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區彆還挺大的,長相跟味道都不一樣,其他地方的地耳沒有這股清香味。”時聞深嗅一口,問道,“這個地耳,跟我們平時吃的地耳屬於同一種嗎?”
燕克行:“同屬一個大類。”
兩人一邊說話一邊尋找
。
時聞很快發現,所有地耳都隻有指甲片大,不過肉質倒還算肥厚。
時聞將地耳舉到眼前看,地耳後麵帶著細細的沙子和草莖:“它好小啊!等會洗的時候肯定很麻煩。”
燕克行:“讓戈閱他們去洗。”
時聞:“那得費好一陣子神了。”
今天要采的地耳實在太小了,狗子們幫不上忙,便在這淺灘上玩了起來。
時聞他們倒是一心一意地采地耳,就是效率比較低,采了半天,收獲的地耳也就堪堪蓋住籃子底部。
怪不得燕克行之前不想來,實在太費事了,有這點時間,乾點什麼不好?
他們采了三個多小時,總算采到了半籃子地耳。
相比之下,采地耳時采到的野蔥要多得多,現在已經裝滿了一籃子。
時聞累得腰酸背疼,便提議道:“不采了,我們回家吧?”
戈閱喜滋滋地看向燕克行,請求道:“差不多也夠了。今天的飯還是老師來做?”
燕克行淡淡地“嗯”了一聲。
戈閱他們三個更高興了:“那我們來洗。”
時聞道:“你們不是說要用雞湯配白米飯嗎?我訂了隻布雷斯雞,等會兒你們先回牧場,我跟燕克行去拿雞?”
戈閱:“行,那我們先去洗地耳。”
五個人分成兩車,家裡的小動物們也分成兩車。
為了安全起見,兩頭小老虎還是跟著時聞他們行動。
兩頭小老虎現在已經坐習慣車了,在車上也不怎麼暈,同樣也學會了乖乖地臥在座椅上。
今天也是如此,它們一上車就跳上了後座,一隻向左旋轉,一隻向右旋轉,睡成了兩隻虎斑甜甜圈。
時聞和燕克行開車經過傅博修家,讓傅博修把布雷斯雞拿出來。
傅博修還看了一眼他們的後座,疑惑道:“你們後座放的是什麼?還怪好看的。”
時聞笑道:“秘密。你把雞給我,我放在腳下就可以了。”
傅博修被他的身形一擋,也看不清後座究竟有什麼,隻得點頭說道:“行吧,你們看著點,小心它半路會飛起來。”
時聞:“知道,錢我微信轉給你了,回頭見啊。”
時聞簡單跟傅博修交接完,也來不及寒暄幾句,便跟燕克行回到了牧場。
他們回去的時候,弓疆三人正在勤勤懇懇地洗地耳、洗野蔥,現在多了一隻雞,他們還得兼顧殺雞。
布雷斯雞比較凶,時聞乾脆拎起圍裙:“我來殺雞,你們繼續洗菜就行了。”
弓疆:“時哥,要我們幫著打下手嗎?”
時聞:“不用,一隻雞的事,我三兩下就弄完了,燕克行,你也不用管我這邊。”
燕克行點頭:“需要幫忙叫我。”
現在已經快到十二點,再不抓緊時間,午飯就得弄到很晚了。
時聞麻利地殺雞褪毛,十分鐘就弄好了,然後交給燕克行煮
雞湯。
他們家有一個特彆大的砂鍋,平時偶爾用來燉鵝、燉羊,一鍋燉出來,夠家裡的所有小家夥吃,今天燉隻六七斤的雞也不在話下。
大家一起乾活,速度相對比較快。
吃地耳,麻煩主要麻煩在洗上,洗乾淨之後,接下來的步驟就很快了。
燕克行起鍋燒油,用的正是豬油,油裡麵放蒜片跟大量自家泡的野山椒爆香,濃鬱的香味“騰”一下就起來了。
時聞站在旁邊,肚子被這股香味勾得咕咕叫。
他看燕克行在鍋中下入地耳,猛火爆炒,再放野蔥頭,等炒透了,用鹽巴、醬油等調味。
要起鍋的時候,他再在裡麵下入大量野蔥葉。
整個過程不超過三分鐘,然而那股香氣已經飄得整個屋子都是了。
大家在一旁眼巴巴地等著。
好不容易等到可以吃飯了,大家連忙拿碗,拿筷子,端著炒地耳往飯廳跑。
飯桌上。
時聞盛了一大碗白米飯,而後按照戈閱他們的建議,在裡麵澆上了兩勺濃濃的雞湯。
濃稠的金黃雞湯澆入雪白的米飯中,上麵飄著的青翠蔥花更是喜人。
他第一次吃濃雞湯泡飯。
濃雞湯的香味完全不會掩蓋米飯的清香,反而雞湯的葷香為米飯的清香增添了一股特殊的複合香味,簡直賦予了白米飯另一種生命。
他先吃了一口米飯,感覺吃法甚是美妙。
等吃完飯,時聞再夾了一筷子地耳。
地耳入口,他的第一反應就是香。
地耳的鮮香,野蔥的衝香,野山椒的酸香……種種香味混合在一起,層層疊疊,互相纏繞,共同組成了一股極為複雜的香味。
這種香味直衝腦門,時聞隻能感覺到好吃,卻沒辦法用言語形容,究竟好吃到什麼地步。
吃一筷子地耳,再吃口雞湯泡的飯,香味層層疊加,香辣酸濃的味道卻稍微壓了下去,所有複雜滋味一口咽到了肚子裡,直叫人想吃下一口,再品嘗這豐富而複雜的味道。
真是香慘了。
不愧是讓戈閱記了一年的炒地耳!
時聞舉著筷子的時候心想,他吃完這次,也能記一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