搗亂的人被帶走了,案子繼續。
對於陸川的話,包拯心中是有一二分相信的。
以他的性格和為人,縱使再嫉惡如仇,也不會因為陸川的身份就對他帶有偏見。
況且這起案件本身就有很多疑點。
從邏輯上來看,陸川完全沒必要翻牆侵犯一個素不相識的婦女。
即便那婦女有幾分姿色。
真要有事情發生,那也是兩人通奸。
以經驗分析,即便是成年男子,若想強行侵犯一個女人,要費頗大的功夫。
但據報案人黃高山所說,吃過飯後,他才和妻子分開。
一個去了前院乾活,另一個在閣樓納涼。
直至聽見那壓抑不住的‘哼哼唧唧’聲,才感覺出不對勁,大叫著詢問情況,並回去查看。
也就跑十幾步的功夫,就看見自家父親和一個年輕男子廝打在一起。
打的很激烈,老父親的衣服都扯掉了。
而自家婆娘,則是連裡衣都散落在地,麵色潮紅,身體還有些顫抖。
想來是被弄舒服了。
從分開到見麵,中途約莫有一炷香的空擋。
若是如卷宗上所述,陸川趁這一炷香的空擋翻牆進去,然後對黃趙氏實施暴力侵犯。
那時間、空間都不太夠。
畢竟前院和閣樓緊挨著,彆說暴力侵犯,就是閣樓有人大聲說話,前院的也能聽見。
黃高山就是因為聲音才發現端倪。
這是本案最大的疑點,也是包拯心中的疑惑。
但他一直沒往扒灰通奸上懷疑,那太驚世駭俗了。
他首先推測是黃趙氏與陸川通奸。
被發現了,黃趙氏為求自保,才說是被強暴。
這兩者完全不是一個概念。
通奸會被判兩年半徒刑。
徒,流放的意思。
而被強暴則是受害者,雖然丟了貞操,但至少不用受刑。
施暴者則是斬首示眾。
直到剛才陸川有理有據的辯解一番,包拯這才恍然大悟。
以這位陸伯爺紈絝的性格,若是看見有人扒灰通奸,說不定真會翻牆看熱鬨。
同樣的。
因為是扒灰通奸,所以黃趙氏和其公公才會一口咬死是陸川強暴。
扒灰通奸,驚世駭俗,倫理不容。
明麵上可能是驅逐出汴京城,流放三千裡。
實際上,大概率會死在半路。
至於黃高山,完全是被蒙在鼓裡了。
也能把另一個疑點解釋的通。
來報案時,黃趙氏一直左顧右他,其公公更是帶著幾分抗拒。
按律法,婦女被強暴、通奸,屬於民不告官不究。
這是為了強調丈夫的主權。
隻要丈夫不告,一般都是私下解決。
但黃高山執意要狀告陸川。
故此,奸夫淫婦騎虎難下了。
甚至,這一家三口壓根不知道‘奸夫/看熱鬨’的是誰,更不知道其是個有爵位的爺們。
捋順關鍵點後,包拯略微沉思,決定試探一番。
“來人呐,帶人證...”
“包大人且慢!”
一聽要帶人證,陸川當即插嘴:“可否容本伯爺說上一句?”
“百戰伯有何要說?”
陸川看了一眼外麵的圍觀群眾,然後衝展昭使了個眼色。
“請展護衛上前,容我說一個法子,可破了這樁案件。”
“也省的當麵對持,影響太過惡劣。”
主要是這個法子主打的就是出其不意。
先對持理論一番,再用法子,唯恐對方死豬不怕開水燙。
包拯同意了陸川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