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大團結’攻勢(為七千凡塵加更!)(1 / 2)

(好不容易攢點稿,我容易嗎我!)

張誌越說,肥仔的眼睛就越亮,10萬!

這特麼的夠他賺多久的?

現在的他一個月115的工資…一年是1380…十年是13800…後麵該咋算了??

懵逼的肥仔開始不停地用手比劃,忙活一腦袋汗也沒算明白,反正差不多夠自己賺一百年了,畢竟還要吃喝住用,而香港那邊啥都包啊!

沒文化的他不懂任何經濟常識,反正在他的印象中,每年工資漲個十幾塊啥用不當。

就衝這10萬就夠買他這條命的了,更何況還有五萬的安家費,越想越覺得靠譜。

爛命一條……拚了!

危險什麼的他根本就沒放在心上,再危險還能比邊境更危險!

殺人什麼的他更不在意了,又不是新手,抱著屍體睡覺的事他都乾的出來。

“誌爺,咱什麼時候過去?”肥仔有些迫不及待。

少年老成的張誌剛參軍的時候才19歲,卻是看起來年紀最大的,說三十都一點不誇張,從那之後誌爺的外號就跟隨了他一生。

“多找點人,老板的意思是知根知底的熟人,能找多少算多少。”

“那聯係下老排長吧,他過得有點慘。”

大家都是戰友,可也都是窮鬼,老排長出了事,結果大家都幫不上什麼忙。

事情的起因具有普遍性,老班長轉業分配的工作看似不錯,可國企整體走下坡路,崗位人員擁擠,正事沒有,閒下來專門搞些歪門邪道。

老排長的對象也是本單位的,具體原因肥仔也不知道,反正結果就是打人之後被關了半年,現在剛放出來,工作也丟了再加上有案底新工作也找不到,挺困頓的。

他們這些人習慣了武力解決問題,回到正常社會之後很難適應下來。

第二天開始,陸續有戰友到這邊來見張誌,包括老排長齊歉,事情也進展的極其順利,畢竟大家都是一個戰壕裡爬出來的兄弟,大家不覺得張誌會騙他們。

再說,現在隻是一起去香港,是否帶家人過去以後看了再說,大家又不是如花似玉的小姑娘,怕這怕那的,一幫窮的叮當響的大老爺們沒有任何欺騙的價值。

張誌在國內來回跑了十幾天,當他返回鵬城的時候帶了二十六個人。

看著張誌嘴裡老板買的一棟用來安頓他們家屬的樓房,二十來人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彆的先不說,這財大氣粗的感覺撲麵而來。

暴發戶!

腐朽而奢靡的資本家!

但想到這些都是給自己家人住的……真香!

……

這次過港依舊走的水路,並不是說王軒沒能力讓大家以正式身份到達香港,他是不想讓大家暴露在陽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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