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剛懷孕,你知道懷孕身體有多不舒服嗎?你個男人是永遠都不會知道的,隻有我們女人才知道生孩子有多痛苦,有都難受,剛懷孕,孕早期身體也很難受的啊。”
“我身體不舒服,我不能請假回家休息嗎?我身體難受,我就非得在工作崗位上嗎?我是一個孕婦,你們本來就要照顧一個孕婦的,所以就是你們的問題!”
“再說了,我也不是沒有回公司上班,我是休息了挺長時間,那不是因為我身體不舒服嗎?其實我都想好了,我要回公司上班的,但是在我要回公司上班前,你們就把我開除了,這還不是你們的問題嗎?”周小燕不服氣的說道。
直播間的網友:“????”
好好好,還能這麼說的?
《馬上要回公司上班》,《公司先把我開除了,導致我沒法去上班》。
顧晨說道:“你可以身體不舒服請假,根據《勞動法》規定,孕婦去醫院做檢查,也算作勞動時間,請你拿出來請假五十六天,每天都去醫院檢查的記錄和報告。”
“如果你沒有醫院開的證明,所以你沒有去醫院進行檢查,那就不能算作勞動時間。”
周小燕:“???”
周小燕:“我身體不舒服就不能在家休息嗎?非要去醫院嗎?我隻想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顧晨說道:“如果沒有醫院開出來的診斷證明,那就不能算作合理合法的請假。”
“根據勞動法規定,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需要正常支付勞動工資,但是你沒有醫院的證明,所以公司不需要正常支付給你勞動工資。”
“所以公司給你兩萬元的工資,還是給高了,你長期不在公司工作,在公司請假,公司隻能給你按照基本工資來算工資,兩個月的時間,給你算下來,你最高隻能拿到5000元的基本工資,其他的15000需要退還給公司。”
周小燕:“????”
周小燕直接哭了出來。
周小燕:“網友們看看,他這就是歧視孕婦!他們公司給我發的工資,現在竟然還要收回!顧晨你到底講不講道理啊!我加入你們公司,真是倒了八輩子血黴。”
張瑤這個時候站了起來。
張瑤開口道:“審判長,原告律師歧視孕婦,歧視女性!我方當事人周小燕無錯!孕婦懷孕本身就會有身體不舒服的症狀,請假也是正常的,就算請假時間長了一點,也不是用人單位能夠無故辭退一名孕婦的理由!用人單位不管什麼原因,都不能辭退孕婦!”
“你們要體諒一個孕婦的不容易,孕婦要請假休息
是很正常的,你們就這樣辭退一名孕婦,難道不是歧視孕婦嗎?”
顧晨直接拿出了證據。
“審判長,我有證據。”
“周小燕說自己身體不舒服,請假在家。”
“實際上,周小燕請假回家之後,和朋友去蹦迪,這是邁阿密酒吧的監控錄像。”
“周小燕請假56天,就有40天的時間都去邁阿密酒吧進行蹦迪,我看不出來這是因為身體不舒服導致的請假。”
“第二、這是周小燕在家直播的記錄,她在公司不能工作,卻能夠在抖音上開播,每天開播時間超過三個小時,說明周小燕是可以正常工作的,隻是她是故意不來公司工作的,公司給她安排的工作內容其實都很簡單,並不繁瑣。”
顧晨把兩個證據都提交了上去。
這些證據顧晨隨手就拿到了。
“第三,這是周小燕的小紅書上的內容。”
“周小燕在小紅書上說——《家人們,我是一個孕婦,我是不是可以一年都不去公司上班,然後撈公司的錢,等一年後就可以直接離職了對吧?這樣的生活好舒服啊!我也想這麼試試!》”