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1 / 2)

《四合院:躲進小樓成一統》全本免費閱讀

派出所的人看到這麼一幫人過來,儘管要下班了,也不敢怠慢。

趕緊過來詢問。

領隊的羅隊長也跟他們把情況說明。

隨後,派出所就把這些人分開關押,審理起來。

建築隊的問題很簡單,受了兩家的委托,改造房子。

最後確定,他們的確沒看到房契,不過對方給的錢多,總要糊口,所以也就接了這活兒。

至於房子是誰的,隻要沒人攔著就跟自己沒關係。

真的有人來找,讓他去找賈家和許家就是了。

至於占了軋鋼廠房子這事兒,他們不清楚,因為沒看房地契,以為也是他們自己的。

公安審訊了幾個人,得到的都差不多,所以做好筆錄以後,就把他們全都暫時收押了。

建築隊這些人的責任很明確。

隻等著兩家處理完了,一起送到分局去,估計處罰也不會很重。

要是單獨是私自改建、占用土地,他們自己就直接處理了。

最多就是工頭拘留一段時間,然後主要就是退還占用的土地,改造的恢複原狀。

外加著處以一定的罰款,批評教育一番就算了。

現在一來是沒什麼統一的刑事處罰標準,二來也是政權初定,外部矛盾更多。

這樣的“小事”都當成階級內部矛盾,儘可能不上升到刑事責任的程度。

當下又不像後世,想承接什麼等級的建築工程,都得有相應的資質。

要有各種證,還得有各種準入資格。

嚴重點,就是刑事處罰外加著吊銷相應的從業資格。

他們更加重視的,主要還是對賈張氏和許富貴的審訊。

一開始,賈張氏和許富貴兩個人一口咬定。

都說李工程師的母親過來了,帶來了房地契。

公安自然要問人的下落,不過兩人都說不知道。

問他們怎麼確定是李家的老太太。

兩個人都說,是李家老太太自己打開院門進到那院子的,手裡還有房契和地契。

問她什麼情況,她說自己孫子還在東北。

現在兒子死了,家裡要沒錢了,就想著把房子賣了,帶錢回老家把孫子養大再考慮彆的。

他們想把房子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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