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人,是沒人會去吃雞腸子的,甚至鴨腸也不吃。
家裡養狗的,都是直接喂狗。
沒養狗的,乾脆就直接當成垃圾丟掉。
或許,這也是因為東北的資源比較豐富吧。
將清洗乾淨的雞去掉雞尖,放在砧板上。
菜刀都被崩出了幾個豁口,才把這野雞給剁成塊。
起鍋燒油,加入蔥薑爆鍋,就把雞塊翻炒一下,添上水燉了起來。
然後,李想國就懵逼了——這破玩意兒,真特麼的難熟!
燒著火的李想國都快哭了,這一鍋雞肉燉了差不多四個小時才熟透。
坐在那裡加火,都餓得烤了三個玉米餅子墊墊肚子,還往鍋裡加了兩次開水。
這雞肉才真的吃到嘴裡。
這頓飯真的吃到了晚上八九點鐘,都不知道自己這是吃的晚飯還是夜宵了。
他也總算明白。
那天齊四爺走的時候,聽他說晚上就燉野雞吃,為啥會盯著他看了好一會兒,嘴角還露出那種意味難明的微笑。
這老人家也真夠壞的,您倒是給我說下,讓我心裡有個底啊。
事後,他也想到這要是換成高壓鍋,估計能早些吃到。
他也不信,真的按功能鍵上寫的,十五分鐘就能把雞給燉爛。
估摸著,這起碼也得當成排骨或者豬腳那個級彆來燉,甚至壓了一次還得再重複一遍。
不過,到那時候怎麼燒的問題是解決了。
但是各種野雞卻成了保護動物。
真的跟那首歌差不多。
“我想去桂林啊,我想去桂林
……
可是有了錢的時候我卻沒時間。”
這要是餓極了吃這東西,要麼忍著吃生的,要麼恐怕沒等到弄熟了,就得被餓死。
當然,這鍋雞的味道還可以,畢竟自己可是放了兩大把榛蘑在裡麵。
這也讓一整鍋的燉雞變得黑乎乎的。
連帶著放進去的粉條子也已經變得黑中透亮。
不過吸飽了雞湯的蘑菇和粉條子真的好吃。
就是這野雞本身的味道嘛,真的也就隻能說一般。
口感就更不值一提。
骨頭梆硬,肉柴得要死,根本沒有多少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