,他在彆處任地方官時,隻要對犯人用測罰之刑,犯人都沒有不招供的。
但是,受了測罰之刑的李笠就是不認罪。
更彆說其人還被鞭撻得皮開肉綻。
魚腹藏書一案,柳偃見過李笠,這個小吏的模樣,他依稀記得。
所以,他想知道是何原因,讓這個少年如此倔強、死不認罪呢?
彆人都招了,他不招,也改變不了被定罪的結果,卻這麼堅持,是心存僥幸,還是...
還是真有冤屈?
柳偃思索良久,向張行說:“此事乾係重大,不可等閒視之,本官自有計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