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2 / 2)

結果打聽一圈才知道,現在拉房纖的都被抓了。

大家也搞不清楚現在房子怎麼過戶。

所以幾家坐下來商量以後,就決定先給了李家老太太大半的錢。

大家簽了份過戶協議,老太太就拿著錢和房契回東北了。

她說以後孩子大了,會再帶著房地契來過戶,想必那時候怎麼也能解決問題了。

派人去兩家找來簽的協議,果然有這麼個東西。

上麵的內容,也跟他們倆交代的差不多。

許富貴簽了名字,還按了手印,剩下兩個不識字,隻是按了手印。

派出所沒條件鑒彆手印。

隻能先放著,也想著先審理。

等到最後審理完了,把東西上交到分局,由他們想辦法解決。

審問這協議是誰寫的,許富貴說是自己寫的。

不過派出所的孫所長多了個心眼兒。

叫審訊的人分彆問那來的老太太長得什麼樣,穿著打扮又是怎樣的。

這下子,兩個人不止吞吞吐吐,所說的更是互相矛盾,漏洞百出。

甚至他還故意讓他們問,老太太的哪隻腳是瘸的。

兩個人更是一個說沒瘸,一個說是右腳短一些。

這也徹底地坐實了——這倆人之前應該是想過萬一事發了,怎麼處理。

買房這件事,更是子虛烏有。

直接告訴二人,對方已經交代,你這邊交不交代,隻影響你自己的處罰,不影響公安的判斷了。

反正等回頭,整理完成,審訊記錄會送到區分局,最後由他們移交軍管會。

到那時候,也不用審了,真的該勞動的勞動,該吃槍子的吃槍子。

想要什麼樣的結果,你們自己考慮。

賈張氏這下子慌了,不過還是咬定,就是李家老太太來的。

更是胡亂攀咬出何大清,非得說這占房的事情也有他家的事情。

她就是覺得,這參與的人越多,那麼自己的處罰也越輕。

聽賈張氏這麼交代,所裡這邊接著審,那麵派人去叫何大清來對質。

相比賈張氏那邊的胡攪蠻纏,許富貴聽到說是確定他們偷著占了人家的房子了,賈張氏已經交代了。

他隻是稍作遲疑,也不管是不是對方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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