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7 章(2 / 2)

家中還畜養歌童舞女、收受賄賂、侵盜官物不計勝數,直接就引起了六科給事中、以及禦史大夫等官員們的彈劾,被明太宗批準下都察院治罪。

7月16日明南北鎮撫司錦衣衛指揮使的罪名被坐實磔斬於市,其家屬無論長幼一律戍邊,就連明南北鎮撫司錦衣衛指揮同知:莊敬,被夷三族、明北鎮撫司錦衣衛指揮僉事:袁江,明南鎮撫司錦衣衛千戶:王謙、明北鎮撫司錦衣衛指揮同知:李春,明南鎮撫司錦衣衛鎮撫:龐瑛,皆論罪同死。

8月初4日明太宗命遼東都指揮使司設置〈亦馬忽山衛〉在命野人女真頭目:鎖奴兀,為亦馬忽山衛指揮使、哈散哈為亦馬忽山衛指揮同知、木答兀為亦馬忽山衛指揮僉事,又分彆授封部族首領為千戶、百戶、鎮撫,賜誥印冠帶襲衣及鈔幣等。

就連北山女真部、使鹿部、使犬部、斡拙、吉裡『迷』、骨嵬,等部族首領也都一同進京朝貢大明天子。

待10月11日明太宗返回應天府之際,才得知明漢昭親王做了許多不軌之事,還陷害了明內閣首輔兼右春坊大學士:解縉,冤死凍死雪堆裡,以及『逼』迫明翰林院侍讀:黃淮,下獄蒙冤儘得其不法行為之事數十件,讓明太宗非常憤怒但是沒有完全發作出來,隻是奪其冠服再將明漢昭親王囚禁於西華門內,並革削其左右二護衛,其所募軍士全部調往居庸關北,在立保安左衛、保安右衛。

11月15日明太宗詔令文武群臣聚集商議遷都事情是否合適?因為在此之前明太宗曾從北京返回京師應天府時下令過決意遷都。

首先由工部請奏擇日營建北京宮殿,明太宗當眾宣布道“此為大事須聚集所有朝臣商議才行。”

於是公、侯、伯、子、男,五軍都督府以及在京都指揮使等軍上疏稱“北京河山鞏固水甘土厚,民俗淳樸物產豐富,實為天府之國帝王之都,縣河道疏通漕運日廣,商賈雲集財貨

充盈,良材巨木已集中京師,天下軍民樂於趨事。”

隨後六部尚書、都察院、大理寺、通政司、太常寺等衙門的尚書、都禦史官員府又上奏道“北京乃陛下龍興之地,北枕居庸關、西峙太行山、東連山海衛、南俯中原沃土千裡,山川形勢足以控四夷製天下,實為帝王萬世之都,應敕所司營建,以成國家悠久之計,符臣民之望。”

當即就被明太宗采納其議,並下令北京順天府督造之前蒙元帝國大都宮殿。

12月10日明太宗,封國中大山為〈鎮國山〉並立碑銘文。

而忽魯謨斯國向大明進貢;獅子、金錢豹、西馬,阿丹國則進貢;麒麟(長頸鹿),祖法爾國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