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1章 講理(1 / 2)

去零陵,

這不是高舉下定的主意,而是他妻子下定的主意,

她是個苦命人,從她嫁過來,不到一年,爹娘就相繼離世了,自打沒了娘家,他便一心一意的跟著高舉過日子,高舉講得那些大道理,她不懂,但是愛聽,也不是愛聽,要真說個清楚,便要從一件事說成兩件事,

打她爹娘死了,高舉便正兒八經的陪著她為爹娘守孝了三年,對她又好,就算日子過的不順,平常遇見事,她也都是讓高舉拿主意,可今天,他卻偏偏要自己拿了個主意,

老竇的理很簡單,他知道柴桑城裡有販孩子的,但不管偷搶了誰家的孩子,都是出城去賣,老竇行商這些年,從未見過在柴桑城裡賣孩子的,

自家活著都難,哪裡又能養個孩子,百姓日子雖然苦,卻又到不了易子而食的份上,不是被逼的沒了活路,誰也不會把孩子當成糧食販賣,而且真在城裡賣,一旦被父母尋到,是要被打死的,

所以柴桑城裡的孩子,被偷了,基本都要想辦法出城找買家,而荊州南邊,不是零陵就是長沙了,總不見得真帶孩子往北去賣,一來路程遙遠,二來這孩子也是一張嘴,

雖然人販子沒什麼良心,可好不容易到手的孩子,不賺到錢,心裡不得安生,人販子或許會打,或許會罵,但總不至於真把孩子餓死,

高舉明白,人販子這種東西,和染坊裡的小工一樣,孩子是他空手套白狼搶來的,可沒賣出去,便是沒賺到,沒賺到,就是虧了,

要是虧了,

這幫人就比爹娘死了還心疼,

雖然老竇的理,比高舉的理還難聽,但越是難聽,往往越是有理,柴桑城雖然沒到易子而食的地步,但想活著,難,要是這事發生在孩子多的人家,沒準就這麼認下了,可高舉不能,他就這麼一個兒子,爹已經死了,兒子不能再沒了!

聽完老竇的理,

高舉就要和老竇一起去零陵找孩子,可她妻子反倒沒同意,而是要自己和老竇去零陵,

“家裡有老娘,你撇下老娘去找孩子,彆人不會說你愛子,到會說你不孝,若是彆的事,男人出去,我留下來照顧老娘本是應該,但這人你沒見過,我倒見過,不如我去,”,

“可你是個女子!”,

“為了兒子,我便是個女子,也能要那搶孩子的,留下一條命來,”,

高舉聽妻子這麼說,便沒了主意,他知道,這為娘的丟了孩子,已經鐵了心,若是他不讓,估計好好的一個人,也要瘋了,

“先生,還有我!”,

抿了抿嘴唇,老竇拉住了高舉的手,

“這麼些年,你總該信我!”,

高舉點了點頭,老竇又說,

“理應現在就走,那魯肅得知老娘病去,今夜就要回城,明天要去祭拜他老娘,現在城門開著,要是等到明天,不知還有什麼變故!”,

高舉又點了點頭,

“老竇,你且照顧好我妻,若是尋得孩子,我便是為你當牛做馬,也不為過!”,

“先生莫要如此說,”,

說到性情處,年近五十的老竇也抹起了眼淚,

高舉擺了擺手,

與妻子道彆,

老竇和妻子一同換上喪服,推著一輛草車,車上躺著的不知是哪個剛死的苦命人,但現在,他是老竇的爹,

看著二人遠去,高舉便回了山上,回了那座私塾中,

孩子的娘已經快瘋了,孩子的爹又何嘗不是,高舉提了一天水,一個書生,本應疲憊不堪,可高舉的心中卻端著一團火,隻想殺人,想的快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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