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晨開口道:“所以,我的公司從來不存在歧視孕婦的這種情況。”
張瑤說道:“審判長,我方不認可原告辯護律師的觀點。”
“第一、這是你公司的員工,你公司的員工有可能提供偽證,你也可能給她們什麼好處.而且她們最長加入公司的也才幾個月,不具備說服力。”
“第二、就算伱的公司真的不歧視這三個孕婦,也不能說不歧視孕婦,要就事論事,公司的確開除了周小燕這個孕婦,所以就是在歧視孕婦!”
看到對麵律師還在嘴硬,顧晨也無語了。
顧晨也不想在這個官司上多費口舌。
他打完這個官司,馬上要回去看周文靜那場官司的最終結果。
周文靜和王誌豪的那場官司才是重中之重。
今天的這場官司,顧晨是怎麼都不可能輸的。
顧晨知道不能和對麵的女律師辯論歧視女性這件事。
張瑤會一直圍繞辭退孕婦來說話.
辭退孕婦就是歧視?這是什麼道理?
顧晨說道:“我方辭退周小燕這個孕婦的原因非常簡單。”
“根據《勞動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八天的產假,這其中,隻有十五天是產前的假期。”
“也就是在產前十五天,可以和公司申請休假。”
“而周小燕在公司兩個月,隻上班了五天,一共請假了五十六天,已經超過了《勞動法》當中規定的產前假期。”
顧晨也是真的無語了。
最近打官司的小仙女是真的多啊。
對麵的律師和被告是怎麼敢的啊?
在公司兩個月,就上班五天,剩下的時間全在請假。
哪個公司不把這種人開除?
結果這些人口口聲聲說自己是孕婦,要維護所有的女性,所有的孕婦。
孕婦就是免死金牌?
孕婦就可以不來上班了?
國家法律規定都隻有98天的產假。
結果就來上五天班,天天請假,還有臉說公司歧視孕婦?
張瑤說道:“但是法律規定了,如果孕婦在感覺到身體不適,去醫院檢查的時候,也算作勞動時間,所以周小燕做的並無不妥。”
周小燕說道:“你看看,你就是歧視孕婦!歧視女性!!”
“我要為天下億萬女性發聲!”
“我是一個孕婦啊!你老是說我在公司請假請的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