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賑災之案,經世之才(2 / 2)

遺落在人世 津雨津春 6200 字 8個月前

從吉州護送安西廳同知、扶州知州、伯祈縣知縣過來問話,本王會將他們安排在驛館,您不必管了。”

“驛館?他們不是候審的嫌犯嗎,難道不直接下獄?”

“案子還未定性,諸人尚未定罪,怎可直接入獄?”

“他們不是此案的重要嫌犯嗎?若不關在牢中,難保他們的安全。”

“在縣衙的大牢裡就真的安全嗎,若我沒記錯的話,您是燁和廿二年被貶出京的,您在太微宮待過,您應該知道,便是靖都的詔獄,也是出過岔子的。”

景明將手中的奏疏杵在案上,身軀微微前傾,眼神犀利,冷冷道:“奇大人,知道婆娑府、書山府的兩位知府為什麼都折在此案上嗎,無罪關押,以權謀私,是為大忌!”

話未說完,於宦海沉浮半生的奇肅恍然大悟,難怪景明來縣衙之前讓他的內官福祐傳話,隻許他一人前來陪審,敢情景明就是奔著他本人來的,而他的目的不隻是針對這次賑災案,還有東都沉船案。

沉船案中,阮家嫡孫阮凊名被人舉報瀆職,但他葬身火海,死無對證,再加上其他人的證詞對他極其不利,僅存的證據也不足以洗脫嫌疑,阮家無力辯白,隻能認栽受罰。

都說燁帝遲遲不定阮凊名之罪,就是想有朝一日為阮家翻案,但時隔多年都未見動作,本以為是以訛傳訛,竟不想燁帝真有此意,更未曾想他會派自己最無能的兒子來主理舊案。

另外,而今上座的這位郡王爺,是與阮家聯姻之人,九州之內本不曾有他從政的事跡,風聞倒是不少,說他是個流連煙花之地的紈絝,因為行四,人稱“明四爺”,卻也是個情種。

婚事傳得沸沸揚揚,都說對其妻阮氏一見鐘情,為得阮家認可,住在鎮國公府極力討好阮氏,燁帝為了皇家顏麵很快便賜了婚。

作為阮凊名的妹妹,若是和皇後一同吹枕頭風,那燁帝和景明便是不謀而合了。

然而,結合這兩個月有關徹查賑災案的消息,以及這些天的觀察和相處,奇肅也發現自己可能看低了景明。想來,這位掩飾鋒芒的睿郡王,可是有備而來。

景明見奇肅神色凝重,不自覺地向後退了兩步,想是明白了自己話裡的意思,順手丟下奏疏,以此示意福祐掩門退下。

環顧四周,確認大堂門窗緊閉後,景明伸出右手從左袖的袖兜裡拿出黃綢密旨擱在案上,右手食指和中指將之推向前方,目不轉睛地看著奇肅,一字一頓地說:“奇大人出身恬然靜遠殿筆帖式,應該很熟悉父皇的字跡,您來確認一下,這是否為禦筆親書。”

見景明拿出燁帝親筆密旨,奇肅霎時惶惶不安,驚悸不已,自己是當年檢舉阮凊名瀆職的都察院官員之一,生怕多年之後會再被牽連。

其實他並沒有阮凊名瀆職的證據,更沒有想要檢舉阮凊名,卻因文書遺失被誤認為是檢舉人。但他百口莫辯,隻能認栽。

“本王查過案卷,按照太微宮的慣例,所有複核的涉案呈文皆要經掌印給事中再審落印,會被送至禦前的隻能是被確認為可作呈堂證供的文書,您應該也想知道,為何最初您經手的那一份漕船例行檢修呈文會被送去吧。”

當年奇肅在都察院六科給事中的任上,負責複查工科稽核呈狀,考慮到漕船損毀可能是因為漕船檢修不及時所致,因此懷疑阮凊名有瀆職嫌疑,所以他在工科呈狀原文中標記,並附谘文簡述疑點。

不幸的是,他經手的那份工科呈狀最後呈遞至燁帝麵前時,並沒有附他的谘文,呈狀不是作為斷案參考,而是變成了定案佐證。

但在阮凊名被削去爵位之後不久,內閣勤賢殿奉旨複核沉船案卷宗時,又找到了他丟失的谘文,故他和時任六科掌印給事中及另一位給事中以玩忽職守罪論處,被貶出京,現今二人分彆遷任婆娑府知府、書山府知府。

見奇肅不說話,也不敢上前,景明便將密旨收回,“奇大人,您是聰明人,太微宮文書行移自有章程,呈狀谘文不會輕易丟失,何以當年最關鍵的部分全部遺失?”

見景明把話挑明,奇肅反倒鬆了一口氣,“殿下到底想從老臣這裡得到什麼?”

“您一身傲骨,出京後不肯依附權貴,無法離開這一隅之地,您是我朝最年輕的傳臚,是海州奇氏第一位進士,本該在太微宮中大展鴻圖,就真的甘心在此地孤獨終老,您不想回海州和妻兒父母團聚嗎?”

“當年確是老臣疏忽,以致谘文遺落,誤導陛下聖裁,理應受罰,若非陛下寬赦,老臣早已身首異處,絕不敢心生怨懟,隻願守一方水土,安一方百姓,以報聖恩。”

“您既是感念陛下,更應該為陛下分憂,現在陛下的旨意就是要您複述從經手工科呈文到獲罪這個期間的全部情況。您的浩然之氣令人欽佩,英才也不該埋沒,千載難逢的機會,您可要好好把握。”

“老臣謹遵聖意,但時隔多年,老臣唯恐記憶不全,不能完整稟報,還望殿下恕罪。”

“相關沉船案,事權儘歸宸斷,您隻須保證如實相告即可,本王給您三天時間考慮回想,至於您想告訴本王什麼,您又願意告訴本王什麼,還請您三思而行。”

“老臣明白。”

今日本王就是來查賑災案的,先帶南蘇縣知縣上來吧。”

而後三日,未用刑罰,南蘇縣知縣便將自己做的事都向景明交代了,並從中獲取寧州青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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