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又如何?(1 / 2)

亂世棟梁 米糕羊 5537 字 8個月前

鄱陽郡廨,廳事,長史裴匡正在審理鄱陽王府管事詹良中毒身亡一案,一名吏員在彙報案情,此案經過十餘日的偵查,已經有了大概的眉目。

“死者麵頰、嘴唇、指甲發紫,死狀如同窒息而死,卑職認為,中的可能是魨魚毒,而不是砒霜。”

驗屍的吏員介紹著驗屍結果,給出意見,又加上補充:“但是,卑職也曾見過類似死狀的死者,中的不是魨魚毒,是一種毒草汁...”

“所以,卑職無法確定死者中的是何種毒藥,隻能斷定不是砒霜。”

又有吏員陳述:“若是魨魚毒,須得有魨魚,彭蠡湖區確有魨魚,但各地魚市,不會有人售賣魨魚,因為此舉形同謀殺。”

“但也有饕鬄之徒饞那魨魚肉質鮮美,會私下向漁家購買魨魚。”

吏員彙報著案情,裴匡眉頭緊鎖,一邊聽,一邊看著卷宗。

他旁邊,坐著一名年約三十歲的官員,也在看著卷宗。

其人為湘東王府諮議參軍徐君蒨,奉江州刺史、湘東王蕭繹之命到鄱陽公乾,他樣貌堂堂,身上官服一塵不染,因為佩戴香囊,所以周身散發著香氣。

但香氣裡摻雜著些許胭脂氣,想來平日裡少不了左擁右抱。

等吏員陳述完畢,徐君蒨開口說:“本官常吃魨魚,味道確實鮮美,讓人回味無窮。”

這一說,那吏員有些尷尬,裴匡乾咳一聲:“徐參軍想來有個好廚子,能把魨魚去毒...”

徐君蒨笑起來:“本官的意思是,在尋陽,大概是春末及夏天能吃到河豚,秋天就難覓蹤跡,也不知道何故,想來在鄱陽,也是如此?”

吏員趕緊回答:“誠如上官所言,正是如此。”

“那麼,許多巧合湊在一起,詹良才會中毒。”徐君蒨放下卷宗,“李笠此人,要有何等樣的運氣,才能毒殺詹良?”

“回上官,卑職以為,確實很難。”

“但王府那邊,一口咬定就是如此。”徐君蒨似乎是在自問自答,“卻沒有任何證據。”

裴匡說:“據李笠供述,他被典府馮幀用刑拷問,實在受不了,才在賈成的幫助下逃出來,天一亮,就來郡廨報案。”

“他一直堅稱是來報案,而不是投案自首,而馮幀是要屈打成招,雙方各執一詞。”

裴匡是用商量的語氣和徐君蒨交談,原因倒也簡單:徐君蒨是江州刺史、湘東王蕭繹專門派來的,不能怠慢。

也就是作為州刺史的耳目,到郡裡監督官員們處理事務、案件。

鄱陽內史柳偃去世,郡中事務由長史(民政)、司馬(軍政)代理,江州刺史自然可以派人來監督。

柳偃為當朝駙馬,是湘東王的妹夫,那麼湘東王派人到鄱陽,協助柳府辦理後事,並安排將柳偃靈柩運往建康的諸般事宜,理所當然。

鄱陽王府出了命案,有人毒殺管事詹良,這件事已上報州府,以及遠在襄陽的鄱陽王,那麼江州刺史派人監督辦案,也是理所當然。

所以,裴匡才以商量的語氣和徐君蒨交談,更彆說,徐君蒨是湘東王的妻弟:湘東王妃徐氏,出身東海徐氏,是徐君蒨的姊姊。

而東海徐氏,在朝中多有高官顯貴。

現在,徐君蒨旁聽,卻可以發表看法,畢竟此案日後要上報州廨,卷宗是要上呈江州刺史、湘東王過目的。

此案先由徐君蒨‘過一遍’,日後就沒那麼多波折。

距離案件發生,已經過了十餘日,徐君蒨仔細看了當事雙方的供述,又提審了李笠,覺得事情有些棘手,於是發表自己的看法。

“投毒一案,李笠確有嫌疑,因為他曾被詹良手下呂全誣告,但典府馮幀所推測的作案經過,隻是推測。”

“若真是李笠所為,那麼他要在一連串的巧合之下,才能毒殺詹良,如此之多的巧合,硬要聯係起來,太過牽強。”

“至於馮幀所說讓狗舔李笠包裹中物品,狗雖未死,卻有中毒症狀,此乃一麵之詞,不排除陷害的可能。”

“王府發生命案,典府丞難逃責任,可以認為馮幀也有構陷李笠的意圖,要屈打成招,讓李笠變成投毒殺人的凶手,擺脫責任。”

“目前並無有力的人證物證,證明詹良之死,是李笠所為。”

“種種疑問,湘東王會有,有司亦不例外,不弄清楚,本案卷宗連州廨這關都過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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