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第七十五章(1 / 2)

第75章

在一般沒有多少人會特意選擇出門的旅遊淡季, 異國街頭上,出乎意料地出現了三道極其亮麗吸睛的身影。

不對。

與其說極其亮麗, 不如說這三個人實在是——亮得是不是太過頭了?!

“等等,今天出太陽了嗎?果然沒有啊,是陰天對吧……可是為什麼感覺這麼亮眼睛這麼痛好像遭到了陽光直射——那三個人, 究竟是何方神聖?!”

以上是一個路人實時發出的驚呼。

可以想象, 並不止是他一個。

從這與眾不同的一家人出現在眾目睽睽之地的那一刻起, 他們就一路驚起了相當多內容大致相同的驚詫之聲。

能讓明明被陰天弄得霧氣沉沉的大地仿佛陡然間亮上好幾個度,比點亮一大串燈泡的效果還要好……

這樣仿佛自帶幾百萬瓦亮度的神奇人類,居然真實存在,而且並不止一個!

聽上去很誇張, 但實際上居然幾乎沒有個人情緒強烈的藝術加工,完完全全,都是眾幸運見到這幾人的圍觀群眾心中的真實想法。

——耀眼。

最先從腦海中蹦出的,就是這個極有概括性的詞彙。

原來真有這樣張揚奪目的人,即使隻是普通的走在路上,都能將四周所有的光源的存在感壓下去, 讓自己取而代之。

構成這新的光源的人,是兩男一女的組合……

唔。

應該是兩男一女?

對某一個路過之人的性彆產生了奇怪的懷疑實在是太沒禮貌了,隻不過, 這裡麵絕對完全沒有惡意。

能確定性彆的女孩子是個漂亮的姑娘,瞧上去溫溫柔柔, 若是放在平時, 也會十分引人注目。

但此刻卻是遺憾地隱去了光芒。

單純隻是因為, 三人組的其中一人就算用墨鏡擋住了大半張臉,但僅僅顯露出來的那一小部分,就在匆匆而過的刹那讓晃眼看到的無數人當場驚呆。

這,這是從哪裡來的異域美人?

是明星嗎?是模特?還是哪個國家少見的當代貴族——

對外顯露的小半張臉足以讓人確定墨鏡下的美貌,氣質更加驚豔的大美人的金發是光源的一部分,隻是出現在這裡,就讓暗沉的天不自禁地亮上幾分。

也不怪路人無法確定他的性彆,畢竟如果不看明顯是男裝的休閒打扮,這個大美人的身形也很纖細,與容貌混合,就無可避免地混淆了性彆。

他就這麼輕輕走過,帶走了無數快要模糊失神的目光——不過沒能徹底帶走。

因為,金發大美人旁邊,充當了另一半光源的男人會在外人的視線跟著他們飄遠之前,用自己的鮮明存在感讓他們瞬間清醒。

“哼!”

同樣戴著墨鏡的褐發男人跟同伴不一樣,身上帶著的是另一種驚人的氣質。

雖然隻從外表可以判斷,他不是大美人,但絕對是一個挺拔高大的帥哥。

然而遺憾的是,大帥哥既不冰冷也不溫柔,反而很凶。

如果說金發大美人給人的感覺是貴族,那他就一定是那個國家的國王本人了。

略微抬起一點墨鏡,灼灼金眸從遮擋物下赫然顯露,男人就這樣淡漠地往不敬目光的來源之處掃去了一眼。

嚇!

頓時間所有悄悄窺探的目光全都硬生生斷成了兩半,那邊目光的主人想撿都撿不起來,可能被直接嚇到縮頭,等幾人走遠才敢小聲嘀咕著埋怨……

隻不過,奇怪的是,埋怨這一步被省略了。

路人們剛被點亮了這整整一條街的三個人——說不出“一家三口”,他們比起父親與女兒,更像是哥哥和妹妹——驚豔到又被驚嚇到,殘留的情緒本來還很強烈。

可還沒過多久,轉過頭的功夫,他們居然就腦袋空空,把方才發生的一切全都忘了,哪裡還記得自己見到過太陽墜落於街頭般的光芒集合體。

跟這些路人的記憶力沒多大關係,也不是因為他們受刺激過度導致失憶,這當然是肯定的。

“吸取之前出門的教訓,魔術用在這個時候就很方便了。”

光明正大用魔術作弊的大祭司大人淡淡地說。

他不會像失憶時期的自己那麼愚蠢(重點強調),再在街頭搞出寸步難行的丟人境地來。

幾千年後的現世之人過於熱情奔放,跟昔日隻敢對美麗大祭司虔誠遠觀的埃及人民不是一個風格,讓塔希爾非常不能適應。

所以,他十分乾脆地就用魔術一勞永逸了。

路人們看見他們三人,最多隻會激起極小的喧鬨,過不了幾秒鐘,等他們走遠之後,看到了他們的記憶就會自動從腦中消失,可謂是非常簡單方便。

“——這還差不多。”

不用看都知道,這個透出不少酸氣的發言,就來自於某自稱要慷慨地讓世人知曉他愛人的美(但大多時候還是非常不樂意要習慣性吃醋)的法老王。

“餘王妃的美,爾等凡人能看上一眼就算是用光此生的氣運了,怎麼還敢得寸進尺!”

奧茲曼迪亞斯非常不高興,覺得這些凡人真是厚顏無恥,看上一眼就行了,居然還有膽子盯著使勁看。

——誰給你們的勇氣?誰給你們的資格?

法老王酸氣驚天,表示他自己都沒看夠,哪裡能容許凡人們(重點是當著他的麵)覬覦他美麗非凡的王妃!

對此。

旁邊的“公主”和“王妃”的反應很尋常,大概是一路上同樣的情況出現過太多次,他們都習慣了。

“又來了。”

塔希爾表情不變,隻用三個字就完美展現出他對法老王的幼稚行為看輕實重的抨擊。

“隔個十分鐘就摘一次墨鏡瞪一次人,陛下,您真的不累嗎。”

法老王:“!”

塔希爾:“沒必要理會旁人的目光,過一會兒他們自己就忘了。啊,對了,您的措辭。”

法老王(有種不祥預感):“塔希爾,你怎麼突然這麼叫我?以我們現在的關係,也太不親——”

“是呢,畢竟我並不是陛下您的王妃。”

“…………”

糟糕。法老王心說。

如果說現下還能維持的幸福中,還有什麼遺憾之處,那果然就隻有——

法老王的王妃還是不肯承認“王妃”這個稱呼。

在王看來,他們既然已經互通心意,就已經是確定的關係了。死後沒有在世時那些麻煩的世俗束縛,他想要迎娶誰做王妃,沒有任何人能夠發表異議。

……嗯。

行吧。

除非發表異議的人,是“王妃”本人。

那可是連法老王自己都無可奈何的棘手對象了。

塔希爾之前就否認過幾次,沒想到現在法老王隨口說出來,他的愛妃還是不肯認——

“為什麼?難道是因為!”

“不是,沒有,不用說出來,我知道你在想什麼,總之不是你想的那樣。”

“那是?”

“希望您能將注意力放在真正需要關心的正事上,而不是糾結這種沒有必要關注的無關緊要小事。”

法老王:“?!”

得到王妃的認可,難道隻是無關緊要的小事嗎!

為什麼王需要王妃來認可這種細節才是真正無關緊要的,此時此刻,隻要知道王妃的冷淡,讓王很是落寞就行了。

雖然他的落寞臉上顯露不出來,但肯定是切實存在的。

塔希爾目不斜視,沒有特意偏移目光去看他,權當做不知道法老王心中的耿耿於懷。

“這裡已經逛得差不多了,還有什麼地方想去嗎?”

旁人視角裡的金發大美人手裡拿著普通遊客的常見裝備:相機,哢擦聲剛落,以紫發少女作為主角的照片瞬間在底片表麵成形。

他們用十天逛完了櫻精心選擇出來的最心動景點,有英靈和蛇杖這樣強悍的存在同行,僅有的人類少女完全省略了旅遊路上的奔波,把疲倦降低到了最低值。

遠在冬木市的聖杯戰爭老早就結束了,大概已經被他們忘得一乾二淨。

櫻玩得很開心,過去的十幾年從未有過這般可以放開心暢遊的機會,更何況還有兩位養父都破天荒地陪在身邊。

少女正值最青春靚麗的美好年華,換上法老王大手一揮買空商場的新衣裙,站在美麗景色前莞爾一笑,就像在春天絢爛盛放的鮮花一般嬌美動人。

因為女兒作為人類實在是太可愛,甚至可愛到超越了人類的範疇,塔希爾瞬間領悟到了又一人類近代發明的偉大之處,特意為她而買的相機內存幾乎都要不夠用。

也就是稍微有點遺憾。

這麼可愛美麗動人嬌柔(大概)的少女,本應成為眾人目光不禁追尋的一大焦點。

可她偏偏跟某兩個巨型發光體走在一起。

所以結果很遺憾,櫻的光芒完全被蓋過了,路人們全去看她過分耀眼的父親大人們,十分浪費地把如此靚麗的十六歲美少女擺到了一邊兒。

彆的不說,法老王對此就很有意見。

王妃是隻能讓自己仔仔細細認真看的,愛女卻是可以儘情地向世人展露她的美麗,讓世人儘情稱讚豔羨,享受無儘理所應當的讚美之詞的。

當然,隻限於讚美。

要是有無知狂徒(比如前一陣上門那個紅毛小鬼)膽敢對王的愛女生出齷齪貪戀,那就不隻是會被太陽船的光芒燒成灰的問題了。

會死得很慘,很慘,很慘。

在死得慘到極限之前,還要承受法老王的怒火,再加上大祭司的詛咒——

“沒關係啦,我隻想享受和父親大人們還要蛇杖先生一起遊玩的快樂時光,彆人的視線落到哪裡,我完全不關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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